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 賈乃亮 pgone 還有個“好閨蜜”馬蘇
白百合 陳羽凡
當然還有 王寶強和馬蓉、宋喆;林丹的夜宿;薛之謙事件;陳思誠 佟麗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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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最近的曾志偉性侵事件,
很多,
果然是娛樂圈!
在白百合的“一指彈”事件曝光之後, 我們看到了, 陳羽凡的協定離婚, 協定離婚的出發點定是為了維持雙方的利益不受傷害, 這其實在社會尋常人家當中也是存在的, 只不過在娛樂圈這個大染缸當中更加普遍, 同時足夠的優秀和資源獲取能力容易使他們面對的誘惑既大且多。
很多時候, 我們應該捫心自問, 如果我們自己處於這個到處都是誘惑的環境當中能否把持住, 我想很多人會說,
好, 很多人會說, 他們是公眾人物啊, 理應有著公眾人物的責任, 他們應該像和尚般清心寡欲, 做我們心目當中的聖人, 可是, 我們發現沒, 如果他們真的做了我們心目當中的聖人的時候, 我們會關注到嗎?就比如, 你知道, 娛樂圈不拋棄糟糠之妻的十大男明星嗎?不, 你可能心裡一個都不知道, 我們的劣根性渴望看到的是那些醜陋。
吃瓜群眾伸張的不是正義, 而是成為了別人的刀事件一出, 吃瓜群眾就各種坐不住了, 開始打著保護賈乃亮、諒惜甜心、聲討PG One的旗號去謾駡李小璐,
但, 我們換個角度來思考, 事件一出, 卓偉的1400萬公關費也隨之出來了, 我覺得這才是事件的根本, 賈乃亮、PGone 李小璐只不過是成為卓偉要錢的對象, 而我們所有的人卻成為了卓偉要錢的資本, 正是因為我們的“在乎”, 卓偉才可以拿到這高額的利益。 所有的一切, 卓偉成為了最大獲益者, 這才是應該去批判的, 以曝光別人的隱私來獲取暴利, 這才是最大的惡行。
我們可以是一個吃瓜群眾
但不是幫別人掙錢的吃瓜群眾
我們可以是一個吃瓜群眾
但更應該是一個理想的吃瓜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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