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泡沫之下,
資本和競爭的壓力讓保險業開始另闢蹊徑。
保險是一個需要關注細節,
強調理賠,
且見效比較慢的領域。
保險為了達到互聯網的“眼球效應”,
盡可能收集更多使用者資料,
創造了一些“奇葩”的險種。
比如2013年推出的“中秋賞月險”“脫光險”,
2014年推出的“霧霾險”等。
這種把意外險用互聯網包裝一下, 然後“舊瓶裝新醋”的行為, 不是保險進入互聯網的絕佳方式。 保險公司怎麼想的?保險從原理上來講, 離不開兩個要件, 一是“可保利益”, 二是“大數法則”。 所謂可保利益, 就是投保人擁有的合法利益, 或者是人身安全與健康, 或者是財產安全, 當投保人認為這些利益存在潛在風險並與保險公司達成保險契約時, 這些利益就是可保利益。
所謂大數法則, 也叫大數定律, 指的是當試驗次數足夠多時, 某種隨機現象總會以一定的概率出現, 比如, 拋擲硬幣次數足夠多, 正面和反面向上的概率將會趨近相等;如果某人群的數量足夠大, 那麼總會有一定概率的個體遭遇某些生活損失與波折。
因此, 保險想要互聯網化, 不是走“獵奇路線”, 而是走“用戶路線”。 用戶關心理賠難, 就快速理賠, 先行理賠。 用戶覺得你的保險是忽悠他, 那就從銷售出發, 把所有的理賠條款一清二楚地告訴他, 包括理賠流程和獲賠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