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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化時代何以自立?劉夢溪:修身從知恥開始

我們是不是處在空前的俗世化時代?

這個問題讓很多人憂心忡忡。 俗世化最顯著的表現是物欲橫流, 恥感淡薄。 毫無疑問, 各種突破道德底線的事件, 各種殊無禁忌刺激感官的話題, 充斥於日常見聞, 已是不爭的事實。 管子說:“倉廩實而知禮節, 衣食足而知榮辱。 ”可是, 經濟發展, 科技進步, 物質享受高度發達, 為什麼社會道德卻出現如此大的反差?要找回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精神, 重構社會的基本價值, 該從何處入手?

著名文史學者劉夢溪先生在論述六經的價值倫理時認為, 中國文化的價值理念中,

仁愛、誠信、愛敬、忠恕、知恥、和同, 這六組價值論理具有永恆性和普遍性, 既適用於古代, 也適用於今天;不僅是中國人之所以為中國人的基本義理, 也是中國文化貢獻給人類的價值。 為此, 近年來他先後撰寫《敬義論》、《論和同》、《立誠篇》, 洋洋數萬字陸續見諸報端。

最新的一篇, 是發表於《北京大學學報》2017年第六期的《論知恥》。 全文兩萬餘字, 以疏解《禮記·中庸》提出的修身三達德(即:智、仁、勇)為題點, 論證“知恥近乎勇”一德為何是士之為士的首要品格。 對“好學近乎知”和“力行近乎仁”兩達德, 也作有詳盡疏解, 對“仁”何以需要“力行”, 文章提出了新的釋證, 認為仁是親、愛、寬、博意涵的括稱, 只有在與他人的關係中方能得以呈現。 孟子的“人之四端”之說,

其中“羞惡之心”即為知恥, 無知恥之心, 在孟子看來則為“非人”。 “禮義廉恥, 國之四維”語出管子, 也是第一次把“恥”和“廉”連接起來。 歐陽修《新五代史》馮道傳的敘論提出:“廉恥, 立人之大節。 蓋不廉, 則無所不取;不恥, 則無所不為。 ”歷來解廉恥一語, 都不如歐陽子解得如此深刻無漏。 至明末清初, 顧炎武鑒於明亡的歷史教訓, 更提出“士大夫之無恥, 是謂國恥”的發人警醒的人類尊銘。

茲分段刊載, 以饗同道。 以下為第一部分:修身從知恥開始。

顧炎武《日知錄》有言:士大夫之無恥, 是謂國恥。

“知恥”是跟修身連在一起的。 《禮記·中庸》引孔子的話說:“好學近乎知, 力行近乎仁, 知恥近乎勇。 ”並且說:“知斯三者, 則知所以修身。 ” 後面還有連續地推演, 道是:“知所以修身, 則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 則知所以治天下國家矣。 ”這和《禮記·大學》的思想完全一致。 大學之道的“三綱領”為:“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 通行版本的第二綱領作“親民”。 程子認為應以“新民”為是, 朱子同此為說。 此處我取程子和朱子之說。

蓋“新民”是指人格的培育,

恰合於“三綱領”所期待的完美的教育目標的本義。 亦即“明明德”是指德, “新民”是指教, “止於至善”是指通過教的過程, 以複其本然之善。 而為了實現“明明德”、“新民”、“止於至善”的綱領目標, 《大學》給出了予以實施的“八條目”, 即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原文為:“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 先治其國。 欲治其國者, 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 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 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 先誠其意。 欲誠其意者, 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這是大學之道邏輯結構的反推。 正演則為:“物格而後知至, 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而後心正, 心正而後身修, 身修而後家齊, 家齊而後國治, 國治而後天下平。 ”

無論反推還是正演, “修身”都是扮演轉折角色的核心環節。

“八條目”還可以簡化為:格、致、正、誠、修、齊、治、平。 簡化後語義的段落性更為清晰, 明顯可以分解為兩個段落:第一段落為格、致、正、誠, 第二段落為修、齊、治、平。 第一段落的格、致、正、誠四條目, 可以理解為“修身”的細目。 而修身又是第二段落修、齊、治、平四條目的起點。 可見修身既是大學之道“八條目”的轉捩點, 又是“八條目”承上啟下的關節點。

所以, 《禮記·大學》在對大學之道的八條目作了反推正演之後, 給出一個總括性的結論, 寫道:“自天子以至於庶人, 一是皆以修身為本。 ”“一是”是為全提, 有不遺漏、無例外、全體皆然之義涵。 這等於把“修身”當作了全體民眾必須履行的共同義務, 連天子也不例外。 故在中國傳統社會, 修身不是一般的提示性的單一義務, 而是全體遵行的普遍性的義務。不僅是大學之道的“本”,也是人的一生志業之本。所謂“知”,就是要知本。所謂治,也是要治本。如果“本亂”,而能把事情治理得好,這樣的情況從來沒有發生過。所以“知本”,是“知之至”,即“知”的頂點。換言之,要想讓修齊治平的人生道路和社會理想得以實現,首先必須從修身開始。

