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蜜桃哥哥發現了娛樂圈一個奇妙的現象, 於是今天決定專門開一篇推送來跟大家聊一聊。
你們也知道, 自從2018年到來, 整個娛樂圈就沒消停過,
雖然最近的爆料是有真有假, 但是明星工作室都無一例外的開始發律師函或聲明來證明自己。
為了大家更清楚的理解蜜桃哥哥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把這些聲明或者律師函也分為了兩類來講。
首先說下第一類, 就是比較大型的矛盾, 或者說社會影響比較廣的矛盾, 這個時候出示律師函或聲明是很有必要的。
且不說爆料是否真假, 反正我們吃瓜群眾兩遍看戲誰都不耽誤。
舉例二:“曾志偉藍潔瑛事件”。 像這種事其實說輕了是藝人形象醜聞, 往重了說那可是刑事犯罪。 所以這個時候還不發律師函, 你請個法務擺看呢??
律師函的意義就是真的侵犯你人身權力的時候, 派上用場的,當然你做沒做這些事除了你本人誰也不知道,但是按照程式來總是沒錯的,犯人還有權請律師呢對吧。
但是呢,這裡也要說一點,這種的你既然開了這個頭請律師打官司,那就千萬不要爛尾沒有後續了OK?不然以後在大眾心裡律師函就沒有公信力了。
再來說說第二來情況,就是一點雞毛蒜皮的事就發律師函的,或者咱們換一種說法,你不發這個鬼律師函或者聲明根本就沒人知道的事,反而你發完律師函後鬧的人盡皆知的。
舉例一:前幾天鬧的比較凶的“楊冪唐嫣閨蜜反目成仇事件”。
說白了這件事真正的擴大影響力還是因為楊冪工作室發了律師函之後,不然也就是小打小鬧的事。而且你做為一個藝人,有點緋聞很正常,大冪冪出道這麼多年來,應該也沒少經歷這種事。
蜜桃哥哥不是說要縱容網路謠言,而是有的時候明明就是有人在蹭熱度,根本沒人搭理他,你自己官方一發反而他達成目的得到了關注,並且現在的網友都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你的律師函和說明只有粉絲才會相信,但是粉絲的話就算你不發律師函本來就是信任你的啊。
而且說得直白點,這種律師函發出來有沒有實際效應你們應該自己心裡有數,如果只是作秀給大家看,那還是要節制,不然適得其反,人家也會煩,一個藝人工作室整的跟律師事務所似的。
這裡就不得不說下最近爆紅的胡一天,人紅是非多這件事是蜜桃哥哥可以理解的,但是他的工作室真的公關水準很差,簡直堪稱豬一般的隊友。
胡一天每逢出點什麼負面新聞,工作室就開始發聲明。講真的,你們把發聲明的精力拿去給胡一天的活動和作品做做宣傳多好,這不才是一個經紀方該做的嗎?只會亡羊補牢有意思??
就拿最近胡一天去國外看秀這件事來說吧,確實有很多質疑的聲音出現。而工作室的聲明裡怎麼說的:“最近某娛樂資訊號集中出現了大量批評藝人(指胡一天)長相,著裝,蹭秀的負面評論,且文案雷同。”
再來看看這個對於“藝人長相和著裝”的批評。以胡一天180加的身高以及那張臉,我想這種對於他外形的攻擊應該是吃瓜群眾很容易能分辨的。
他的外型絕對算不上有爭議的,頂多有人不喜歡這一款也不到說醜的地步,畢竟《小美好》剛爆的時候蜜桃哥哥看到的評論都是這樣。
而胡一天這次去看秀的造型,我平心而論,真的是醜爆了。都說中國校服是最醜的,在蜜桃哥哥看來胡一天穿醜校服都能好看,但是穿去看秀的這套衣服還不如校服呢!!(蜜桃哥哥拿的工作室發的圖,不存在故意醜化)
仙女們你們自己評論下,蜜桃哥哥說的是不是沒錯,怎麼會能把一個本來好看的人打扮成這樣,工作室不去反思下,反而網友說了實話你們要“狀告”他們??
