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戶籍人員在京購房、落戶、汽車搖號都是有一些硬性資格要求的, 目前為止的規定如下:
◆ 購房:非北京市戶籍居民購房, 需社保或個稅連續繳納60個月。
特殊說明:對於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造成未繳或補繳稅款且不超過三個月的, 視為連續繳納
◆ 落戶:
2016年8月11日發佈的《北京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 申請人申請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二)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三)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
◆汽車搖號: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特殊說明:社保不能斷月, 個稅不能斷年, 個稅大於零申報, 每年都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