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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做足4點 孕期產檢不可少!

乙肝孕婦定期產檢, 要瞭解並注意一些事項。 本期番茄醫生主講, 乙肝患者做足4點, 孕期產檢不可少。

1、定期產檢

乙肝孕婦產檢應包括病毒dna、乙肝兩對半、肝臟B超以及常規檢查。

按月複查肝功, 與早期發現妊娠期肝炎活動, 評估母嬰傳播可能。 孕婦抗病毒期間, 四到八周或產前需複查病毒DNA, 預防耐藥。

2、宮內傳播阻斷

病毒量低於10*6的妊娠婦女可以暫時不干預。 病毒量高於10*6的妊娠婦女,

應告知存在風險後, 簽署知情同意書, 於妊娠期二十八周開始口服拉米夫定、替諾福韋酯、替比夫定進行抗病毒, 目的是降低母嬰傳播可能。 待妊娠結束無活動性肝炎, 半年後停藥。

3、羊水穿刺

根據我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提到, 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孕婦,

應避免羊膜腔穿刺並應縮短分娩時間, 並保證胎盤完整減少新生兒暴露母血幾率。 部分文獻也記載, 乙肝病毒感染妊娠女性進行羊膜腔穿刺檢查, 不會增加乙肝病毒母嬰傳播可能。

綜合判斷, 乙肝病毒感染孕婦要謹慎進行羊水穿刺。 通常以病毒複製水準低或檢查不到時, 患者知情下考慮羊水穿刺。 病毒複製水準高或有特殊原因, 應避免。

4、其他問題

妊娠期出現肝功異常, 要及時治療。 轉氨酶升高的妊娠期孕婦, 給予暫時保肝治療, 分娩結束後再抗病毒。 當轉氨酶超出正常上限兩倍以上的妊娠期孕婦, 也應在患者知情下, 考慮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替諾福韋酯抗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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