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檔和解讀:
一、推行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自2018年1月1日起,
例如:納稅人銷售黃金項鍊, 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輸入的商品名稱為“黃金項鍊”, 選擇的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為“金銀珠寶首飾”。 該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為“珠寶首飾”, 則增值稅發票票面上會顯示並列印“*珠寶首飾*黃金項鍊”。 如果納稅人錯誤選擇其他分類編碼, 發票票面上將會出現類似“*鋼材*黃金項鍊”或“*電子電腦*黃金項鍊”的明顯錯誤。
二、擴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自2018年2月1日起,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 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地稅機關申請代開。
試點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將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涉及的稅款,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在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時, 應當將當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額, 按照3%和5%的徵收率, 分別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欄和第5欄“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銷售額”的“本期數”相應欄次中。
自2018年4月1日起, 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應當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車價合計”欄次僅注明車輛價款。 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經紀機構和拍賣企業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收取的其他費用, 應當單獨開具增值稅發票。
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與現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票樣保持一致。 發票代碼編碼規則調整為:第1位為0,
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對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資訊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