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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輝:上市公司遭審計機構“婉拒”的原因

在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 亞太事務所拒絕擔當中毅達2017年報審計機構可能是想甩掉中毅達這個“麻煩”纏身的“包袱”。 而中毅達在公告中表示, 公司將以最快的時間完成年報審計機構的變更工作並履行相關決策程式。

中毅達遭審計機構“婉拒”的背後

中毅達遭審計機構“婉拒”的背後

北京商報記者 崔啟斌 馬換換

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 中毅達(600610)成為了A股有名的“問題”公司, 因被舉報虛增淨資產、實控人變更等問題曾多次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

新年伊始, 中毅達過的也不順利, 在拿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後, 中毅達現如今又面臨著被亞太事務所拒絕擔任審計機構的尷尬。 而中毅達能否如期完成公司2017年度的年報審計工作也成為廣大投資者最為關注的問題。

遭審計機構“婉拒”

在1月18日, 中毅達披露了亞太事務所拒絕擔任公司2017年度年報審計機構的消息。 對於拒絕擔任中毅達2017年度年報審計機構的原因, 亞太事務所給出的解釋是“2018年審計工作繁忙, 審計人員有限, 無法及時完成公司2017年度財務及內部控制年報審計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 對於亞太事務所審計的中毅達2016年度報告曾有一段“小插曲”,

在2017年6月有舉報人稱, 亞太師事務所在出具中毅達2016年度審計報告後, 仍在補全相關存貨盤點表等資料, 對不符合審計流程形成的存貨數量確認明顯失當。

在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看來, 亞太事務所拒絕擔當中毅達2017年報審計機構可能是想甩掉中毅達這個“麻煩”纏身的“包袱”。 而中毅達在公告中表示, 公司將以最快的時間完成年報審計機構的變更工作並履行相關決策程式。

在聘請審計機構的問題上遇到麻煩的不止中毅達。 據悉, 東淩國際就曾遭遇聘請2017年報審計機構的議案兩次被股東大會否決的尷尬, 在1月13日東淩國際發佈公告稱, 目前公司面臨著無法完成2017年報披露以及由此可能帶來的被監管部門處罰的局面。

對於中毅達能否如期完成公司2017年度的年報審計工作也讓廣大投資者感到擔憂。 對此, 北京商報記者多次致電中毅達董秘辦公室進行採訪, 但始終未有人接聽。

需要指出的是, 中毅達面臨的“糟心”事還不止於此。 在1月18日晚間, 中毅達披露了因公司開具35億元商業票據而收到上交所問詢函的公告。 據悉, 在2018年1月17日晚間中毅達披露了公司於2017年12月21日同意向公司子公司新疆中毅達源發展有限公司開具商票35億元, 作為其增信條件一事。 對此上交所“火速”下發了問詢函, 要求中毅達說明上述事項遲至當日才進行披露的原因和理由;並結合公司的財務狀況, 說明是否具備承兌35億元商票的資金能力和相關措施;此外,

還要求中毅達補充披露該PPP專案的具體名稱、招標期限和招標條件、專案洽談的最新進展等問題。

風波接連不斷

近期, 中毅達風波不斷。 在2016年11月17日中毅達曾披露公告稱, 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 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如今, 時隔逾一年, 中毅達於1月6日披露了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據悉, 中毅達2015年三季報涉嫌虛增營業收入7267萬元, 占當期披露的營業收入的50.24%, 涉嫌虛增利潤總額1063.89萬元, 占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81.35%。

值得一提的是, 除了因2015年三季報財務造假一事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之外, 中毅達披露的2016年年報、2017年半年報以及三季報遭四名董事投棄權票等事項均遭到了上交所的問詢。 此外,因遭到實名舉報虛增淨資產,中毅達也曾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

據悉,在2015年處於虧損的中毅達,2016年成功扭虧為盈,但自2016年年報披露後,中毅達卻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問詢函。其中,上交所對於中毅達2016年年報中披露的相關事項提出了17問,而對於上交所的回復函,中毅達則是一拖再拖,三度延期回復了上交所的問詢函。在披露了2017年半年報後,上交所同樣對中毅達下發了問詢函,中毅達對於回復工作仍是一拖再拖。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2017年三季報,中毅達有四名董事投了棄權票,而棄權理由涉及事項對中毅達有較大影響。對此,上交所繼續對中毅達下發問詢函,要求中毅達完整披露前述董事投棄權票的理由。

