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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字:側、勒、努、趯、策、掠、啄、磔”的解讀

“永字八法”解讀

“永”字共有八畫, 畫畫不同, 代表中國書法中筆劃的大體, 分別是“側”、“勒”、“努”、“趯”、“策”、“掠”、“啄”、“磔”, 比較集中地反映了漢字楷書的點畫形式。

一、側(點)

“點”是最短的筆劃, 天生走勢不足, 運動感薄弱, 寫得不好, 容易成為向心的、內傾的一個圓, 以封閉的形式與周圍筆劃隔絕, 顯得萎靡黯然。 具體寫法:筆鋒著紙後向右, 慢慢加重力道下壓再慢慢上收轉向, 回筆藏鋒視情形改變其角度。 古人說, 點如果鋒芒不露, “則失之於鈍, 鈍則芒角隱而書之神格喪矣。 ”就是這個意思。 因此, 需要補救, 方法有二。

第一, 強調筆勢。 起筆露鋒以承接上一筆劃, 收筆出鋒以連貫下一筆劃, 通過露鋒、出鋒與上下筆劃建立起顧盼映帶的呼應關係。 同時, 打破圓點的內傾特徵, 增加筆劃向外的張力。

第二, 強調體勢。 讓它的形態不要太平或者太直, 因為“平”和“直”都是靜止狀態, 要讓它左右傾斜,

產生動勢, 非得其它筆劃的配合才能保持平衡, 由此與其他筆劃發生相互依存的關係, 強化筆劃與筆劃之間的聯繫。 正因為如此, “永字八法”中稱點為傾側的“側”。 姜白石《續書譜》雲:“點者, 字之眉目, 全藉顧盼精神, 有向有背, 隨字異形。 ”顧盼指的是筆勢, 向背指的是體勢。

漢字的每一筆劃都有起筆、行筆和收筆三個部分, 點也是如此。 孫過庭《書譜》雲:“一點之內, 殊衄挫於毫芒。 ”由於點的運動過程很短, 要完成這三個動作就比較困難, 容易出現兩個毛病, 一是順勢按下, 一撳即收, 起筆、行筆、收筆不分, 筆劃單薄簡陋, 空洞無物。 二是不敢用力按頓, 因為點的書寫兔起鷂落, 勢如“高峰墜石”, 大起大落, 在所有筆劃中是最情緒化的, 如果不強調提按頓挫的動作,

會使作品缺少激情。

二、勒(橫)

“橫”的筆劃較長, 具體寫法為, 筆鋒觸紙向右下壓再橫畫而慢慢收起, 作一橫向筆劃。 如果行筆太快, 太流暢, 筆劃會顯得單薄空洞。 因此在書寫過程中, 不能信馬由韁, 一掠而過, 必須勒住韁繩, 步步踏實, 以求穩重。 “永字八法”稱之為“勒”, 十分形象。 李世民《筆法訣》雲:“為畫如勒, 貴澀而遲。 ”具體的勒法就是用筆時前面如有物阻拒, 竭力與爭, 手不期顫而顫, 結果“變起伏於鋒杪”, 寫出來的筆劃跌宕舒展, “如千里之陣雲”。

三、努(豎)

努為一直向筆劃, 以直筆之法作開頭, 豎筆慢慢向下寫, 向左微偏作一曲度後返回, 其筆劃不宜直, 否則無力。 書法藝術強調橫平豎直, 但它們不是幾何學上那僵硬的水準與垂直, 它們重感覺, 只要感覺上是平的和直的, 即使是弧線和曲線也可以。 而且弧線和曲線有姿態, 比較生動。 因此, “永字八法”稱豎為“努”。 “努”字古通“弩”, 以“努”來命名豎畫, 一是形如弓弩來彎曲, 二是蓄力如弓弩之飽滿。 柳宗元《八法誦》雲:“努, 過直而力敗。

”顏真卿《八法頌》雲:“努, 彎環而勢曲。 ”唐太宗《筆法訣》雲:“為豎必努, ……努不宜直, 直則失力。 ”

四、趯(鉤)

“趯”的具體寫法:當豎直筆劃完後, 趁其勢頓筆再向左上偏, 一出即收筆向上。 漢字在篆書和分書中沒有鉤, 楷書的鉤由筆勢演化而來。 筆劃在結束時提筆不夠高, 急著與下一筆劃連寫, 就會帶出一段牽絲, 將這段牽絲整飭為筆劃的一部分, 那就是“鉤”。 “鉤”是上下筆劃連續書寫的產物, 是從“按”到“提”的一個跳躍過程。 因此, “永字八法”稱之為“趯”。 古文中“趯”有兩種含義:如《詩·召南·草蟲》, “趯草蟲, 趯阜螽”, 趯為跳躍;蘇軾《賈誼論》, “趯然有遠舉之志”, 趯為飄然遠引貌。 理解古文“趯”的兩種含義, 對書寫極有幫助, 先要按頓蓄勢, 將力量聚集在鋒尖, 然後突然躍起, 稍一猶豫,水滲墨滯,力疲勢軟,就有失“趯”的本義,有背“趯”的產生前提。顏真卿《八法頌》雲:“趯峻快以如錐。”唐太宗《筆法訣》雲:“趯須存其筆鋒,得勢而出。”就是指這種意思。

