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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比特幣損失40萬,急跌中的比特幣你該抄底嗎?

區塊鏈概念持續火爆, 比特幣最近的行情卻有些低迷。 1月11日, 據交易平臺BINANCE資料, 比特幣急挫跌破13000美元, 而就在1個月前, 12月7日比特幣的投資人還在為破15000美元關口而歡呼雀躍。

比特幣的世界好像本來就是有人笑來、有人哭。

但在夢想“一幣一別墅”的過山車中, 身為比特幣的投資人還是需要風險意識。

據《北京晨報》報導, 王先生于2016年10月在北京火幣天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下簡稱為“火幣”)的網路交易平臺註冊帳戶, 一年多的時間裡, 他共充值了140萬元左右的比特幣, 到去年1月終止交易, 他將帳戶中的人民幣餘額和比特幣全部提現共99萬餘元。

短短三個月的時間裡, 王先生損失了40余萬元。 一怒之下他起訴了交易平臺火幣, 要求退還損失40余萬元。

法院判決則給出五個字:用戶自擔責。

那麼幫主(ID:banglicai)今天來聊聊投資比特幣風險, 以及虧損後是否能夠通過法律途徑來挽回損失。

比特幣投資:吃肉的時候要想到可能挨打

大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肖颯表示, 在訴訟案件中, 作為居中的交易撮合平臺, 如果沒有兌現在合同中對投資人的服務承諾, 或是存在確作證據向法庭證明因交易所工作人員洩密或監守自盜的行為, 導致投資人資訊丟失或資金損失。 在諸如此類情況中, 交易所都對投資人承擔有法律責任, 投資人可以名正言順地狀告對方。

但不能因為比特幣交易價格下降、投資人虧了賠了, 而去告交易平臺。 如果是正常的商業風險的話, 這是大家都要承擔的。 其實, 這事特別好理解, 在面對波動比較大的比特幣交易時, 為金融消費者自己也得進行反思。

此前, 曾有一些外資銀行的CDS(信用違約互換)的官司可以作為參考案例。 通俗地講, 有外資銀行玩了花樣, 把一些次級貸資產做了包裝, 賣給中國的一些富人。 但是價格突然摔下來、擊穿了底線, 那些投資者損失慘重, 法律上卻並未獲得支持。

因此, 在投資時, 投資人是需要預見到投資風險的, 不能光看到吃肉的時候, 也得想到挨打的時候。

目前的一些現實問題是, 比特幣交易轉移到海外了, 那麼在海外交易的時候出現問題,

是否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呢?

肖颯認為, 首先法律條款不同, 海外訴訟其實已經與我們境內的法律基本沒有半毛錢關係了;其次, 如果去別國訴訟, 需要提前去人家的大使館去做一系列的訴訟認證, 還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提前去做一些收集充分證據的工作;另外, 投資人還得算計一下高昂的財務成本。 可以非常肯定的一點是, 目前看海外訴訟的難度比較大、成本也會比較高。

比特幣境外交易的風險有多高?

比特幣玩家王贏(化名)表示:“現在境外有超過400家的比特幣交易平臺, 而且關於這些些交易所的各種排行榜都做的非常細, 但我們國內一般看不到。 ”

而源于兒子在加拿大學校冰球培訓的學雜費需要,

李良(化名)早已經選擇“翻牆”境外交易比特幣換匯、結匯。

對於比特幣境外交易的風險,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互聯網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專家鄧建鵬認為, 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欺詐風險。 對於交易雙方存在把錢打給對方、幣沒有收到, 或是把幣給對方、但錢沒有收到的交易風險。 這種情況下, 如果期望司法解決的話, 容易遇到抓不到證據、找不到當事人(或是歸屬於哪個地方管轄的判斷)等問題, 給起訴工作帶來困難, 使其交易成本增高。

另一個則市場波動風險。 境外交易特別是這種場外的境外交易, 買賣價格都是雙方事先商量好的, 但是比特幣的交易價格可能在某個特定時間內漲跌的非常厲害。

這就會造成協商好的價格無法對抗正在發生比特幣的大漲或大跌, 導致交易過程中一方會有虧損的風險。

就境外交易的風險, 蘇甯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認為, “除了個別國家以發放牌照的方式將虛擬貨幣交易所納入監管框架之內, 多數國家和地區的虛擬貨幣交易所都沒有監管背書, 也沒有上線諸如資金存管、虛擬貨幣存管等防範措施”。

作者:心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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