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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揭露香港保險如何忽悠大陸客戶》上

香港保險的“真面目”

這個話題從我十年前入行就開始談, 一直到現在。 為什麼一直沒有系統地寫文章談這件事呢?因為我認為沒有必要, 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再好的餐廳也不可能所有人都喜歡去吃, 俗話說, 沒有不開張的油鹽店。 大家都本本分分經營好自己比什麼都強。

為什麼又動念寫這篇文章呢?實在看不慣媒體上關於“香港保險好”一邊倒的論調。 很多文章存在嚴重誤導, 遠離了媒體的真實原則。 作為十年保險老兵, 我不得不站出來撥開迷霧以正視聽, 還香港與內地保險一個真實公正。

我會分三部分講述:先來撥亂反正再談各自優劣最後給些建議。

一、撥亂反正10點

1、談誠信

說香港社會高度誠信沒有誤導, 如果真的誠信沒有誤導就不會發生銀行“血洗”內地客的醜聞, 就不會看到那麼多香港保險業務員來內地城市賣保險了。 有一次, 我被一個客戶相約去家裡玩,

幾個朋友相互認識其樂融融, 沒想到飯後在客廳裡支起了投影儀介紹香港的投連保險。 這麼囂張地在北京各處開展經營業務違法違規, 哪裡有誠信可談?連法律都敢踐踏還談什麼誠信?如果你身邊就有人在推銷香港的保險, 無論她跟你的關係多好, 她都是違法分子, 你要做何態度?我承認香港比內地發達, 但誠信與發達與否無關, 它只與人性有關, 與人的素質有關。 再發達的地區一樣有貪污腐敗、坑蒙拐騙, 再不發達的地區一樣有宅心仁厚、童叟無欺。 遇到了高素質的顧問就有誠信, 遇到了低素質的顧問就無誠信, 這和制度真無關。

說2011年香港新增保費65億是內地人買的, 相比當年內地1.4萬億的規模又算什麼呢?2012年內地1.5萬億,

我相信香港也會增加。 但這僅僅是水漲船高好不好?不能用這個數字去誤導國人, 好像很多人都去香港搶購保險一樣。

2、談費率

國內保險監管嚴, 內部報酬率2.5%的限制好久沒有放開, 但2013年下半年已經放開, 2014年初內部報酬率3.5%甚至更高的產品將比比皆是。 香港是完全市場化, 對利率沒有統一的要求, 所以一定有高有低。 利率高的保費就便宜, 但公司自身經營風險也大。 香港一個彈丸之地, 保險公司就有154家服務700多萬人(81家香港註冊成立, 其餘則來自21個不同的國家及地區, 其中以百慕達12家排列榜首, 緊隨其後的是英國11家), 整個內地才138家服務13億人, 可見競爭的殘酷性。 一些小公司為了存活勢必會壓低價格搶客戶,

置未來安全於不顧。 買了這樣便宜的保險其實並不保險。 很多公司註冊地都不在香港, 一旦倒閉跑路你遠在內地怎麼能儘快得知?

談到重大疾病和壽險的費率, 國內的是比較高些, 但也分人群和具體險種。 國內同樣有大額健康優惠和不吸煙優惠。 算上匯率的變動, 並沒有相差那麼大。 刨除匯率來比較是沒有意義的:我一個客戶十年前在香港買了10萬美金保額的保險, 當年按照1:10折算成人民幣是100萬;現在折算成人民幣不到70萬。 雖然保費交的也少了, 但明顯的杠杆效應誰都能想清楚賺和賠。 這種匯率變化的風險放大了損失, 回報再高, 費率再低, 一下子就抵消了。 30萬呀, 多高的回報率能夠賺回來?不考慮匯率因素,