五、策(挑)

“挑”是“橫”的變態,“策”的具體寫法為,筆鋒觸紙向右壓再轉右上斜畫而慢慢收起,要點是需輕抬而進。比較長的橫畫從左到右,一般提筆運行到一半以後,就要下按蓄勢,最後頓筆回鋒,與位於左邊的下一筆劃起筆相呼應。“挑”是比較短的橫畫,下一筆劃的起筆就在它的右邊,提筆運行,順勢就能相接,不需要一般橫畫的下按蓄勢,回鋒收筆。因此,它其實是橫畫的前半部分,“永字八法”以騎馬動作比喻橫畫,完整的稱為“收韁的勒”,半截的就稱為“策”。“策”是揚鞭的意思,非常形象。《永字八法評說》認為,“策筆仰鋒豎趯”,策與趯相近,兩者在行筆上都比較快,得勢即出。

六、掠(長撇)

“掠”的具體寫法為,向左下的筆劃,必須快而准,取之中的險勁為要節,出鋒需乾淨俐落,利而不墬。“撇”的收筆在分書為按頓,在楷書為輕挑,這一轉變的目的是為了與下一筆劃連續書寫。長撇的下一筆劃都在收筆點的右邊,需要一個很長的過渡,運筆過程如飛鳥掠簷而下。因此,“永字八法”稱之為“掠”。柳宗元《八法誦》說:“掠,左出而鋒輕。”唐太宗《筆法訣》說:“為撇必掠,貴險而勁,掠須筆鋒左出而利。”長撇出鋒,形要微曲,力要均勻,勢要婉而暢。一般人寫字都是以右手執筆,長撇左行,比較彆扭,出鋒之處極易飄忽乏力,因此必須下功夫訓練。

七、啄(短撇)

“啄”的具體寫法為,為一向左下之筆劃,如同鳥啄樹般的力道和氣勢。“啄”畫從形狀上看與“掠”相同,只不過稍短一些,因此現在一般人都“啄”、“掠”不分,統稱為“撇”。其實,兩者的書寫是有區別的。“掠”的下一筆劃在右邊,很長,有一個掠的過程;“啄”的下一筆劃就在順勢的左邊,很短。“啄”畫在寫法上起筆稍一頓挫,即向左下斜出,峻快俐落,速而且銳,類似於鳥之啄食,故名。柳宗元《八法誦》雲:“啄,倉皇而疾掩。”顏真卿《八法頌》雲:“啄,騰淩而速進。”康有為《廣藝舟雙楫》雲:“啄之必峻。”“啄”與“撇”的關係同“策”與“勒”的關係完全相同,都是後者的局部,可以相互參照。

八、磔(捺)

“磔”的具體寫法為,向左下之筆劃,徐徐而有勁,收尾時下壓再向右橫畫而慢慢收起。“磔”的本義是“分裂牲體”,以此命名捺畫,不可思議,仔細考察,或可這樣解釋。分書又稱八分,八與分兩字在《說文解字》中均訓作“別也”。“八”為象形,象一物分別相背之形,“分”字添加刀旁,表示所用器具。分書與篆書相比,特點是將回環繚繞的字形割裂成左右上下的組合結構,並且誇張“撇”和“捺”的橫向出勢,將字形由長變扁,“八”的字義和形體準確地反映了分書的兩大特徵。分書發展到楷書以後,為了理論研究的需要,開始對點畫加以區別命名(以前並沒有“撇”、“捺”的名稱),“撇”和“捺”類似“八”形,於是順著它的意義,將左邊稱作“掠”,右邊稱作“磔”。《穆天子傳》卷五:“命虞人掠林。”掠有“斫伐”的含義,與“磔”相近。左掠右磔,綜合為表示分別相背的“八”字的含義,具體來說,左邊稱“掠”,是因為從粗到細,結束後還有一個回顧之勢,與“掠”字所含有的“拂過”之義相近。右邊稱“磔”,是因為從細到粗,力量逐漸增加,越來越大。《永字八法評說》雲:“勢盡布磔之”,具有砍磔的含義。

綜上所述,“永字八法”其實是指漢字八種基本點畫的寫法,仔細分析,“超(鉤)”是筆劃連續書寫的產物,是整飭後的筆勢,屬於筆劃的附屬部分;“策(挑)”是“勒(橫)”的一半,“啄(短撇)”是“掠(長撇)”的一半,在形態與寫法上有相同之處。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永”字的基本點畫只有五種:橫、豎、撇、捺、點。

