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打實按資金占股, 三年後可保本退出, 只允許股權增值稀釋, 不允許股權貶值稀釋, 所有資金僅用於投資, 不招員工, 簽協定時只需交意向金, 投資在新公司成立後再轉到新公司對公帳戶!
請大家儘快簽訂協定, 一個一個簽, 外地的列印三份郵寄給我, 原則上是5萬起步, 也允許投一兩萬的, 爭取在農曆新年後正式申請註冊, 我是不會為了你投資而請客吃飯的, 態度也是愛投不投, 我是做實事的, 不玩虛的,玩虛的就好話說盡, 只要你投資, 陪吃陪喝陪睡都行, 我這一切按規則辦!
空談民主法治公平是沒用的,
我們不是轉行, 不過是戰略安排, 航母先不前進, 放出快艇加滿油先行, 戰略資源先傾注在快艇上, 快艇打完勝仗再來牽引航母向前!
股權眾籌公司成功了, 有名氣與影響力, 克雷吉山也跟著沾光, 所以我願意出錢出力出資源, 這是我的一點小私心!
克雷吉山的業務與市場太大, 沒有大資本介入一時很難進行全面規模化擴張, 我們決定先戰略集焦在股權眾籌上, 成立股權眾籌公司, 新的公司成功了, 我們克雷吉山也就成功了!
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投資協議書
甲方(負責人): 吳數根, 身份證號, 360424198402071532, Tel:18664314665
乙方(合夥人):
丙方(合作方, 企業): 深圳克雷吉山資訊技術有限公司
位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南七道深港產學研基地深圳清華大學研究院C601
經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 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次擬成立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 計畫籌款500萬人民幣, 註冊公司時按500萬人民幣註冊資金, 實際籌款不足500萬元人民幣的部分預留給後來投資者, 為全體投資人共同持有,由甲方名義上代持。
第二條 甲方本次出資35萬元人民幣, 持股比例按出資比例, 也就是(35萬/實際籌款總金額)*100%。 乙方本次出資_____萬元人民幣, 持股比例按出資比例, 也就是(____萬/實際籌款總金額)*100%。 各方出資須在新公司成立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至新成立的股權眾籌公司銀行帳戶。
第三條 新成立的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與丙方為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由丙方負責新成立的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的日常運營, 新成立的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不招募任何員工, 所募集到的資金全部用於投資其他公司, 單筆領投金額不得超過10萬元人民幣。 新成立的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專注於運營股權眾籌業務, 丙方協助新成立的股權眾籌公司運營, 提供網路與業務支援, 在雙方共同開展業務活動時, 新成立的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為主辦方, 丙方為協辦方。
第四條 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會及董事會,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各自的股權比例為限, 各方的責任以各自的出資為限, 公司的稅後利潤按各方的股權比例由各方分享。 乙方有權查閱公司財務、其他各投資方的投資協定, 董事會決議等檔;但無權查詢涉及公司經營商業機密或不適合公開的檔。
3、甲方擔任新成立的股權眾籌有限合夥公司的普通合夥人, 除分紅外不領取任何薪資報酬, 同時對董事會的提案擁有一票否決權。
4、 乙方擔任新成立的股權眾籌公司的有限合夥人(計畫再找3-5個普通合夥人,
5、新的投資方加入時, 新的投資方所投金額除以計入註冊資本所得的比例應不得低於之前投資方所投金額除以計入註冊資本所得的比例,所有股東的股份按同比例稀釋。
6、甲方負責新成立公司註冊等事宜, 乙方在簽訂本協定時須支付1000元意向金。
7、乙方在簽訂本協定5年後, 有權按投資本金的價格將全部股份轉讓給甲方, 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本金並配合乙方辦理工商變更等事務, 辦理工商變更等事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8、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洩露本協定內容(為本協定服務人員和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2、對本協定及其補充協定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權,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權.
2、各方如有嚴重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權,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3、各方如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需支付違約金10萬(拾萬)元人民幣給守約方,構成違法犯罪的,交公安機關查處。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定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至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律師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定,補充協定為本協定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定內容與本協定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定所規定的內容為准。
第九條 本協議修改無效,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公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蓋章日期:
克雷吉山懟了很多投融資騙子,懟了很多半桶水得瑟的投資人,懟了各路股權設計大師,但光懟沒用,占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需要投資人,還需要法律與管理上的輔導。
這些中小企業雖絕大多數成不了巨無霸,市場空間有限,風險投資不會感興趣(風險投資不追求分紅,追求超高的估值),但卻是事關民生的產品,老百姓離不了,完全是剛需.
