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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天信批違規將被處罰 這些投資者可以準備索賠

2018年1月9日晚, 上海普天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ST上普 、*ST滬普B, 代碼:600680/ 900930)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上海證監局查明:上海普天為彌補2014年度利潤缺口、完成利潤指標, 2014年9月至11月, 與上海晟飛商貿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之間進行2筆三方貿易, 虛增營業收入1783.12萬元, 虛增利潤總額134.73萬元;2014年11月, 與上海成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瀚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進行1筆三方貿易, 虛增營業收入2478.63萬元, 虛增利潤總額 863. 67萬元。 上述3筆三方貿易共導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虛增營業收入4261.75萬元,

虛增利潤總額998.4萬元, 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利潤總額1354.96萬元的73.68%。 在上述三方貿易中, 貿易合同的標的貨物相同, 簽訂合同及支付款項的時間相同或相近, 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對外銷售, 最後又由上海普天購回, 貿易流程與資金劃轉形成閉環, 且所涉及的貨物均以虛擬庫的形式出入庫, 不發生實物流轉, 屬於虛假貿易。

上海普天披露的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 違反了《證券法》 第六十三條有關“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資訊, 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 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資訊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資訊,

或者披露的資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行為。

上海證監局擬作出如下決定: 對上海普天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陸維林等18人分別給予警告和金額不等罰款。

2017年1月19日, 上海普天發佈公告稱因涉嫌違反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 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

上海漢聯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表示, 根據《證券法》及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 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 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 上海普天虛增利潤違法情節嚴重, 區區罰款不足以有效懲戒, 投資者索賠挽回損失才是硬道理。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 根據司法解釋,

暫定索賠條件:在2015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9日間買入上海普天A/B股票(600680/900930), 並在2018年1月10日後繼續持有或賣出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准。 律師費風險代理, 在股民獲賠後再支付。

據瞭解, 本案將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該法院曾經審理投資者訴大智慧(601519)、匹凸匹(600696)、創興資源(600193)、康達新材(002669)、華鑫股份(600621)原大股東、神開股份(002278)等重大影響案件。

交易資料顯示, 2015年11月16日, *ST上普股價曾創新高達64.6元/股。 截止2018年1月10日, *ST上普收盤價9.51元/股, 當日跌幅5%。 對比信批違規期間股價走勢, 投資者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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