以上為永字八法,是中國書法筆劃的根基,由練熟此八劃後,即可延伸多樣筆劃,並各得其精神氣度。

稍一猶豫,水滲墨滯,力疲勢軟,就有失“趯”的本義,有背“趯”的產生前提。顏真卿《八法頌》雲:“趯峻快以如錐。”唐太宗《筆法訣》雲:“趯須存其筆鋒,得勢而出。”就是指這種意思。

五、策(挑)

“挑”是“橫”的變態,“策”的具體寫法為,筆鋒觸紙向右壓再轉右上斜畫而慢慢收起,要點是需輕抬而進。比較長的橫畫從左到右,一般提筆運行到一半以後,就要下按蓄勢,最後頓筆回鋒,與位於左邊的下一筆劃起筆相呼應。“挑”是比較短的橫畫,下一筆劃的起筆就在它的右邊,提筆運行,順勢就能相接,不需要一般橫畫的下按蓄勢,回鋒收筆。因此,它其實是橫畫的前半部分,“永字八法”以騎馬動作比喻橫畫,完整的稱為“收韁的勒”,半截的就稱為“策”。“策”是揚鞭的意思,非常形象。《永字八法評說》認為,“策筆仰鋒豎趯”,策與趯相近,兩者在行筆上都比較快,得勢即出。

六、掠(長撇)

“掠”的具體寫法為,向左下的筆劃,必須快而准,取之中的險勁為要節,出鋒需乾淨俐落,利而不墬。“撇”的收筆在分書為按頓,在楷書為輕挑,這一轉變的目的是為了與下一筆劃連續書寫。長撇的下一筆劃都在收筆點的右邊,需要一個很長的過渡,運筆過程如飛鳥掠簷而下。因此,“永字八法”稱之為“掠”。柳宗元《八法誦》說:“掠,左出而鋒輕。”唐太宗《筆法訣》說:“為撇必掠,貴險而勁,掠須筆鋒左出而利。”長撇出鋒,形要微曲,力要均勻,勢要婉而暢。一般人寫字都是以右手執筆,長撇左行,比較彆扭,出鋒之處極易飄忽乏力,因此必須下功夫訓練。

七、啄(短撇)

“啄”的具體寫法為,為一向左下之筆劃,如同鳥啄樹般的力道和氣勢。“啄”畫從形狀上看與“掠”相同,只不過稍短一些,因此現在一般人都“啄”、“掠”不分,統稱為“撇”。其實,兩者的書寫是有區別的。“掠”的下一筆劃在右邊,很長,有一個掠的過程;“啄”的下一筆劃就在順勢的左邊,很短。“啄”畫在寫法上起筆稍一頓挫,即向左下斜出,峻快俐落,速而且銳,類似於鳥之啄食,故名。柳宗元《八法誦》雲:“啄,倉皇而疾掩。”顏真卿《八法頌》雲:“啄,騰淩而速進。”康有為《廣藝舟雙楫》雲:“啄之必峻。”“啄”與“撇”的關係同“策”與“勒”的關係完全相同,都是後者的局部,可以相互參照。

八、磔(捺)

“磔”的具體寫法為,向左下之筆劃,徐徐而有勁,收尾時下壓再向右橫畫而慢慢收起。“磔”的本義是“分裂牲體”,以此命名捺畫,不可思議,仔細考察,或可這樣解釋。分書又稱八分,八與分兩字在《說文解字》中均訓作“別也”。“八”為象形,象一物分別相背之形,“分”字添加刀旁,表示所用器具。分書與篆書相比,特點是將回環繚繞的字形割裂成左右上下的組合結構,並且誇張“撇”和“捺”的橫向出勢,將字形由長變扁,“八”的字義和形體準確地反映了分書的兩大特徵。分書發展到楷書以後,為了理論研究的需要,開始對點畫加以區別命名(以前並沒有“撇”、“捺”的名稱),“撇”和“捺”類似“八”形,於是順著它的意義,將左邊稱作“掠”,右邊稱作“磔”。《穆天子傳》卷五:“命虞人掠林。”掠有“斫伐”的含義,與“磔”相近。左掠右磔,綜合為表示分別相背的“八”字的含義,具體來說,左邊稱“掠”,是因為從粗到細,結束後還有一個回顧之勢,與“掠”字所含有的“拂過”之義相近。右邊稱“磔”,是因為從細到粗,力量逐漸增加,越來越大。《永字八法評說》雲:“勢盡布磔之”,具有砍磔的含義。

綜上所述,“永字八法”其實是指漢字八種基本點畫的寫法,仔細分析,“超(鉤)”是筆劃連續書寫的產物,是整飭後的筆勢,屬於筆劃的附屬部分;“策(挑)”是“勒(橫)”的一半,“啄(短撇)”是“掠(長撇)”的一半,在形態與寫法上有相同之處。因此,從嚴格的意義上說,“永”字的基本點畫只有五種:橫、豎、撇、捺、點。

以上為永字八法,是中國書法筆劃的根基,由練熟此八劃後,即可延伸多樣筆劃,並各得其精神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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