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房產新政:買房需注意房產證名字寫誰?結婚前後大不一樣!

購房交房學問大, 保留證據方能維護合法權益!結婚一定要買房嗎?現在結婚嫁女兒, 都是無房者不嫁, 也就是要求男方在結婚時必須擁有一套房子。 你想啊, 才二十幾歲, 哪買得起房子啊, 肯定是父母幫忙買的(並不排除少數人), 這不是無形只中增加父母的經濟壓力嗎?也就是很多人所說的, 養兒不如養女。 婚前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呢?買房是還是貶值呢?

寫“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

很多人認為,與其那麼麻煩,不如把“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名字都登記到產權證上,這樣大家都擁有權利。

小編解答:假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為“准夫妻”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 假如小倆口結婚後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後收入還貸,其後雙方離婚,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父母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

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不少戀人選擇這種方案。

小編解答::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

一,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房產只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假如以後雙方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

二, 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房產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有條件的贈與行為。 假如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登記人的名下,但出資方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假如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這是很多男方家長喜歡選擇的方案。 他們認為,雖然房子買來是給兒子結婚用的,但畢竟兒子還沒有登記,有的期房還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時候分手怎麼辦?況且首付款全由男方父母支付,未來兒媳婦並沒有投入,寫男方父母的名字比較保險。

小編解答:假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男方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男方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男方父母享有或承擔。 但假如小倆口結婚後雙方用婚後收入還貸,其後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擁有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視為向男方父母的借貸,並要求男方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

ps:如需一對一免費諮詢律師, 歡迎在各大應用商店搜索“律律”下載APP, 我們的律師一定秒回喲!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