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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交房時一定要做好這3件事!否則未來麻煩不大

買二手房除了地段因素, 最重要的原因應該就是業主看中房屋已裝修, 可以隨時住進去了, 這時如果當初簽訂合同時, 關於賣方所承諾的現有設備和賣方贈送的東西等方面在理解上有偏差, 就會產生一系列問題。 為了避免出現這種糾紛, 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在房屋交接中, 需要詳細列出相關設備, 如水電煤、有線電視、維修基金、電話、空調和電視等設備。

一般容易出問題的是固定裝修。 根據實踐操作, 這類固定裝修一般包括房屋牆面、門窗以及無法移動的與牆面交接的櫥櫃、盆浴、洗手間馬桶等, 不包括煤氣灶、燈具、脫排油煙機、熱水器等。 所以在簽合同時, 如果對房屋中的術語不熟悉的話, 建議買家將自己想要的房屋設備盡可能詳盡的寫在合同上, 避免以後出現糾紛。

2、買賣方最好約定交房當場支付後一筆房款

由於現在大多數購房者都是用貸款方式買房, 而現在銀行貸款發放也比較慢, 所以一般買賣雙方會約定在貸款發放前就先行交房或是由於賣方的原因在買房付清全部房款後才交房, 這就會導致一系列問題無法解決。 所以為了保險起見, 建議買賣雙方約定交房當場支付一筆房款。

如果交房中出現問題, 那麼該筆房款可以先不交接, 等到一切事宜全部完成, 雙方再簽訂房屋交接書, 才交付後一筆房款。

3、房屋設備變更要約定清楚

在二手房買賣中, 雙方會約定一些包含在房價中的設備, 但是一般這些設備的品牌都不會明確規定,

所以有些上家會將房屋內的一些設備換掉。 為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 建議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將設備的品牌甚至新舊狀況寫清楚, 甚至是拍照, 然後雙方簽字認可就行了。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 如果買賣合同中列出的設備多, 那麼房屋的評估費也會增加。 所以建議雙方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再簽訂一份協定, 將有關設備約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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