去空談費率和回報率是不現實的, 沒有意義。

3、談收益

說香港保險產品投資收益穩定在10-20%, 哈哈哈, 還是要分清楚這數位是哪裡來的, 很多公司有從第三年開始年年返還25%到終身的產品, 也有從60歲開始年年返還30%的。 這25%和30%都明確寫在合同裡的, 是不是比香港的高?但實際上,這25%和30%不是按照投入本金計算的,而是根據保額計算的,不能和投資回報率等同看待。話說回來,如果真有保險產品每年投資回報率寫在合同裡達到10%-20%的話,那幾乎就是騙人!什麼投資,什麼能力才能保證一份投資長期達到10-20%?而且時間長達十幾年,甚至幾十年。這樣的數字只能用來誘惑那些無知的賭徒。香港的存款利率接近零,美國、日本和歐洲的銀行利率更低,如果真有這樣的穩定長久的好回報,銀行裡的錢早就都搬到香港這些保險公司裡了。用腦子想想吧,美國長期國債利率多高?中國長期國債利率多高?能說投資回報穩定在10-20%的人要麼是壓根兒不懂保險和經濟,要麼就是明知不可能還在故意忽悠!說實話,一項長期投資如果年回報率穩定在8%就非常了不起了,別忘了,收益與風險相對應,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不要迷信收益率,買保險不是追求高收益,一旦追求高收益而買就一定會腸子悔青的。

說香港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穩定,看看金融危機時怎樣表現?歐美多少銀行倒閉?多少保險公司倒閉面臨危機?而國內保險公司呢?只有潮水褪去才知道誰在裸泳。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投資全球部署,就會受全球經濟影響,攤子大難掌控風險更大。投資本來就沒有常勝將軍,土鼈未必贏不了。

不要以為內地的保險分紅收益不高,我個人的重疾分紅險過去6年的平均分紅率達到了5.26%,是不是很好呢?

4.談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的多少不代表什麼先進落後。一條犯罪就囊括了內地免責的若干條,而且覆蓋範圍更廣泛。況且,內地一樣有保險公司的壽險條款的免責部分只有兩條。這種比較是片面沒有見識的。

5.不可爭議條款

在內地叫做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已經明確寫在《保險法》裡了,並不是香港保險的獨特優勢,只是國際慣例。就是投保兩年後出險,保險公司無條件賠償。但千萬不要曲解,這條本意是保護弱勢群體,而不是保護那些以此騙保逆選擇的人。對明知道會被拒保還是隱瞞事實投保騙取保險金的行為,無論哪個國家的法律都是不支持的,因為違背了保險合同最大誠信原則。

6.保障額度

說國內兒童重疾險保額最高只能買10萬元純屬瞎掰,也不知是通過什麼管道瞭解的。很多公司推出的產品在孩子單獨投保的情況下可以買到50萬,父母同時投保壽險,孩子可以買到80萬,更有很多買到上百萬的承保案例。

7.理賠方面

要談到理賠,香港保險毫無優勢。能夠出得起錢在香港買的醫療保險,在國內可以買到更好的全球醫療產品。連票據、診斷證明郵寄都不用,甚至連現金都不用支付,都是刷卡直付,由醫院和保險公司之間自動結算,根本不需要走理賠流程,更不需要花時間等待。零等待及時理賠。所包含的醫院一定會比香港公司要求的多得多。同樣沒有自費公費限制,私立外資特需都可以就診。

即使買的不是高端醫療產品,國內理賠的優勢也非常明顯,一個負責任的保險顧問幫你搞定一切,你只需要簽字就可以了。別忘了,如果你的保險在香港,所有理賠需要的手續和資料都是需要你自己去跑的,如果落了就要多次補多次寄,辦過的人都知道,這是個勞心勞力的活兒。

8.全球理賠

我再次強調,所有國內保險公司都是全球理賠,無論投保者是旅遊還是留學到世界其它地方,發生疾病而住院,都可以理賠。並不是香港保險公司或者哪家內地保險公司的獨特優勢,包裝全球理賠去忽悠大眾真的不地道。

為什麼呢?因為大家對“全球理賠”這個詞會產生歧義,很多公司誤導客戶就是利用了這個歧義。“全球理賠”有兩個意思:其一:就是在全球範圍內發生風險,都可以在出險地獲得理賠。其二:就是在全球範圍內發生風險,都可以提交理賠,只不過是要回到投保地或者投保國。通常,一說全球理賠,客戶和大眾都會預設選擇前一種說法,認為“全球理賠”會在風險發生地得到美金或者什麼外幣的理賠款。而事實是後者,就是無論在哪裡發生的風險,都必須回到投保國或者投保地遞交理賠申請,獲得投保單上幣種的理賠金。只不過,跨境理賠需要當地使館進行證明而已。而後者,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支持的,跨境理賠的實際案例有很多。即便是香港的保險所謂的全球理賠,不也是要把理賠資料遞交到香港才會理賠嗎?當然,除了全球醫療產品,有直付的權利不需要走這麼複雜的流程。而目前,全球醫療產品在國內也很多,並不是什麼稀罕的東西。

