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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規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

昨天, 記者從市建委建築業管理局獲悉, 我市出臺了《嘉興市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進一步規範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 強化源頭治理, 健全長效機制, 有效預防和處置建設領域欠薪事件。

記者瞭解到, 為落實“浙江無欠薪”專項行動, 減輕建築企業負擔, 去年8月30日, 嘉興市建委與嘉興市人社局就聯合發文《嘉興市建委嘉興市人力社保局關於下浮部分建築業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繳存比例的通知》。 去年9月22日, 市建委又專門印發了《嘉興市建築業開展“浙江無欠薪”行動實施細則》,

對信譽良好的企業, 可以減少或免繳工資保證金, 其中, 對連續繳納工資保證金滿2年未發生嚴重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可減免其工資保證金繳存額的20%;對超過3年的此類企業可以全額返還其已繳存的工資保證金。 但對嚴重失信或者發生拖欠工資受到各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企業, 應雙倍額度繳存工資保證金, 對3年內發生2次以上被通報批評的企業, 按三倍額度繳存工資保證金。

本次出臺的《意見》將進一步完善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管理。 據瞭解, 《意見》中明確, 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所承包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 到工程項目所在地開設的商業銀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專用帳戶”,

並與建設單位、開戶銀行、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訂相應的專有帳戶資金託管協議。 這也就是說施工單位以後不能以“沒到工程節點”“甲方沒有支付工程款”為藉口, 不按時發放農民工工資。 否則, 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記者瞭解到, 截至2017年底, 嘉興市建委共清退了72家企業共計5193萬元繳存額。 下一步市建委、市人社局將繼續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辦理保證金清退手續, 據測算可清退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約2.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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