荀子也講修身,今存《荀子》一書共三十二篇,第二篇即為《修身》。不過荀子並不試圖給修身下明確的定義,而是闡釋何以需要修身以及修為成什麼樣的德品。修身的目的,荀子認為是為了向善,故《修身》開宗明義即寫道:“見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災然必以自惡也。” 本來荀子是主張人“性惡”的,但他的“性惡”論,作了一個人們習焉不察的概念混淆,即把人的正常的欲望和生理需求,一律以“惡”括而論之。他說:“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又說:“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 “利”固然是人之所欲,但並非意味著,“好利”就一定必然襄奪豪取。同樣,聲色雖為人之所好,但好聲色並不等於本身就是“淫亂”。因為前提探討的是人的本性,而人之為人的性體,感性、理性、知性並存,理性的存在即有對自然之“欲”的制約作用。

荀子顯然混淆了原初之人和後來之人的分別。原初之人,面對不可掌控的自然環境的天有不測風雲,往往能夠群生而互助,而不以彼此之間的爭奪為能事。後來之人,則又不知經過了幾多百世千世,異性之間的肌膚相親,一家之中的愛敬相生,必有善存乎期間。而人與人嫡生之父祖先人的遺傳,則又千差萬別,有不善的遺因,也有善的遺因。善所遺者,是為善也。即使不能說所有的人都是性善者,至少也有一部分人的人性是有善因的。何況還有自然人和社會人的區別,社會人的出現,禮義仁德才開始生成。而禮義仁德所以能夠發用,也是由於人本身具有為善的條件,能夠接受禮義的約束。如果人一降生於世,就是“惡”的降臨,本性就是“惡”,禮義仁德便無以施其伎矣。

但荀子確乎是極重修身的學者。他寫道:“扁善之度,以治氣養生則後彭祖;以修身自名則配堯、禹。” 可見對修身的功用期待之高。而修身的不二途徑,是經由禮義仁德的熏習培育。對一個士人而言,禮義仁德的養成既是修身的途徑,又是修身的歸宿。因此荀子說:“禮者、所以正身也;師者,所以正禮也。”又說:“無禮何以正身?無師,吾安知禮之為是也?” 意思是說,修身的過程即是以禮義來“正身”的過程,而禮義的養成,須經過師法和學習。因而荀子強調:“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 如此提倡以禮義仁德來“修身”,這與《中庸》的“修身”主張可謂同歸而合流。有意思的是,《中庸》論修身,以“知恥”為始點,荀子的修身論,也以有無廉恥為賢與不肖的道德分界。以此荀子有言:“偷儒憚事,無廉恥而嗜乎飲食,則可謂惡少者矣。” 王先謙注“偷儒”,以之為懦弱、怠惰、畏勞的代名詞,可謂正解。

按《中庸》的修身“三德”,知、仁、勇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所以將“勇”、“知恥”和飲食聯繫起來,是由於在食物不是極大豐富的歷史條件下,遇有食不果腹的情況,或者有美味降臨,不同的人面對食物呈現的各種情態,常常是德行的高下、有修養和沒有修養的一個尺規。“勇”這種“達德”,是由於“知恥”而見乎勇。如果將“勇”用於“爭飲食”,就不是什麼好的品質了,荀子稱這種“勇”是狗彘之勇”、“小人之勇” 。孔子也說:“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論語·裡仁》)此所以孔子盛讚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論語·雍也》)的緣由。王充的《論衡》,在《非韓篇》裡,也講到了飲食和禮義的關係。由於韓非子尚法非儒,認為儒家提倡的禮義沒有實際用處,所以王充寫道:

“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莫過跪拜。使韓子逢人不拜,見君父不謁,未必有賊於身體也。然須拜謁以尊親者,禮義至重,不可失也。故禮義在身,身未必肥;而禮義去身,身未必瘠而化衰。以謂有益,禮義不如飲食。使韓子賜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肯為之乎?夫拜謁,禮義之效,非益身之實也,然而韓子終不失者,不廢禮義以苟益也。”

意即要講有用無用,飲食肯定比禮義有用,但當君父賜食之時,你韓非為何還要先拜而後食呢?可見禮義是不可廢的。這一反駁,應該是有力量的,韓子在世恐怕也會無言以對。蓋禮義是文明的標識,接人待物,尤其是在飲食面前,可以使人少恥辱也。這也就是《論語》所載的有子之言曰:“恭近於禮,遠恥辱也。”

