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金圓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4月8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金圓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現對原通知中“二、會議審議事項”與“三、提案編碼”的相關內容進行更正, 具體更正內容如下:
更正前內容:
二、會議審議事項
1、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2016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5、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6、關於2017年度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的議案
7、關於為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該議案涉及擔保金額超過公司總資產的30%, 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8、關於續聘公司2016年度審計機構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9、關於修訂公司相關制度的議案(該議案涉及制度修改需逐項表決)
9.1、修訂《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9.2、修訂《募集資金管理辦法》
9.3、修訂《資訊披露管理制度》
10、關於子公司以融資租賃方式進行融資及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議案
11、關於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報告的議案
公司獨立董事將在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述職。
上述議案已經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三、提案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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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後內容:
8、關於續聘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及內控審計機構的議案
除上述更正內容之外, 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 由此給投資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更新後的《關於召開2016 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詳見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金圓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