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銀監會定調2018整治重點:堅決取締“偽創新”

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 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的一項常態化重點工作。 “三三四十”大檢查方才收官, 新一輪的監管大戲便又立即啟幕。 近日, 銀監會針對此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銀監發〔2018〕4號, 以下簡稱通知), 對2018年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具體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

銀監會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面,

基本涵蓋了銀行業市場亂象和存在問題的主要類別, 同時單獨列舉了監管履職方面的負面清單。

銀監會官方指出, 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屢查屢犯問題、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 依法進行處罰, 提升監管威懾力。

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等8方面

2018年重點整治8個方面22條: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面, 基本涵蓋了銀行業市場亂象和存在問題的主要類別, 同時單獨列舉了監管履職方面的負面清單。

“金融風險高發多發態勢依然複雜嚴峻, 銀行業股東管理、公司治理和風險防控機制還比較薄弱,

市場亂象生成的深層次原因沒有發生根本轉變, 打贏銀行業風險防範化解攻堅戰的任務仍很艱巨”。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答記者問時指出。

通知要求,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全面評估2017年已開展的“三三四十”等專項治理工作, 重點評估自查是否全面深入、問題是否真實準確、整改是否及時徹底、問責是否嚴格到位、發現的風險是否有效化解、制度短板是否得到彌補、制度執行力是否得到加強以及當前仍存在哪些突出問題等。 要求各級監管機構重點評估是否存在檢查不深不透、應查未查、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應罰未罰及處罰偏松偏軟等問題。

整治亂象堅持問題導向。 銀監會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各級監管機構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作為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緊盯問題多的機構、亂象多的區域、風險集中的業務領域。 要堅持“靶向”治療和重點整治, 什麼問題查得不徹底就查什麼、什麼亂象最突出就整治什麼、什麼方面整改不到位就整改什麼、什麼責任沒有落實就問責什麼, 著力祛除市場亂象“頑疾”。

“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上求穩, 在處置違法違規問題、重大案件和高風險事件上求進, 堅決整治各類擾亂銀行業市場秩序的亂象。 ”銀監會官方強調整治工作要把握力度節奏, 實施新老劃斷, 對於存量業務, 區分問題性質、產生原因和造成後果等情況,

給予一定的消化期和過渡期, 差別化處置;對於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開展以後(2017年5月1日後)的新增業務,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規範, 依法查處。

國泰君安證券銀行業分析師王劍指出, 銀行經營, 本質是要平衡收益與風險, 不能為了賺錢而過度追逐風險。 可惜, 在欲望驅動下, 古今中外, 總有那麼一些膽特別大的銀行, 為了追逐盈利而過度擁抱風險, 最後倒閉。 銀行倒閉涉及廣大存款人利益, 跟一般企業倒閉絕不是一回事。 所以, 才需要銀行監管。

監管的根本目標, 是遏制住銀行為了逐利而過度擁有風險, 確保穩健經營。 王劍指出, 所以才有了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流動性匹配等方面的種種監管指標,

從而遏制銀行們的加杠杆、降信用、加錯配等行為。 但是, 在金錢的誘惑下, 總有那麼些銀行, 通過種種手段, 試圖規避監管。 這些手段, 都已列在“4號文”之中。

嚴打以“創新”之名行套利之實

1月13日, 十九屆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公報中強調, 要“重點查處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腐敗案件, 著力解決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金融信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 興業研究分析師何帆指出, 通知在工作要點上對於股東、董事和高管人員的整治工作要求, 也是對中紀委近期工作精神的落實。

對於具體案件, 銀監會要求“一案三查、上追兩級”。 2018年, 銀監會嚴肅查案, 對案發機構和涉案機構依法處罰問責, 同時綜合使用審慎監管措施,讓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都要付出代價,切實維護銀行業良好秩序。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佈處罰情況,切實發揮“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警示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回應了合規與創新的關係,強調金融創新是提升銀行業競爭力的重要推動力,也是提升防風險能力的必經之路。總的來看,當前金融創新不是過快,而是相對滯後;不是過多過度,而是相對不足。銀行業出現的一些亂象,不是創新本身導致,而是部分金融機構以創新之名行套利之實,擾亂了市場秩序。

上述相關負責人強調,在具體的檔中,銀監會既沒有設定新的監管標準,也不對某類業務或某類機構進行限制,更不會停止合理的金融創新。鼓勵銀行業發展那些有利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有利於防範化解風險、有利於維護金融安全穩定的創新業務,同時,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負面清單。對於以套利為主要目的的“偽創新”,堅決予以整治和取締,讓違法違規者得到應有懲處,讓套利者無利可圖,著力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銀行業合規經營、穩健發展。

作者:張壽林

本文轉載自每日經濟新聞,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發佈方立場無關。發佈方不對其中包含或引用的資訊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證。對於任何因直接或間接採用、轉載本資訊造成的損失,發佈方均不承擔責任。如本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與發佈方聯繫。

同時綜合使用審慎監管措施,讓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都要付出代價,切實維護銀行業良好秩序。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佈處罰情況,切實發揮“處罰一個、震懾一片”的警示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回應了合規與創新的關係,強調金融創新是提升銀行業競爭力的重要推動力,也是提升防風險能力的必經之路。總的來看,當前金融創新不是過快,而是相對滯後;不是過多過度,而是相對不足。銀行業出現的一些亂象,不是創新本身導致,而是部分金融機構以創新之名行套利之實,擾亂了市場秩序。

上述相關負責人強調,在具體的檔中,銀監會既沒有設定新的監管標準,也不對某類業務或某類機構進行限制,更不會停止合理的金融創新。鼓勵銀行業發展那些有利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有利於防範化解風險、有利於維護金融安全穩定的創新業務,同時,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負面清單。對於以套利為主要目的的“偽創新”,堅決予以整治和取締,讓違法違規者得到應有懲處,讓套利者無利可圖,著力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銀行業合規經營、穩健發展。

作者:張壽林

本文轉載自每日經濟新聞,本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與發佈方立場無關。發佈方不對其中包含或引用的資訊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證。對於任何因直接或間接採用、轉載本資訊造成的損失,發佈方均不承擔責任。如本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與發佈方聯繫。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