而社會上大量的中產階級的閒置資金卻找不到出路,投資股市吧,資訊不靈通的散戶就是莊家的盤中餐,投資黃金與保險產品吧,增值空間有限,投資房地產吧,時機已過,泡沫可能很快來臨,而風險投資吧,風險太大,專業投資機構都懷著十個能中一個的心態,這對中產階級來說,是負擔不起的風險,他們追求的不是空的估值,而是投資安全及分紅!
中小企業融資難,而中產階級投資難!
在壟斷資本與科技的衝激下,中產階層會越來越艱難,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唯一能抵抗危機的就是抱團取曖!可是中產的劣根性就在於對壟斷資本崇拜,對同類又相輕,甚至還相互較勁撕殺,意識不到真正的競爭對手與敵人是誰?最後溫水煮青蛙,讓壟斷大資本一鍋端!
克雷吉山是大平臺,不太接地氣,業務全面突破必須要大資本介入,可很多民生剛需專案其實很接地氣,並且很多人也想投,但因為管理與法律上存在問題,雙方很難達成合作。中產階級不願投中小企業,一是因為中小型企業管理不成熟,二是中產階級沒有精力或專業能力去監管中小企業。另一方面專案方要對接很多股東,服權分散後管理實在的麻煩,也就糾紛不斷。人人都知團結就是力量,整合資源做大事,可是怎麼團結?怎麼整合?我們見過太多朋友合夥最後散夥不說,成仇敵的都有。
那些機構投資者吸收的也是公眾存款,很多專案是一些民生剛需類專案,利潤率也很高,但很難規模化,風投不會感興趣,而目前眾籌平臺卻又保障不了投資人的利益,目前他們專案眾籌完就與專案無關的模式是對投資人不負責的,只有保障雙方權益的模式才是持久良性的,否則人品耗光做不長久的,運營模式決定了這類眾籌只會對專案方一邊倒,不管項目如何差也會把項目吹上天!有沒有朋友對這個事業感興趣,這事是完全可行的,我們完全可以不鳥那些機構投資者,也與我們克雷吉山追求法治社會,服務中產階層的理念一致!
克雷吉山的抱負不僅僅是法律行業,是以法律為切入點,滲入各行各業,第一步要介入的行業就是創投圈,我們要端了那些各路裝逼貨投資人,讓他們夾起尾巴做人,這個社會越是牛人越缺錢,混不下去的才做投資,投資公司,比較正規的基本上是吸收公眾存款然後做風險投資,一般來說都是投大專案,基本上不投中小企業,投資時主要看資料,只要有資料他們就感興趣,逼得一些創業公司造假,資料的水份大得不得了!其實真正做企業的來說,資料僅僅是一方面,更多的是企業的核心竟爭力與領導者,早期的華為中興,中興的資料比華為不知道漂亮多少,有什麼用?不正規的就基本上是做做秀了!風險投資追求的是估值,不是分紅,投了之後就是希望可以早日退出!
千家萬企守護神克雷吉山不會坐視不理客戶的困難,將全面開展股權眾籌服務,對一些不以上市為目的的民生剛需類中小型優秀專案,克雷吉山負責盡職調查並領投、擔任被投公司的獨立董事或監事,監管資金使用並確保被投企業合法合規運營.我們針對不以上市為目的的民生剛需類專案,風險投資機構有投後管理,上市公司更是有證監會等機構監管,而眾籌項目沒有,我們接這個活,我們將此產品稱為"雲管理".請有意向的朋友先在平臺的專家入口註冊,我們最關心的是負責執行項目的人,只要人靠譜,什麼夢想都是可能的!
項目方不僅融到了資金,還融了法律與管理服務,在引入大量股東與資本的情況下,董事會並沒有變得複雜,企業仍可以高效的運營;
很多項目,本來是很掙錢的,可錢都進了專案負責人的私人腰包;現投資人再也不用擔心資金被違規使用,被投企業違規經營;而克雷吉山是以服務為領投的,與投資人是完全的利益捆綁體,會完全站在投資方的角度的,同時我們與項目方一樣都渴望項目成功,只是親兄弟要明算帳。
克雷吉山一直強調商業模式不重要,商業模式是可以複製的,執行的人才是最關鍵的,無數的例子已經論證了!
中興成立時註冊資本280萬,85年初成立,一成立時就從國企自帶核心產品;華為88年成立註冊資本10萬,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產品沒有,靠做代理;如今華為已成中國最大名片,銷售額是中興5倍,淨利潤就更不用說了,華為幾百億,中興負幾十億,什麼原因?就是任正非比侯為貴強啊!
