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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卡連柯的“集體教育”思想

馬卡連柯簡介

安東·謝苗諾維奇·馬卡連柯, 1888年生於蘇聯烏克蘭蘇維埃加盟共和國哈爾科夫省別洛波里城, 蘇聯傑出的教育家、作家。

安東·謝苗諾維奇·馬卡連柯出生在鐵路工人家庭, 1928至1935年組織領導同一性質的“捷爾任斯基兒童勞動公社”, 提出通過集體生產勞動來教育兒童以及在集體中進行教育的原則和方法, 經過積極探索、大膽嘗試和艱苦工作, 把數千名少年違法者教育改造成社會主義建設人才。 由於健康原因, 1935年7月馬卡連柯離開教育第一線, 任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內務人民委員部工學團管理局副局長。

1939年榮獲勞動紅旗勳章。

馬卡連柯的教育思想
(一)集體教育原則

馬卡連柯認為, 蘇維埃教育方針概括地說來就是, 建立合理的集體, 建立集體對個人的合理影響。

1、尊重與要求相結合原則。 教育經驗的本質是“要儘量多地要求一個人,

也要盡可能地尊重一個人。 ”他指出, 在集體初建時期, 領導者應當以“不許反對的方式”提出要求。 以後, 集體本身就能向其成員提出要求。

2、平行教育影響原則。 馬卡連柯認為, 集體首先是教育的基礎。 其次, 集體是教育的手段。 最後, 集體是教育的目的和物件。 馬卡連柯認為, 每一項針對集體開展的教育活動應收到既教育集體又教育個人的效果。

3、前景教育原則。 馬卡連柯認為, 教育應當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和工作, 防止享樂主義情緒的產生。

(二)集體的作風和紀律

集體的作風是指五常的共同的態度。 這種共同的態度主要表現為5個特點:第一, 集體應當朝氣蓬勃。 集體應當充滿“強烈的快活情緒”。 第二, 集體成員之間應當團結和睦。 第三, 集體成員應當具有堅定不移地主持正義的觀念。 第四, 集體成員要具有積極性。 第五, 集體成員應當養成“抑制的習慣”。

紀律既是集體教育的結果, 也是集體教育的手段。 所謂紀律, 正是一個人能夠愉快地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三)論教師集體和家庭中的集體教育

沒有一個良好的教師集體是培養不出良好的學生集體的。

在他看來, 建設教師集體應當注意4個方面, 第一, 教師集體應當是一個合理的組織。 第二, 教師集體應當有明確的教育目標和堅定的政治信念。 第三, 教師集體要團結, 行動要一致。 第四, 教師集體和學生集體要建立密切的聯繫。

家庭中的集體教育也是馬卡連柯探討的一個重要問題。 馬卡連柯提了以下建議:第一, "要儘早地讓兒童知識父親和母親在什麼地方工作, 做什麼工作, 這種工作是如何的困難, 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 取得了什麼成就;第二, 要讓兒童及早明白家庭預算, 知道父親和母親的工資;第三, 要使富裕家庭的孩子明白家庭的富裕沒有任何值得誇耀的地方,使經濟困難家庭的孩子不羡慕其他家庭, 並養成堅忍精神。 此外, 馬卡連柯還要求家庭能夠培養孩子的誠實、關心他人、節約、責任感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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