如果大家對此還有質疑,請撥打相應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詢問一下:“如果我在國內投保,在美國發生風險,能不能在美國得到理賠?具體理賠流程該怎麼操作?”你就會得到真實的答案。

9.法律糾紛

一旦出現糾紛,是一定要去香港打官司的,那是國際官司,要請國際律師。在百度上搜索一下被香港的銀行投資巨虧後的案件過程你就不再對香港的司法是否有利於大陸人抱有幻想了。發達在哪裡?就在於讓你永遠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騙你沒商量!對不起,用騙不恰當,用陷阱更適合。白紙黑字的合同你啞口無言。香港人都說,大陸人都是傻得有錢,不騙你騙誰?聽聽那些去香港買保險的經歷就知道隱患有多少了。因為香港的保險顧問首期傭金高達100%,大陸只有最高40%,收益越高,敢於冒風險的人越多。相對于大陸的保險顧問,香港人有更多資金騰挪。內地客戶去香港的機票、酒店、消費都包了,那服務絕對一流,但傻子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沒有什麼稀奇的,感情牌打得你無路可逃,只能乖乖就範,簽了保單後有幾個人親自去核對條款內容,耐心細緻地瞭解清楚自身利益的?都是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不好意思開口問,稀裡糊塗地就買了。等真正理賠出現糾紛時,就不一樣了。那些當初包山包海的顧問要麼逃之夭夭,要麼會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你只能捲進耗時耗力耗金錢的國際官司當中。買時不清清楚楚埋下的雷,遲早會爆炸的,我相信因果,尤其是這一點。

也許上面的語言描述您無法接受,但無論是法制多麼健全的國家,素養多麼高尚的國家,都有法律和監獄去約束人們的行為。事實上,香港保險業監管處每年接受的投訴還是很多的,而且香港的法院也不會沒有因為保險而產生的官司,不同的是,如果官司發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比在國內更難,更是一場噩夢。

10.對保險公司倒閉的處理

截止到目前為止,香港政府對於保險公司倒閉後投保人的利益保護僅僅局限於公司法的規定,就是保險公司的長期基金優先償還投保人利益,但沒有一條法規明確保障投保人的保單利益不受損失。也就是說,這方面,保險公司和其他行業的公司倒閉破產清算的流程是一樣的,並沒有什麼特殊之處。當然,在法規中提到了保險公司清算時,由其他保險公司繼續經營長期保單的字樣,但沒有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截至2013年上半年,香港保險業監管處還在徵詢建立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在這個徵詢意見裡面,明確了在保險公司倒閉清算後,投保人的利益獲得保障的額度最高上限是100萬港幣,前10萬100%,之後就是80%,累計上限100萬港幣。監管方面,香港政府正在向內地看齊。

而內地的《保險法》第八十九條明確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而《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在保險公司倒閉破產清算時,對於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進行了明確的救助規定。第二十條 重申了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並在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了“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

可見,在這方面,大陸的安全措施更加健全。

綜上十點,算是撥亂反正吧,如果算不上,最起碼是還內地保險一個清白。內地保險的發展非常快,因為大家缺少瞭解和溝通,還總是停留在過去的印象裡,現在和之前早就不能同日而語了。當然,任何選擇都具有兩面性,有好有壞,不能一邊倒。以上十點主要是為了澄清媒體上流傳的在談香港保險優勢的同時對內地保險的片面甚至是錯誤過時的描述。去哪裡買保險都是好事,但作為從業者,我希望能客觀地把內地保險的實際情況介紹給客戶,希望他們在瞭解正確資訊的前提下做出適合自己的英明決策。