還是忍不住吐槽,這一身真的很像幾十塊從淘寶買的。。
所以啊,在這裡作為一個資深的吃瓜群眾以及娛樂專家,蜜桃哥哥很想告訴這些藝人工作室,真的不要再濫發律師函了,總發真的觀眾都看膩了,可信度也低了。要學會適當的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藝人的權利!!
派上用場的,當然你做沒做這些事除了你本人誰也不知道,但是按照程式來總是沒錯的,犯人還有權請律師呢對吧。但是呢,這裡也要說一點,這種的你既然開了這個頭請律師打官司,那就千萬不要爛尾沒有後續了OK?不然以後在大眾心裡律師函就沒有公信力了。
再來說說第二來情況,就是一點雞毛蒜皮的事就發律師函的,或者咱們換一種說法,你不發這個鬼律師函或者聲明根本就沒人知道的事,反而你發完律師函後鬧的人盡皆知的。
舉例一:前幾天鬧的比較凶的“楊冪唐嫣閨蜜反目成仇事件”。
說白了這件事真正的擴大影響力還是因為楊冪工作室發了律師函之後,不然也就是小打小鬧的事。而且你做為一個藝人,有點緋聞很正常,大冪冪出道這麼多年來,應該也沒少經歷這種事。
蜜桃哥哥不是說要縱容網路謠言,而是有的時候明明就是有人在蹭熱度,根本沒人搭理他,你自己官方一發反而他達成目的得到了關注,並且現在的網友都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你的律師函和說明只有粉絲才會相信,但是粉絲的話就算你不發律師函本來就是信任你的啊。
而且說得直白點,這種律師函發出來有沒有實際效應你們應該自己心裡有數,如果只是作秀給大家看,那還是要節制,不然適得其反,人家也會煩,一個藝人工作室整的跟律師事務所似的。
這裡就不得不說下最近爆紅的胡一天,人紅是非多這件事是蜜桃哥哥可以理解的,但是他的工作室真的公關水準很差,簡直堪稱豬一般的隊友。
胡一天每逢出點什麼負面新聞,工作室就開始發聲明。講真的,你們把發聲明的精力拿去給胡一天的活動和作品做做宣傳多好,這不才是一個經紀方該做的嗎?只會亡羊補牢有意思??
就拿最近胡一天去國外看秀這件事來說吧,確實有很多質疑的聲音出現。而工作室的聲明裡怎麼說的:“最近某娛樂資訊號集中出現了大量批評藝人(指胡一天)長相,著裝,蹭秀的負面評論,且文案雷同。”
再來看看這個對於“藝人長相和著裝”的批評。以胡一天180加的身高以及那張臉,我想這種對於他外形的攻擊應該是吃瓜群眾很容易能分辨的。
他的外型絕對算不上有爭議的,頂多有人不喜歡這一款也不到說醜的地步,畢竟《小美好》剛爆的時候蜜桃哥哥看到的評論都是這樣。
而胡一天這次去看秀的造型,我平心而論,真的是醜爆了。都說中國校服是最醜的,在蜜桃哥哥看來胡一天穿醜校服都能好看,但是穿去看秀的這套衣服還不如校服呢!!(蜜桃哥哥拿的工作室發的圖,不存在故意醜化)
仙女們你們自己評論下,蜜桃哥哥說的是不是沒錯,怎麼會能把一個本來好看的人打扮成這樣,工作室不去反思下,反而網友說了實話你們要“狀告”他們??
還是忍不住吐槽,這一身真的很像幾十塊從淘寶買的。。
所以啊,在這裡作為一個資深的吃瓜群眾以及娛樂專家,蜜桃哥哥很想告訴這些藝人工作室,真的不要再濫發律師函了,總發真的觀眾都看膩了,可信度也低了。要學會適當的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藝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