除了年報、半年報以及三季報等事件遭到上交所的問詢之外,中毅達還因遭到實名舉報虛增淨資產而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具體來看,在2017年6月22日中毅達披露稱公司收到了上交所關於公司被舉報事項的問詢函,上交所表示,近日收到了關於中毅達虛增淨資產的實名舉報。舉報人稱,中毅達通過人為增加苗木數量、提高苗木規格等方法,至少虛增公司全資子公司廈門中毅達苗木資產5-6億元,真實的苗木資產額約為2-3億元。對此,上交所要求中毅達說明公司是否存在舉報所述的虛增存貨的情況。

對於中毅達作為被告所涉2000年的一場官司同樣牽動著市場的“神經”,在2017年11月2日中毅達最新披露的訴訟事項進展公告中顯示,根據本次收到的決定書和限高令,將中毅達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中毅達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整體對中毅達損益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

實控人“謎團”待解

因上交所問詢而引出中毅達實控人變更一事也曾備受市場關注。不過,中毅達實控人歸屬問題至今仍是“謎團”。在中毅達最新披露的核查實控人變更事項的進展公告中顯示,目前仍未有最後的核查結果。

關於中毅達實控人變更一事始於上交所下發的一則問詢函。在2017年6月20日中毅達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實際控制權變更事項的問詢函。據悉,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間,中毅達實控人何曉陽與相關方簽訂了一系列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大申集團股權轉讓與股權抵押相關事項的合同。合同約定,由收購方負責重組大申集團及中毅達公司的董事會及經營機構,何曉陽退出對大申集團的經營管理,並將其在大申集團的股東權利不可撤銷的委託深圳萬盛源公司和貴州貴台公司行使。對此,上交所要求中毅達說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否已變更為前述兩家公司或其控制人。

需要指出的是,中毅達在此前披露的問詢函回復公告和2016年度報告中,均稱何曉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對此,上交所也要求中毅達核實並披露在前述公告中認定何曉陽為實際控制人的理由和依據。在多次延期回復上交所關於實際控制權變更事項的問詢下,在同年7月5日中毅達披露了回復公告,何曉陽仍認為自己還是中毅達的實際控制人。不過,隨後,上交所對中毅達實際控制人變更有關事項下發了監管工作函。之後,何曉陽在回函中表示,關於認定自己不再是中毅達實際控制人的事實闡述和結論無異議。並發佈了公開道歉信。

何曉陽承認不再是實控人,但新的實控人之謎卻開始“高懸” 。在2017年8月3日中毅達發佈了關於公司控股股東股權結構變動的公告,不過,股權受讓相關方仍未核實最終實際控制人。公告中顯示,中毅達原實際控制人何曉陽持有大申集團50.5576%股權、寶利盛持有大申集團27.6656%股權,其已通過協定方式將合計持有大申集團78.2232%的股權轉讓,其中乾源資產受讓24.7993%、李琛受讓22.1346%、天佑睿聰受讓16.2893%、鑫聚投資受讓15%,前述股權轉讓已於2017年7月27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不過,彼時,中毅達在公告中表示,受讓方乾源資產、李琛已按財務顧問要求提供了全部核查材料,但天佑睿聰、鑫聚投資以受讓股權比例未達到資訊披露標準,不應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為由,拒絕配合提供核查材料。此後,中毅達披露了多份關於核查實控人變更事項的進展公告,在最新的進展公告中顯示,中毅達近期收到了天佑睿聰、鑫聚投資發來的部分材料,但實控人“謎團”仍然待解。原標題:中毅達遭審計機構“婉拒”的背後

