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汽車市場商品品質監管, 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期由蘭州市工商局組織, 七裡河區工商局負責實施, 委託抽檢協力廠商對轄區15家汽車4S店銷售的冷卻液、機油、潤滑油、制動液、車膜、車燈、行車記錄儀進行了商品品質抽查檢驗。
經檢驗, 41批次油品及3組車燈全部合格, 3批次車膜、行車記錄儀不合格, 所有抽檢商品合格率93%, 不合格率為7%。 工商部門對銷售不合格商品商家予以行政處罰, 督促商家將不合格商品全部下架, 後處理率100%。
抽查結果表明, 4S店抽查的油品質量較高, 所抽41組油品全部合格, 不合格商品主要集中在商家隨車贈送的車膜、行車記錄儀等商品上。 此次對潤滑油等商品抽查和檢驗的依據為《潤滑油、制動液、冷卻液、機油、車燈、車膜、行車記錄儀監督抽查方案》及相關國家標準和企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