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化工(01619)公佈, 公司注意到近期有一電視媒體報導指稱“......部分企業更被揭發財務造假, 包括在香港上市, 被證監會勒令停牌的天合化工”, 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陳述事實錯誤且具誤導性。
誠如公司2015年3月26日公告所述, 由於延遲刊發2014年全年業績, 公司股份應公司自願要求而停牌。 其後, 就造成該延遲的審核事項已進行了法證調查。
如公司2017年1月11日公告所述, 法證調查已經完成, 並且法證調查的主要結果及結論亦已於2016年10月31日的公告中公佈。
關於聯交所施加的其他複牌條件, 如公司2017年3月30日的公告所述,
公司將於適當時候, 就達成複牌條件事宜的任何重大發展及任何其他重大消息, 刊發進一步公告, 以通知公司股東。
應公司要求, 公司股份自2015年3月26日下午1:01起停牌, 並將繼續停牌, 直至另行通知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