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成剛
●原任職務: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物價局原黨組書記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6年5月,成剛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
●犯罪事實:2007年至2014年,成剛利用其擔任鹽都區西區黨工委副書記、馬溝社區主任、鹽都區安監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先後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7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案發後主動向檢察機關交代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實,並退出人民幣30萬元。
從一名國家幹部到階下囚,在這巨大的落差面前,我悔恨過、悲怨過,也曾不止一次地捫心自問:我為何走到了今天這一步?回首曾經取得的成績,我更加痛恨自己,親手毀掉了原本美好的生活。
我出生于一個教師家庭,“慶澤世遠、愛蓮家聲”是幾輩傳下來的家風,也一直是父母對我的諄諄告誡。 在那個物質匱乏的年代,父母“不拿公家一粒米一根線,清清白白做人”的言行曾深深影響著我,激勵著我刻苦讀書、奮發進取,加上組織的信任和培養,我從一個農村娃逐漸成長為一名正科職領導幹部。 而如今,卻在行將退休、安享晚年之時鋃鐺入獄,不但辱沒了門風,還失去了自由。
仕途上的順風順水使我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的本色,特別當上領導幹部之後,手中有了可以支配的權力和經營的資本,那些工程老闆就像蒼蠅一樣盯上了我這“變味的雞蛋”。
案發後,我追悔莫及,辜負了組織的厚愛,辜負了父母和家人對我的期望。 都說養兒防老,如今,年逾古稀的二老終日以淚洗面,賢慧的妻子整日為家操勞,飽受生理和心理的雙重煎熬,兒子在即將工作的人生起點上遭受重大挫折,我恨自己的不爭氣,想要改過,可為時晚矣……
我的犯罪教訓是深刻的,我深刻地反省並認識到,做領導幹部千萬要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一切。 我以我的經歷告誡他人,人生沒有回頭路,要慎之又慎。
(正義網通訊員周金輝 王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