而是全體遵行的普遍性的義務。不僅是大學之道的“本”,也是人的一生志業之本。所謂“知”,就是要知本。所謂治,也是要治本。如果“本亂”,而能把事情治理得好,這樣的情況從來沒有發生過。所以“知本”,是“知之至”,即“知”的頂點。換言之,要想讓修齊治平的人生道路和社會理想得以實現,首先必須從修身開始。

荀子也講修身,今存《荀子》一書共三十二篇,第二篇即為《修身》。不過荀子並不試圖給修身下明確的定義,而是闡釋何以需要修身以及修為成什麼樣的德品。修身的目的,荀子認為是為了向善,故《修身》開宗明義即寫道:“見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災然必以自惡也。” 本來荀子是主張人“性惡”的,但他的“性惡”論,作了一個人們習焉不察的概念混淆,即把人的正常的欲望和生理需求,一律以“惡”括而論之。他說:“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又說:“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生而禮義文理亡焉。” “利”固然是人之所欲,但並非意味著,“好利”就一定必然襄奪豪取。同樣,聲色雖為人之所好,但好聲色並不等於本身就是“淫亂”。因為前提探討的是人的本性,而人之為人的性體,感性、理性、知性並存,理性的存在即有對自然之“欲”的制約作用。

荀子顯然混淆了原初之人和後來之人的分別。原初之人,面對不可掌控的自然環境的天有不測風雲,往往能夠群生而互助,而不以彼此之間的爭奪為能事。後來之人,則又不知經過了幾多百世千世,異性之間的肌膚相親,一家之中的愛敬相生,必有善存乎期間。而人與人嫡生之父祖先人的遺傳,則又千差萬別,有不善的遺因,也有善的遺因。善所遺者,是為善也。即使不能說所有的人都是性善者,至少也有一部分人的人性是有善因的。何況還有自然人和社會人的區別,社會人的出現,禮義仁德才開始生成。而禮義仁德所以能夠發用,也是由於人本身具有為善的條件,能夠接受禮義的約束。如果人一降生於世,就是“惡”的降臨,本性就是“惡”,禮義仁德便無以施其伎矣。

但荀子確乎是極重修身的學者。他寫道:“扁善之度,以治氣養生則後彭祖;以修身自名則配堯、禹。” 可見對修身的功用期待之高。而修身的不二途徑,是經由禮義仁德的熏習培育。對一個士人而言,禮義仁德的養成既是修身的途徑,又是修身的歸宿。因此荀子說:“禮者、所以正身也;師者,所以正禮也。”又說:“無禮何以正身?無師,吾安知禮之為是也?” 意思是說,修身的過程即是以禮義來“正身”的過程,而禮義的養成,須經過師法和學習。因而荀子強調:“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 如此提倡以禮義仁德來“修身”,這與《中庸》的“修身”主張可謂同歸而合流。有意思的是,《中庸》論修身,以“知恥”為始點,荀子的修身論,也以有無廉恥為賢與不肖的道德分界。以此荀子有言:“偷儒憚事,無廉恥而嗜乎飲食,則可謂惡少者矣。” 王先謙注“偷儒”,以之為懦弱、怠惰、畏勞的代名詞,可謂正解。

按《中庸》的修身“三德”,知、仁、勇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而所以將“勇”、“知恥”和飲食聯繫起來,是由於在食物不是極大豐富的歷史條件下,遇有食不果腹的情況,或者有美味降臨,不同的人面對食物呈現的各種情態,常常是德行的高下、有修養和沒有修養的一個尺規。“勇”這種“達德”,是由於“知恥”而見乎勇。如果將“勇”用於“爭飲食”,就不是什麼好的品質了,荀子稱這種“勇”是狗彘之勇”、“小人之勇” 。孔子也說:“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論語·裡仁》)此所以孔子盛讚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論語·雍也》)的緣由。王充的《論衡》,在《非韓篇》裡,也講到了飲食和禮義的關係。由於韓非子尚法非儒,認為儒家提倡的禮義沒有實際用處,所以王充寫道:

“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莫過跪拜。使韓子逢人不拜,見君父不謁,未必有賊於身體也。然須拜謁以尊親者,禮義至重,不可失也。故禮義在身,身未必肥;而禮義去身,身未必瘠而化衰。以謂有益,禮義不如飲食。使韓子賜食君父之前,不拜而用,肯為之乎?夫拜謁,禮義之效,非益身之實也,然而韓子終不失者,不廢禮義以苟益也。”

意即要講有用無用,飲食肯定比禮義有用,但當君父賜食之時,你韓非為何還要先拜而後食呢?可見禮義是不可廢的。這一反駁,應該是有力量的,韓子在世恐怕也會無言以對。蓋禮義是文明的標識,接人待物,尤其是在飲食面前,可以使人少恥辱也。這也就是《論語》所載的有子之言曰:“恭近於禮,遠恥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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