此外,因遭到實名舉報虛增淨資產,中毅達也曾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

據悉,在2015年處於虧損的中毅達,2016年成功扭虧為盈,但自2016年年報披露後,中毅達卻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問詢函。其中,上交所對於中毅達2016年年報中披露的相關事項提出了17問,而對於上交所的回復函,中毅達則是一拖再拖,三度延期回復了上交所的問詢函。在披露了2017年半年報後,上交所同樣對中毅達下發了問詢函,中毅達對於回復工作仍是一拖再拖。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2017年三季報,中毅達有四名董事投了棄權票,而棄權理由涉及事項對中毅達有較大影響。對此,上交所繼續對中毅達下發問詢函,要求中毅達完整披露前述董事投棄權票的理由。

除了年報、半年報以及三季報等事件遭到上交所的問詢之外,中毅達還因遭到實名舉報虛增淨資產而收到上交所的問詢函。具體來看,在2017年6月22日中毅達披露稱公司收到了上交所關於公司被舉報事項的問詢函,上交所表示,近日收到了關於中毅達虛增淨資產的實名舉報。舉報人稱,中毅達通過人為增加苗木數量、提高苗木規格等方法,至少虛增公司全資子公司廈門中毅達苗木資產5-6億元,真實的苗木資產額約為2-3億元。對此,上交所要求中毅達說明公司是否存在舉報所述的虛增存貨的情況。

對於中毅達作為被告所涉2000年的一場官司同樣牽動著市場的“神經”,在2017年11月2日中毅達最新披露的訴訟事項進展公告中顯示,根據本次收到的決定書和限高令,將中毅達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將中毅達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費,整體對中毅達損益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

實控人“謎團”待解

因上交所問詢而引出中毅達實控人變更一事也曾備受市場關注。不過,中毅達實控人歸屬問題至今仍是“謎團”。在中毅達最新披露的核查實控人變更事項的進展公告中顯示,目前仍未有最後的核查結果。

關於中毅達實控人變更一事始於上交所下發的一則問詢函。在2017年6月20日中毅達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了上交所下發的關於實際控制權變更事項的問詢函。據悉,2016年4月至2016年5月期間,中毅達實控人何曉陽與相關方簽訂了一系列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大申集團股權轉讓與股權抵押相關事項的合同。合同約定,由收購方負責重組大申集團及中毅達公司的董事會及經營機構,何曉陽退出對大申集團的經營管理,並將其在大申集團的股東權利不可撤銷的委託深圳萬盛源公司和貴州貴台公司行使。對此,上交所要求中毅達說明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否已變更為前述兩家公司或其控制人。

需要指出的是,中毅達在此前披露的問詢函回復公告和2016年度報告中,均稱何曉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對此,上交所也要求中毅達核實並披露在前述公告中認定何曉陽為實際控制人的理由和依據。在多次延期回復上交所關於實際控制權變更事項的問詢下,在同年7月5日中毅達披露了回復公告,何曉陽仍認為自己還是中毅達的實際控制人。不過,隨後,上交所對中毅達實際控制人變更有關事項下發了監管工作函。之後,何曉陽在回函中表示,關於認定自己不再是中毅達實際控制人的事實闡述和結論無異議。並發佈了公開道歉信。

何曉陽承認不再是實控人,但新的實控人之謎卻開始“高懸” 。在2017年8月3日中毅達發佈了關於公司控股股東股權結構變動的公告,不過,股權受讓相關方仍未核實最終實際控制人。公告中顯示,中毅達原實際控制人何曉陽持有大申集團50.5576%股權、寶利盛持有大申集團27.6656%股權,其已通過協定方式將合計持有大申集團78.2232%的股權轉讓,其中乾源資產受讓24.7993%、李琛受讓22.1346%、天佑睿聰受讓16.2893%、鑫聚投資受讓15%,前述股權轉讓已於2017年7月27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不過,彼時,中毅達在公告中表示,受讓方乾源資產、李琛已按財務顧問要求提供了全部核查材料,但天佑睿聰、鑫聚投資以受讓股權比例未達到資訊披露標準,不應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為由,拒絕配合提供核查材料。此後,中毅達披露了多份關於核查實控人變更事項的進展公告,在最新的進展公告中顯示,中毅達近期收到了天佑睿聰、鑫聚投資發來的部分材料,但實控人“謎團”仍然待解。原標題:中毅達遭審計機構“婉拒”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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