是不是比香港的高?但實際上,這25%和30%不是按照投入本金計算的,而是根據保額計算的,不能和投資回報率等同看待。話說回來,如果真有保險產品每年投資回報率寫在合同裡達到10%-20%的話,那幾乎就是騙人!什麼投資,什麼能力才能保證一份投資長期達到10-20%?而且時間長達十幾年,甚至幾十年。這樣的數字只能用來誘惑那些無知的賭徒。香港的存款利率接近零,美國、日本和歐洲的銀行利率更低,如果真有這樣的穩定長久的好回報,銀行裡的錢早就都搬到香港這些保險公司裡了。用腦子想想吧,美國長期國債利率多高?中國長期國債利率多高?能說投資回報穩定在10-20%的人要麼是壓根兒不懂保險和經濟,要麼就是明知不可能還在故意忽悠!說實話,一項長期投資如果年回報率穩定在8%就非常了不起了,別忘了,收益與風險相對應,收益越高風險越大。不要迷信收益率,買保險不是追求高收益,一旦追求高收益而買就一定會腸子悔青的。

說香港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穩定,看看金融危機時怎樣表現?歐美多少銀行倒閉?多少保險公司倒閉面臨危機?而國內保險公司呢?只有潮水褪去才知道誰在裸泳。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投資全球部署,就會受全球經濟影響,攤子大難掌控風險更大。投資本來就沒有常勝將軍,土鼈未必贏不了。

不要以為內地的保險分紅收益不高,我個人的重疾分紅險過去6年的平均分紅率達到了5.26%,是不是很好呢?

4.談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的多少不代表什麼先進落後。一條犯罪就囊括了內地免責的若干條,而且覆蓋範圍更廣泛。況且,內地一樣有保險公司的壽險條款的免責部分只有兩條。這種比較是片面沒有見識的。

5.不可爭議條款

在內地叫做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已經明確寫在《保險法》裡了,並不是香港保險的獨特優勢,只是國際慣例。就是投保兩年後出險,保險公司無條件賠償。但千萬不要曲解,這條本意是保護弱勢群體,而不是保護那些以此騙保逆選擇的人。對明知道會被拒保還是隱瞞事實投保騙取保險金的行為,無論哪個國家的法律都是不支持的,因為違背了保險合同最大誠信原則。

6.保障額度

說國內兒童重疾險保額最高只能買10萬元純屬瞎掰,也不知是通過什麼管道瞭解的。很多公司推出的產品在孩子單獨投保的情況下可以買到50萬,父母同時投保壽險,孩子可以買到80萬,更有很多買到上百萬的承保案例。

7.理賠方面

要談到理賠,香港保險毫無優勢。能夠出得起錢在香港買的醫療保險,在國內可以買到更好的全球醫療產品。連票據、診斷證明郵寄都不用,甚至連現金都不用支付,都是刷卡直付,由醫院和保險公司之間自動結算,根本不需要走理賠流程,更不需要花時間等待。零等待及時理賠。所包含的醫院一定會比香港公司要求的多得多。同樣沒有自費公費限制,私立外資特需都可以就診。

即使買的不是高端醫療產品,國內理賠的優勢也非常明顯,一個負責任的保險顧問幫你搞定一切,你只需要簽字就可以了。別忘了,如果你的保險在香港,所有理賠需要的手續和資料都是需要你自己去跑的,如果落了就要多次補多次寄,辦過的人都知道,這是個勞心勞力的活兒。

8.全球理賠

我再次強調,所有國內保險公司都是全球理賠,無論投保者是旅遊還是留學到世界其它地方,發生疾病而住院,都可以理賠。並不是香港保險公司或者哪家內地保險公司的獨特優勢,包裝全球理賠去忽悠大眾真的不地道。

為什麼呢?因為大家對“全球理賠”這個詞會產生歧義,很多公司誤導客戶就是利用了這個歧義。“全球理賠”有兩個意思:其一:就是在全球範圍內發生風險,都可以在出險地獲得理賠。其二:就是在全球範圍內發生風險,都可以提交理賠,只不過是要回到投保地或者投保國。通常,一說全球理賠,客戶和大眾都會預設選擇前一種說法,認為“全球理賠”會在風險發生地得到美金或者什麼外幣的理賠款。而事實是後者,就是無論在哪裡發生的風險,都必須回到投保國或者投保地遞交理賠申請,獲得投保單上幣種的理賠金。只不過,跨境理賠需要當地使館進行證明而已。而後者,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支持的,跨境理賠的實際案例有很多。即便是香港的保險所謂的全球理賠,不也是要把理賠資料遞交到香港才會理賠嗎?當然,除了全球醫療產品,有直付的權利不需要走這麼複雜的流程。而目前,全球醫療產品在國內也很多,並不是什麼稀罕的東西。

