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 一學:什麼是兩全保險?
什麼是兩全保險?兩全保險,
又稱生死合險,
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死亡,
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
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均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兩全保險的死亡保險金和生存保險金可以不同,
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時,
保險人按合同規定將死亡保險金支付給受益人,
保險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
保險人將生存保險金支付給被保險人。
任何兩全保險單中都載明一個到期日。
如果被保險人至到期日仍然生存,
保險人應將保險單規定的保險金額支付給被保險人。
兩全保險的期滿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齡,
也可以是某一特定時期的結束日。
例如,
一張20年期的兩全保險單的到期日是自該保單生效之日起滿20年止。
投保此類保險的人,
除了希望在保險期內獲得保險保障,
還想以儲蓄為目的,
期望在一定時期後有一筆較大收入用於特定目的支出。
兩全保險具有保障性和儲蓄性的比重功能。
正因為兩全保險承擔了雙重的保險責任,
生死合險的保險費率要比單純的生存保險或死亡保險高。
目前兩全保險的業務種類很多,
主要有:1.普通兩全保險,
即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險期滿,
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
2.雙倍兩全保險,
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
保險人給付一倍的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死亡,
保險人給付兩倍的保險金。
3.養老附加定期保險,
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
保險人給付一倍保險金額的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
保險人按照生存保險金的若干倍給付保險金。
4.聯合兩全保險,
即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合投保的兩全保險。
在保險期內,
聯合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時,
保險人給付全部保險金,
保險即終止;如果在保險期限內,
聯合被保險人中無一人死亡,
保險期限屆滿時保險人也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由全體被保險人共同受領。
兩全保險對被保險人可能發生的死亡事故提供了保險保障。
同時,
在保險期間內不斷積存現金價值。
所以相比單純的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兩全保險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