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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阿裡巴巴的合夥人制度

前言

事件一:2014年9月19日, 阿裡巴巴在美國上市。 此前, 阿裡集團曾經考慮在香港上市, 但是香港證監會要求阿裡巴巴同股股權, 這個因為挑戰了阿裡巴巴的合夥人制度, 導致阿裡放棄在港上市, 轉而在紐交所上市。

事件二:2013年, 一部以新東方為原型的電影《中國合夥人》在全國各地大放異彩, 我也看了這部電影, 我不得不說, 這部電影十分優秀, 引發了眾多有合夥意願的人創業的想法。

中國合夥人

正文


歷史回顧

21世紀, 世界正式步入了資訊時代, 在經過20世紀最後十年的資訊化高速公路建設, 世界正式連為一個整體, 到了新世紀, 在資訊主導的時代, 資訊產業, 蓬勃發展誕生了一大批世界級企業。 intel, amd,microsoft,apple,facebook,惠普, 戴爾, 聯想, ibm, 雅虎, 穀歌, 而中國有騰訊, 阿裡, 百度, 金山, 360, 京東等企業。 隨著智慧手機的到來, 資訊行業, 步入了一個新的層次。 在這些公司中, 有很多合夥創業的偉大公司,

如下圖部分:

企業創始人蘋果公司約伯斯和沃茲尼亞克微軟公司蓋茨和保羅穀歌公司佩奇和布林雅虎公司大衛和楊致遠臉譜公司紮克伯格和薩維林

這些成功的資訊產業鉅子, 啟發我們合作可以創造更大的成功, 並且資訊行業創造財富的速度遠遠超過了傳統行業如石油化工, 汽車製造, 鋼鐵冶煉, 零售等行業。

引領世界科技的三巨頭

隨著阿裡巴巴的成功和中國合夥人的播出, 中國合夥人這個話題重新映入人們的視野。

我的看法:合夥人制度, 是非常優秀的制度, 但是阿裡巴巴卻並不完美

合夥人創業的優勢

能夠降低創業的成本, 減少創業的風險, 提高創業的成功率。 它的好處遠遠勝過一個人單幹, 這句“一根筷子輕輕被折斷, 十雙筷子牢牢抱成團”的歌曲一直是我的人生信條。

中國的合夥人制度

中國的合夥人制度是一種變體, 他應該用更準確的名字來形容:中國合夥人團隊。 投資者在中國投資, 是基於一個團隊, 而非兩個人或幾個人。 我聽說阿裡巴巴的創始人團隊一共有18個人組成。

馬雲的同股不同權

馬雲所堅信的同股不同權, 基於創始人團隊更多權利的方式是不可持續的, 這是我聽到馬雲堅持同股不同權的想法。 在中國, 因為企業不節制資金, 瘋狂燒錢從而使企業一次又一次面臨資金斷裂的危機, 為了挽救危機, 不得一次又一次的稀釋股權再融資。 結果本來投資5億人民幣就能創造的企業, 卻為了搶市場, 硬生生的融了5億美元。

當企業上市時, 創始人團隊掌握的股票份額十分有限, 為了防止資方控制公司權利, 從而約定了同股不同權。 我們要說的是當創始人團隊在非公開上市時, 你可以要求資方這樣做, 但是當你上市時, 你不能要求證監會這樣做。

因此我是完全支持香港證監會的做法。

原因

非公開的投資方擁有大量的資金, 抵抗風險的能力十分強大, 而反觀股市裡的投資者他們抵抗風險的能力十分的有限。 大股東能夠參與到董事會中去, 而散戶卻不能。

在公司上市之前, 公司的幾位大股東, 都是通過低於市場價購得大量股票的。 當公司上市後, 股票基本上是一路上揚的, 這就有效降低了重要的股東的投資風險。 然而, 對於公開市場的投資者, 卻因為高於內部申購價購買公司股票, 這就等價於, 公司將風險通過股票轉移到了股票交易市場。 在股票市場絕大多數人申購的股票權重十分低, 如果不給予他們應有的股票對等權利, 這將無法保證投資者的利益, 特別是散戶等投資者。你不能因為權重小,而忽視他們的利益。參與公司的管理,瞭解公司的運營狀況,是每一個投資者所具有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會因為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比重微不足道而遭到忽略。