舉個例子:我們知道保險很有用也很重要,可是社會為什麼對保險業的偏見這麼大,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為了業績,搞人頭傳銷戰略,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陪睡陪吃,這個沒什麼,其他行業銷售好多這樣的,讓人可惡的是他們那種買棺材的態度,保險業務員因是代理制性質,人員素質混亂,誤導客戶,忽悠客戶,給客戶帶來極大的損失或落差,其他投資理財也是一樣。克雷吉山將挑選一些專業知識扎實的,為人處世實實在在的保險業務員入駐平臺,我們不僅給他們推薦業務,甚至會投資他們,讓他們做大做強。
新同盟會社交平臺:任何服務行業,提供服務的人是最關鍵的,構建律師專家征信大資料庫,集聚理性又善良的人們組成新同盟會,去影響世界,改變世界!
克雷吉山將會定期的舉辦精英社交活動,加油,我們的終極目標是率領中產階級,建誠信生態產業鏈,成為法治中國的中堅力量!
痛苦的人就是自己理解別人,可別人卻不理解自己。
快樂的人就是自己不理解別人,別人卻理解自己。
真正聰明的人都是痛苦的,中產就是我經常罵的半桶水,我的公司是要讓人敬畏的,不是讓人喜歡的,我的聰明不是用在騙人上,大部分人的小聰明都是用在騙人上,人沒良知就快樂,有良知就痛苦!
我要去教蠢人怎麼不上當受騙,怎麼投資掙錢;
另一方面又要去打擊那些極其聰明的騙子人渣,啃的是硬骨頭!
如果去騙蠢貨的錢,然後與騙子人渣分髒,這才是輕鬆又爽的事嘛!
克雷吉山做的事是不是真的方向錯了?
其實沒有錯,克雷吉山是個公司,是商業化運作,但是我們的目的並不是純商業,而是為實現法治中國,誠信中國而努力,我們的競爭對手根本不是各類商業公司,而是政府,我們要與政府比公信力!
第五條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2、對本協定及其補充協定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權,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權.
2、各方如有嚴重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權,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3、各方如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需支付違約金10萬(拾萬)元人民幣給守約方,構成違法犯罪的,交公安機關查處。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定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至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律師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定,補充協定為本協定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定內容與本協定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定所規定的內容為准。
第九條 本協議修改無效,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公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蓋章日期:
克雷吉山懟了很多投融資騙子,懟了很多半桶水得瑟的投資人,懟了各路股權設計大師,但光懟沒用,占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需要投資人,還需要法律與管理上的輔導。
這些中小企業雖絕大多數成不了巨無霸,市場空間有限,風險投資不會感興趣(風險投資不追求分紅,追求超高的估值),但卻是事關民生的產品,老百姓離不了,完全是剛需.
而社會上大量的中產階級的閒置資金卻找不到出路,投資股市吧,資訊不靈通的散戶就是莊家的盤中餐,投資黃金與保險產品吧,增值空間有限,投資房地產吧,時機已過,泡沫可能很快來臨,而風險投資吧,風險太大,專業投資機構都懷著十個能中一個的心態,這對中產階級來說,是負擔不起的風險,他們追求的不是空的估值,而是投資安全及分紅!
中小企業融資難,而中產階級投資難!
在壟斷資本與科技的衝激下,中產階層會越來越艱難,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唯一能抵抗危機的就是抱團取曖!可是中產的劣根性就在於對壟斷資本崇拜,對同類又相輕,甚至還相互較勁撕殺,意識不到真正的競爭對手與敵人是誰?最後溫水煮青蛙,讓壟斷大資本一鍋端!
克雷吉山是大平臺,不太接地氣,業務全面突破必須要大資本介入,可很多民生剛需專案其實很接地氣,並且很多人也想投,但因為管理與法律上存在問題,雙方很難達成合作。中產階級不願投中小企業,一是因為中小型企業管理不成熟,二是中產階級沒有精力或專業能力去監管中小企業。另一方面專案方要對接很多股東,服權分散後管理實在的麻煩,也就糾紛不斷。人人都知團結就是力量,整合資源做大事,可是怎麼團結?怎麼整合?我們見過太多朋友合夥最後散夥不說,成仇敵的都有。
那些機構投資者吸收的也是公眾存款,很多專案是一些民生剛需類專案,利潤率也很高,但很難規模化,風投不會感興趣,而目前眾籌平臺卻又保障不了投資人的利益,目前他們專案眾籌完就與專案無關的模式是對投資人不負責的,只有保障雙方權益的模式才是持久良性的,否則人品耗光做不長久的,運營模式決定了這類眾籌只會對專案方一邊倒,不管項目如何差也會把項目吹上天!有沒有朋友對這個事業感興趣,這事是完全可行的,我們完全可以不鳥那些機構投資者,也與我們克雷吉山追求法治社會,服務中產階層的理念一致!
