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2018最新,被執行人的房屋符合這4種情形,法院不予執行!

買受人雖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 但在債權執行中, 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 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 圖片來源於網路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佔有該不動產;

3、已支付全部價款, 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餘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

4、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

△ 圖片來源於網路

金錢債權執行中, 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提出異議, 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 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2、所購商品房系用於居住且買受人名下無其他用於居住的房屋;

3、已支付的價款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十。

文丨徐菁菁律師 房地產業務部

推薦閱讀:

2018年最新法規, 酒桌上再出現這4種行為, 當心觸犯刑法!

2018最新法律規定:借條上這3個地方不寫清!當心被套路!

刑事訴訟中簡易程式相對普通程式, 有哪些好處?

===============================

進入東友頭條號

即刻可諮詢律師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