如果大家對此還有質疑,請撥打相應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詢問一下:“如果我在國內投保,在美國發生風險,能不能在美國得到理賠?具體理賠流程該怎麼操作?”你就會得到真實的答案。

9.法律糾紛

一旦出現糾紛,是一定要去香港打官司的,那是國際官司,要請國際律師。在百度上搜索一下被香港的銀行投資巨虧後的案件過程你就不再對香港的司法是否有利於大陸人抱有幻想了。發達在哪裡?就在於讓你永遠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騙你沒商量!對不起,用騙不恰當,用陷阱更適合。白紙黑字的合同你啞口無言。香港人都說,大陸人都是傻得有錢,不騙你騙誰?聽聽那些去香港買保險的經歷就知道隱患有多少了。因為香港的保險顧問首期傭金高達100%,大陸只有最高40%,收益越高,敢於冒風險的人越多。相對于大陸的保險顧問,香港人有更多資金騰挪。內地客戶去香港的機票、酒店、消費都包了,那服務絕對一流,但傻子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沒有什麼稀奇的,感情牌打得你無路可逃,只能乖乖就範,簽了保單後有幾個人親自去核對條款內容,耐心細緻地瞭解清楚自身利益的?都是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不好意思開口問,稀裡糊塗地就買了。等真正理賠出現糾紛時,就不一樣了。那些當初包山包海的顧問要麼逃之夭夭,要麼會把自己摘得乾乾淨淨。你只能捲進耗時耗力耗金錢的國際官司當中。買時不清清楚楚埋下的雷,遲早會爆炸的,我相信因果,尤其是這一點。

也許上面的語言描述您無法接受,但無論是法制多麼健全的國家,素養多麼高尚的國家,都有法律和監獄去約束人們的行為。事實上,香港保險業監管處每年接受的投訴還是很多的,而且香港的法院也不會沒有因為保險而產生的官司,不同的是,如果官司發生在自己身上那就比在國內更難,更是一場噩夢。

10.對保險公司倒閉的處理

截止到目前為止,香港政府對於保險公司倒閉後投保人的利益保護僅僅局限於公司法的規定,就是保險公司的長期基金優先償還投保人利益,但沒有一條法規明確保障投保人的保單利益不受損失。也就是說,這方面,保險公司和其他行業的公司倒閉破產清算的流程是一樣的,並沒有什麼特殊之處。當然,在法規中提到了保險公司清算時,由其他保險公司繼續經營長期保單的字樣,但沒有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截至2013年上半年,香港保險業監管處還在徵詢建立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在這個徵詢意見裡面,明確了在保險公司倒閉清算後,投保人的利益獲得保障的額度最高上限是100萬港幣,前10萬100%,之後就是80%,累計上限100萬港幣。監管方面,香港政府正在向內地看齊。

而內地的《保險法》第八十九條明確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條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轉讓或者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前款規定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的,應當維護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而《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在保險公司倒閉破產清算時,對於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進行了明確的救助規定。第二十條 重申了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並在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了“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

可見,在這方面,大陸的安全措施更加健全。

綜上十點,算是撥亂反正吧,如果算不上,最起碼是還內地保險一個清白。內地保險的發展非常快,因為大家缺少瞭解和溝通,還總是停留在過去的印象裡,現在和之前早就不能同日而語了。當然,任何選擇都具有兩面性,有好有壞,不能一邊倒。以上十點主要是為了澄清媒體上流傳的在談香港保險優勢的同時對內地保險的片面甚至是錯誤過時的描述。去哪裡買保險都是好事,但作為從業者,我希望能客觀地把內地保險的實際情況介紹給客戶,希望他們在瞭解正確資訊的前提下做出適合自己的英明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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