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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編制虛假財務資料 天安人壽濰坊中支及4責任人被罰合計55萬元

千龍網北京1月8日訊 近日, 山東保監局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濰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天安人壽濰坊中支)因通過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列支費用被罰38萬元, 同時4名相關責任人也被處罰。

檔顯示, 2016年5月-11月, 天安人壽濰坊中支通過編制虛假的財務資料列支費用。

時任天安人壽濰坊中支負責人王鋼、時任天安人壽濰坊中支總經理助理孟春藝、時任天安人壽濰坊中支負責人張向陽、時任天安人壽濰坊中支銀保部總監于濤兮是對上述問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和第一百七十一條, 山東保監局決定對天安人壽濰坊中支罰款38萬元, 對王鋼警告並罰款7萬元, 對孟春藝警告並罰款6萬元, 對張向陽警告並罰款2萬元, 對於濤兮警告並罰款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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