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客家婦女舊時的婚姻悲劇

生有男孩的人家, 抱養別人家的幼女, 甚至女嬰, 作為未來媳婦, 便是“童養媳”。 一般在年幼時作為養女, 有的還與男孩一起吃奶、同床睡覺, 以兄妹相稱, 稍長才分床。 雙方長大後, 由父母作主成婚, 時間多選在除夕之夜, 如果男子在外謀生, 則回家當天成婚。 也有不抱過男家撫養的, 如果未婚夫夭折, 或者另娶, 童養媳長大後便可另嫁, 叫“花頓妹”, 雖屬初婚, 但人們都認為身價已低了一等。

童養媳陋習, 許多地方都有, 但客家地區特別普遍。 有首客家五句板歌是“童養媳”悲劇的真實寫照。 “對歲離娘賣畀人, 六歲打柴受苦辛, 七歲落田學耕種, 九歲挑擔有時停, 目汁洗面汗洗身。 ”有的童養媳勞累過度, 不能正常發育, 也有被虐傷殘至死或經不住身心折磨而自盡的。

荒誕的婚配, 等郎妹是非常荒誕的婚姻形式。 等郎妹進門時, 還沒有未婚夫, 要等她的“家娘”以後生育,

有的要等幾個月, 有的要等許多年, 有的總也等不到, 只好“守寡”。 等不到的也有改認做養女後, 或另嫁, 或招贅。 抱養等郎妹的原因, 與抱養童養媳的動機基本相同。

等郎妹的苦況, 正如一首山歌所唱:“十八嬌嬌三歲郎, 夜夜愛(要)牽入房, 鏡子面前照一照,

唔知是仔還是郎。 ”沒有鵲橋的織女, 隔山嫁又叫“隔海嫁”或“隔海娶親”, 是客家地區特有的婚姻形式, 多見於僑鄉第一代華僑。 他們多年僑居外域且已成家立業, 需有人看管家鄉產業或侍奉老人。 也有無錢在外成親, 便托媒在家鄉說親, 以公雞為替身, 行嫁娶禮儀, 討回一個看家婆。

看家婆過門以後, 依靠田產或“番銀”維持生計, 她們生產生活一肩挑, 苦苦支撐著一個家庭。 看家婆名義上有了“男人”, 實際上是守活寡, 且比寡婦更慘受熬煎。 她們在無窮的盼望與失望中度日, 但不能“另萌他志”。 即使抱養子女, 終歸是他人骨肉。 她們沒有嘗過新婚的甜蜜, 面前只有銀河, 卻無鵲橋。 縱然有幸盼得夫婿歸, 可歎已來日苦短了。 血淚凝成的牌坊,

貞節女客家地區奉“貞、節、烈”操守為婦女的美德, “再醮”則被視為“有傷風化”。

雖然受革新思想的影響, 同情支持寡婦改嫁大有人在, 但處於支配地位的倫理觀念和習俗, 仍是“三從四德”、“從一而終”。 不少鄉里都有“貞節牌坊”, 各地舊志書無不獨辟一卷, 為那些獲朝廷封誥、州府旌表、民眾口碑的“貞、節、烈”婦女立傳。

客家婦女中不甘心被扼殺青春的並不鮮見, 但從整體而言, 客家婦女仍是從一而終”觀念的馴服奴隸。

最為冤枉難挨的是未曾過門就成寡婦而守寡終身的“女貞”(小寡婦)。 據舊志書載, 竟有人年僅周歲, 即開始度著“寡婦”生涯。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