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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支持“四新”項目,山東設立6000億規模新舊動能轉換基金

經濟導報記者 劉勇

經濟導報記者從山東省12日召開的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推介會暨簽約儀式上瞭解到, 山東成立6000億元規模的新舊動能轉換基金,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杆放大和引導作用, 吸引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對新舊動能轉換重點領域投入, 突出支持“四新”項目, 壯大培育新動能, 改造提升傳統動能, 支持山東創新發展、持續發展、領先發展。

基金採取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級架構, 由省、市兩級共同出資400億元發起設立引導基金, 通過引導基金注資和市場化募集, 發起設立多隻母基金,

形成不少於2000億元規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過出資發起設立或增資若干隻子基金, 形成不少於6000億元基金規模。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基金出資採取認繳制, 根據投資進度分4年出資到位。

在投資階段上, 基金既可投資種子期、初創期企業, 也可投資成長期、成熟期企業, 實現對企業全生命週期的基金支持。 在投資方式上, 引導基金和母基金既可通過參股基金進行投資, 也可直接投資具體項目。 為提高投資的靈活性和實效性, 母基金可安排不超過50%的比例直接投資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專案。 為降低投資風險, 實行分散投資, 母基金對單個企業的直接投資, 以及子基金對單個企業的投資, 原則上不超過母、子基金總規模的20%。

在投資地域上, 根據資金來源不同, 實行差異化地域限制政策, 子基金投資于山東境內的比例, 一般限定在70%;省外資金占比高的, 最低可放寬到60%。 在投資行業上, 母基金、子基金可跨產業開展投資, 比例控制在基金規模的50%以內。

引導基金主要參股設立產業類、創投類和基礎設施類三類母基金。 其中, 產業類、創投類母基金占母基金比例原則上不低於80%;基礎設施類母基金所占比例原則上控制在20%以內。

引導基金採取差異化出資政策。 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 引導基金原則上與其他出資人平行出資, 也可引入結構化設計。 在具體操作中, 引導基金一般按20%的比例出資產業類母基金, 按25%的比例出資創投類母基金, 按10%的比例出資基礎設施類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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