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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有話講》第十一講:融入集體最有用

《老子有話講》

第十一講:融入集體最有用

融入集體, 一榮俱榮

道德天尊老子曾經在夢裡, 向小生召公子期傳授了下列5句道德真言(見《道德經》第十一章原文的分解內容)。

『1』三十輻共一轂(gǔ), 當其無, 有車之用。

『2』埏埴以為器, 當其無, 有器之用。

『3』鑿戶牖(yǒu)以為室, 當其無, 有室之用。

『4』故有之以為利。

『5』無之以為用。

召公子期聽聞後, 問老子:

"請問天尊, 這是何論?"

老子說:

"這是人才物資的利用論, 也是我的道德思想體系內容之一。 其核心思想是:人們對於人、財、物的應用, 要注重三個環節, 把握好兩個原則。

前述之'道', 是指天然形成的事物運動的客觀規律及其定律之道, 是天生之道。

前述之'德', 是指人們順應自然、社會、以及人類的客觀規律去做事之德, 是守道之德。

前述'道德', 是天生之道與守道之德的合稱, 是指符合天生之道與守道之德內在要求的人的行為準則。 "

召公子期又問:

"請問天尊, 人們要注重哪三個環節?"

老子說:

"第一個環節:個體應該融入集體。

打個比方, 三十根輻條共同圍繞一個輪軸形成一個車輪, 單獨一個車輪, 它亳無用處, 但作為行車之用, 其作用就發揮出來了。 由此可知, 個體應該融入集體, 才能發揮穩妥的個體作用。

誠所謂:三十輻共一轂(gǔ), 當其無, 有車之用『1』。

第二個環節:個體應該加入整體。

舉例說明, 一堆粘土孤立看來, 毫無價值, 但燒製成器皿, 其價值就顯而易見了。 由此可知, 個體應該加入整體, 才能產生穩定的個體價值。

誠所謂:埏埴以為器, 當其無, 有器之用『2』。

第三個環節:個體應該奉獻給團體。

眾所周知, 即便是已經製作完成但擺在一邊的門和窗, 如果不將它們用於房屋建造等用途,

也是廢物一堆。 由此可知, 個體應該奉獻給團體, 才能建立穩固的個體地位。

誠所謂:鑿戶牖(yǒu)以為室, 當其無, 有室之用『3』。 "

召公子期又問:

"請問天尊, 人們要把握好哪兩個原則?"

老子說:

"第一個原則:對於客觀存在的萬物要能夠發現其價值所在。

由於個體應該融入集體, 才能發揮穩妥的個體作用;個體應該加入整體, 才能產生穩定的個體價值;個體應該奉獻給團體, 才能建立穩固的個體地位, 因此, 在價值認識上, 人們對於客觀存在的萬物要能夠發現其價值所在。

誠所謂:故有之以為利『4』。

第二個原則:對於沒有被利用的萬物要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由於個體應該融入集體, 才能發揮穩妥的個體作用;個體應該加入整體,

才能產生穩定的個體價值;個體應該奉獻給團體, 才能建立穩固的個體地位, 因此, 在實際應用中, 人們對於沒有被利用的萬物要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誠所謂:無之以為用『5』。 "

召公子期又問:

"請問天尊, 本論的結論是什麼?"

老子說:

"通過本論可知:

個體應該融入集體, 才能發揮穩妥的個體作用;

個體應該加入整體, 才能產生穩定的個體價值;

個體應該奉獻給團體, 才能建立穩固的個體地位。

因此, 在萬物的價值認識上, 人們對於客觀存在的萬物要能夠發現其價值所在;在萬物的實際應用中, 人們對於沒有被利用的萬物要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

在本次夢裡, 召公子期聽聞了老子講授的關於人才物資的利用論後, 向道德天尊感恩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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