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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黯任淮陽太守(二)

圖片來源於網路

漢武帝元狩五年(癸亥, 西元前118年)

【原文】

黯既辭行, 過大行李息曰:“黯棄逐居郡, 不得與朝廷議矣。 御史大夫湯, 智足以拒諫,

詐足以飾非, 務巧佞之語, 辯數之辭, 非肯正為天下言, 專阿主意。 主意所不欲, 因而毀之;主意所欲, 因而譽之。 好興事, 舞文法, 內懷詐以禦主心, 外挾賊吏以為威重。 公列九卿, 不早言之, 公與之俱受其戮矣。 ”息畏湯, 終不敢言;及湯敗, 上抵息罪。

使黯以諸侯相秩居淮陽, 十歲而卒。

【譯文】

汲黯辭行以後, 拜訪大行李息, 說道:“我被棄置到地方郡縣, 不能再參與朝廷議事了。 御史大夫張湯, 其智謀足以拒絕規勸, 狡詐足以掩飾錯誤, 專門說乖巧奸佞的話, 用辭詭辯, 不肯為天下正事發言, 一心迎合主上的意思。 凡是主上所不喜歡的, 他就乘機詆毀;凡是主上所喜歡的, 他就乘機稱讚。 他還愛製造事端, 玩弄法律條文, 心懷奸詐以左右主上的心意,

依靠不法官吏來建立自己的威望。 你身居九卿高位, 如不早加揭露, 恐怕會與張湯一同受到懲處。 ”李息因懼怕張湯權勢, 始終未敢開口。 及至張湯倒臺時, 漢武帝將李息一同治罪。

漢武帝給予汲黯諸侯國相的待遇, 命其居守淮陽, 十年後汲黯去世。

選自《資治通鑒》

編輯: 王瑜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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