克雷吉山的抱負不僅僅是法律行業,是以法律為切入點,滲入各行各業,第一步要介入的行業就是創投圈,我們要端了那些各路裝逼貨投資人,讓他們夾起尾巴做人,這個社會越是牛人越缺錢,混不下去的才做投資,投資公司,比較正規的基本上是吸收公眾存款然後做風險投資,一般來說都是投大專案,基本上不投中小企業,投資時主要看資料,只要有資料他們就感興趣,逼得一些創業公司造假,資料的水份大得不得了!其實真正做企業的來說,資料僅僅是一方面,更多的是企業的核心竟爭力與領導者,早期的華為中興,中興的資料比華為不知道漂亮多少,有什麼用?不正規的就基本上是做做秀了!風險投資追求的是估值,不是分紅,投了之後就是希望可以早日退出!
千家萬企守護神克雷吉山不會坐視不理客戶的困難,將全面開展股權眾籌服務,對一些不以上市為目的的民生剛需類中小型優秀專案,克雷吉山負責盡職調查並領投、擔任被投公司的獨立董事或監事,監管資金使用並確保被投企業合法合規運營.我們針對不以上市為目的的民生剛需類專案,風險投資機構有投後管理,上市公司更是有證監會等機構監管,而眾籌項目沒有,我們接這個活,我們將此產品稱為"雲管理".請有意向的朋友先在平臺的專家入口註冊,我們最關心的是負責執行項目的人,只要人靠譜,什麼夢想都是可能的!
項目方不僅融到了資金,還融了法律與管理服務,在引入大量股東與資本的情況下,董事會並沒有變得複雜,企業仍可以高效的運營;
很多項目,本來是很掙錢的,可錢都進了專案負責人的私人腰包;現投資人再也不用擔心資金被違規使用,被投企業違規經營;而克雷吉山是以服務為領投的,與投資人是完全的利益捆綁體,會完全站在投資方的角度的,同時我們與項目方一樣都渴望項目成功,只是親兄弟要明算帳。
克雷吉山一直強調商業模式不重要,商業模式是可以複製的,執行的人才是最關鍵的,無數的例子已經論證了!
中興成立時註冊資本280萬,85年初成立,一成立時就從國企自帶核心產品;華為88年成立註冊資本10萬,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產品沒有,靠做代理;如今華為已成中國最大名片,銷售額是中興5倍,淨利潤就更不用說了,華為幾百億,中興負幾十億,什麼原因?就是任正非比侯為貴強啊!
舉個例子:我們知道保險很有用也很重要,可是社會為什麼對保險業的偏見這麼大,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為了業績,搞人頭傳銷戰略,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陪睡陪吃,這個沒什麼,其他行業銷售好多這樣的,讓人可惡的是他們那種買棺材的態度,保險業務員因是代理制性質,人員素質混亂,誤導客戶,忽悠客戶,給客戶帶來極大的損失或落差,其他投資理財也是一樣。克雷吉山將挑選一些專業知識扎實的,為人處世實實在在的保險業務員入駐平臺,我們不僅給他們推薦業務,甚至會投資他們,讓他們做大做強。
新同盟會社交平臺:任何服務行業,提供服務的人是最關鍵的,構建律師專家征信大資料庫,集聚理性又善良的人們組成新同盟會,去影響世界,改變世界!
克雷吉山將會定期的舉辦精英社交活動,加油,我們的終極目標是率領中產階級,建誠信生態產業鏈,成為法治中國的中堅力量!
痛苦的人就是自己理解別人,可別人卻不理解自己。
快樂的人就是自己不理解別人,別人卻理解自己。
真正聰明的人都是痛苦的,中產就是我經常罵的半桶水,我的公司是要讓人敬畏的,不是讓人喜歡的,我的聰明不是用在騙人上,大部分人的小聰明都是用在騙人上,人沒良知就快樂,有良知就痛苦!
我要去教蠢人怎麼不上當受騙,怎麼投資掙錢;
另一方面又要去打擊那些極其聰明的騙子人渣,啃的是硬骨頭!
如果去騙蠢貨的錢,然後與騙子人渣分髒,這才是輕鬆又爽的事嘛!
克雷吉山做的事是不是真的方向錯了?
其實沒有錯,克雷吉山是個公司,是商業化運作,但是我們的目的並不是純商業,而是為實現法治中國,誠信中國而努力,我們的競爭對手根本不是各類商業公司,而是政府,我們要與政府比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