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年間, 曾經出現過眾多的官員貪污腐敗的現象, 明史中就記載有四大案件轟動一時, 其中“郭桓重大貪污案”更是震驚朝野。
那麼這郭桓重大貪污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
郭桓在明朝初年曾是戶部侍郎, 戶部侍郎這個官職就相當於現在的財務部部長的位置, 可謂是一個肥差啊, 郭桓在任職期間, 利用自己的權利, 勾結各個地方的大小官員, 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 降低朝廷歲收。
私吞淅西的秋糧, 浙西秋糧本應該上繳四百五十萬石, 郭桓只上繳兩百多萬石。 徵收賦稅時, 還巧立名目, 徵收多種類似于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 並且還都進了自己的腰包, 其貪污的數量累計達兩千四百萬石精糧, 這個數字差不多與當時全國秋糧的實征總數相等。
那他有什麼能耐可以貪污這麼多的糧食還不被發現呢?其作案的招數就是利用空白帳冊大做假賬, 通過篡改數位大肆侵吞錢糧, 古代在明朝以前的帳本中, 大多使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來計數, 可是這就給某些不法的官員有了可乘之機。
為防止類似的貪污腐敗現象再次發生, 朱元璋制定了嚴格的懲治經濟犯罪的法令, 還在全國財務管理制度上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把記數字的漢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 更改為難以塗改的大寫的“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 朱元璋的發明直到現在還在被我們現代人記帳的時候廣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