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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募集資金使用完畢及註銷募集資金帳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11月25日出具的《關於核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2868號),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12月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700,000,000股, 發行價為4元/股, 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2,800,000,000元, 扣除發行費用後, 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2,669,811,742.42元。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6年12月23日對本次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

並出具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2日驗資報告》(XYZH/2016BJA10719)。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2016年12月28日, 公司及保薦機構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募集資金存儲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金水路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期貨城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營業部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定》, 開設募集資金專用帳戶如下:

由於公司擬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公司於2017年7月6日, 將保薦機構更換為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並分別與前述六家募集資金存儲銀行重新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定》, 截至2017年7月6日, 專戶及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公司在募集資金實際使用過程中, 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對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 保證專款專用。

三、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情況

鑒於公司募集資金已使用完畢, 募集資金專用帳戶不再使用, 公司已於近日註銷了募集資金專戶, 並將募集資金專戶註銷時結餘的募集資金利息6,937.61元(低於500萬且低於募集資金淨額的5%)轉出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

上述募集資金專用帳戶註銷後, 公司及保薦機構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與募集資金存儲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金水路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期貨城支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營業部簽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定》相應終止。

特此公告。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月12日

證券代碼: 601375 證券簡稱:中原證券 公告編號:2018-002

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募集資金使用完畢及註銷募集資金帳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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