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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重大土地改革!對我們意味著什麼?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15日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表示:

•我國將逐步改變政府作為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 以更好地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同時, 我國將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

消息一出

就立刻引起了各方關注

最為關心的就是

改變了“政府作為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後

會帶來哪些變化

對於租房者和買房者來說

更為關心的則是

以後房子的租金、房價

是否會下降一些

“政府不再壟斷住房供地”意味著什麼?

如何理解“政府將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實際上從土地所有制來講, 土地分為城鄉兩種制度, 城鎮土地歸國家所有, 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 農村集體也是一種土地的所有權,

從法理來講, 不僅是國家能夠供應土地, 農村集體也可以是土地的供給者。 尤其現在提倡租購並舉、大力發展租賃市場,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利用起來。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 國土部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 有利於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 同時, 對於商品房住宅市場來說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

會帶來哪些變化?

1、租購並舉再進一步

去年8月, 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 確定在北京、上海、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試點。

按照方案, 要通過改革試點, 在試點城市成功運營一批集體租賃住房項目。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長陳國慶表示:開通了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集體土地建設住房, 這一新的用途途徑。 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一個關鍵點就是, 只租不售。

2、宅基地將“三權分置”

我國將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 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 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 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 但同時也要堅守改革底線。

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 要堅持以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為目的, 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啟動農村沉睡的土地資產, 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要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 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但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

房價會降嗎?

張大偉分析認為:政府不再壟斷住房供地,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與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另外,還需要注意這裡是指權屬不變、符合規劃,這是土地出讓的前提。

2017年國土部就發過檔,要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這有利於提高建設用地緊張的一二線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這對城中村是個利好,可以經過改造出租。

不要指望著靠這個政策降房價,增加的是市場的租賃房,而不是可供買賣的商品房。

房租會降嗎?

政府不再壟斷住房土地供應,對集體土地價值將產生非常大的提升影響,其中,城市租賃市場影響最大,對商品房住宅市場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客觀上,就是供應增加了,至少租金應該下來一點。

但是,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認為,現在這13個試點,都是住房供應比較緊張的地方,所以說這個試點不會一下就大規模推開,這樣的話也不可能一開始租金就應聲而降。

圖片如無說明來自網路

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但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

房價會降嗎?

張大偉分析認為:政府不再壟斷住房供地,需要注意的是住房與商品房是有區別的;另外,還需要注意這裡是指權屬不變、符合規劃,這是土地出讓的前提。

2017年國土部就發過檔,要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這有利於提高建設用地緊張的一二線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這對城中村是個利好,可以經過改造出租。

不要指望著靠這個政策降房價,增加的是市場的租賃房,而不是可供買賣的商品房。

房租會降嗎?

政府不再壟斷住房土地供應,對集體土地價值將產生非常大的提升影響,其中,城市租賃市場影響最大,對商品房住宅市場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客觀上,就是供應增加了,至少租金應該下來一點。

但是,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認為,現在這13個試點,都是住房供應比較緊張的地方,所以說這個試點不會一下就大規模推開,這樣的話也不可能一開始租金就應聲而降。

圖片如無說明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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