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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 一學:什麼是兩全保險?

什麼是兩全保險?兩全保險, 又稱生死合險, 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死亡, 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 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均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 兩全保險的死亡保險金和生存保險金可以不同, 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時, 保險人按合同規定將死亡保險金支付給受益人, 保險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 保險人將生存保險金支付給被保險人。 任何兩全保險單中都載明一個到期日。 如果被保險人至到期日仍然生存, 保險人應將保險單規定的保險金額支付給被保險人。
兩全保險的期滿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齡, 也可以是某一特定時期的結束日。 例如, 一張20年期的兩全保險單的到期日是自該保單生效之日起滿20年止。 投保此類保險的人, 除了希望在保險期內獲得保險保障, 還想以儲蓄為目的, 期望在一定時期後有一筆較大收入用於特定目的支出。 兩全保險具有保障性和儲蓄性的比重功能。 正因為兩全保險承擔了雙重的保險責任, 生死合險的保險費率要比單純的生存保險或死亡保險高。 目前兩全保險的業務種類很多, 主要有:1.普通兩全保險, 即無論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險期滿, 保險人都給付保險金。 2.雙倍兩全保險, 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
保險人給付一倍的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死亡, 保險人給付兩倍的保險金。 3.養老附加定期保險, 即被保險人如果在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 保險人給付一倍保險金額的保險金;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 保險人按照生存保險金的若干倍給付保險金。 4.聯合兩全保險, 即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合投保的兩全保險。 在保險期內, 聯合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時, 保險人給付全部保險金, 保險即終止;如果在保險期限內, 聯合被保險人中無一人死亡, 保險期限屆滿時保險人也給付保險金, 保險金由全體被保險人共同受領。 兩全保險對被保險人可能發生的死亡事故提供了保險保障。
同時, 在保險期間內不斷積存現金價值。 所以相比單純的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兩全保險更加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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