同股不同權,不利於企業的發展壯大。創世人團隊是重要的,但是創始人團隊裡的人並不是一直能夠做出重要的決策。


在紐交所興高采烈的馬雲

一家公司,有一個好的創始人,可能輝煌一陣子,甚至一輩子,但不一定輝煌兩輩子三輩子。父親很優秀,但孩子不一定優秀。一個人的決策是有限的,而多個人的決策是無限的。公司的傳承在同股不同權下是無法進行下去的。因為創始團隊,終究會老去。而公司卻需要新人來繼續,公司是投資者的公司,而非創始人的公司,這是任何一家上市企業都應明白的。公司的決策層在與董事會而非大股東。任何一家企業的創始人,應當有明確的覺悟即:公司的利益高於個人的利益,公司的生存法則是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合法的創造更多的財富。當公司遇到危機時,該放手時就放手,如果創始人真的不能讓公司恢復正常化,那麼自己退出,請ceo,或者賣掉公司都是可以得選擇。


學會利用大家的力量,你才能少走彎路。善於利用大家的力量,你才能創造更多的財富。在偶然情況下大家的選擇可能是錯誤的,但在多數情況下,大家的決策是符合公司利益的。公司的份額,其本質代表的是公司的所有者。當公司在大家手裡時,你可以去說服大家遵從你的選擇,但你絕不可通過某種協議而剝奪大家的權利。

我們應當向約伯斯學習,正是因為他創造了蘋果,當他因為自己的決策而導致公司危機時而被踢出董事會,他很氣憤,他很不情願的離開了。當他第二次回到董事會時,他為蘋果筆記本帶來了ios作業系統,他為處於困境的蘋果注入了流動資金,並最終引領了智慧手機革命。失敗是為了更好的創造成功。

科技界的教父——約伯斯

不要害怕丟失公司的控制權,如果你真的適合做,那公司的頭把交椅一定是你的。人世間的法律和規則,都是因為符合人們或者企業或者其他生命的最大利益而存在的,股票從誕生的那一天,就決定了股票的持有者擁有公司的所有權。

中國的企業能延續至今的鳳毛菱角,中國的企業絕大多數都是改革開放後誕生的,企業能堅持多少年,我們不知道。對於今天的企業家,如何維持企業持久的活力和競爭力,是每一個老闆都需要深思熟慮的,而非在企業遇到危機時才去做。

作者:希望之草 2017年4月11日

特別是散戶等投資者。你不能因為權重小,而忽視他們的利益。參與公司的管理,瞭解公司的運營狀況,是每一個投資者所具有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會因為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比重微不足道而遭到忽略。

同股不同權,不利於企業的發展壯大。創世人團隊是重要的,但是創始人團隊裡的人並不是一直能夠做出重要的決策。


在紐交所興高采烈的馬雲

一家公司,有一個好的創始人,可能輝煌一陣子,甚至一輩子,但不一定輝煌兩輩子三輩子。父親很優秀,但孩子不一定優秀。一個人的決策是有限的,而多個人的決策是無限的。公司的傳承在同股不同權下是無法進行下去的。因為創始團隊,終究會老去。而公司卻需要新人來繼續,公司是投資者的公司,而非創始人的公司,這是任何一家上市企業都應明白的。公司的決策層在與董事會而非大股東。任何一家企業的創始人,應當有明確的覺悟即:公司的利益高於個人的利益,公司的生存法則是如何生存下去,如何合法的創造更多的財富。當公司遇到危機時,該放手時就放手,如果創始人真的不能讓公司恢復正常化,那麼自己退出,請ceo,或者賣掉公司都是可以得選擇。


學會利用大家的力量,你才能少走彎路。善於利用大家的力量,你才能創造更多的財富。在偶然情況下大家的選擇可能是錯誤的,但在多數情況下,大家的決策是符合公司利益的。公司的份額,其本質代表的是公司的所有者。當公司在大家手裡時,你可以去說服大家遵從你的選擇,但你絕不可通過某種協議而剝奪大家的權利。

我們應當向約伯斯學習,正是因為他創造了蘋果,當他因為自己的決策而導致公司危機時而被踢出董事會,他很氣憤,他很不情願的離開了。當他第二次回到董事會時,他為蘋果筆記本帶來了ios作業系統,他為處於困境的蘋果注入了流動資金,並最終引領了智慧手機革命。失敗是為了更好的創造成功。

科技界的教父——約伯斯

不要害怕丟失公司的控制權,如果你真的適合做,那公司的頭把交椅一定是你的。人世間的法律和規則,都是因為符合人們或者企業或者其他生命的最大利益而存在的,股票從誕生的那一天,就決定了股票的持有者擁有公司的所有權。

中國的企業能延續至今的鳳毛菱角,中國的企業絕大多數都是改革開放後誕生的,企業能堅持多少年,我們不知道。對於今天的企業家,如何維持企業持久的活力和競爭力,是每一個老闆都需要深思熟慮的,而非在企業遇到危機時才去做。

作者:希望之草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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