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月17日訊 上交所16日發佈了對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國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正源股份)及其股東和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公告顯示, 經查明, 正源股份、四川國棟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棟集團)與正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源地產)在資訊披露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重大資產重組風險揭示不充分
2016年5 月6日, 因籌畫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正源股份申請股票自5月6日起連續停牌。 9月3日, 公司披露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延期複牌公告稱, 標的資產的控制權回購手續已經實質完成,
正源股份在9月3日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延期複牌公告和歷次披露重組進展的公告中均未披露重組面臨的障礙, 也未充分提示相關重組終止的風險。 在9月21日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中, 公司仍稱將待相關工作完成後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預案, 及時公告並複牌。
公告指出, 正源股份及相關交易各方在籌畫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
權益變動報告披露不及時、不準確
2016年10月8日, 國棟集團與正源地產簽署了《股份轉讓框架協定》。 根據協定, 國棟集團擬將其持有的358,060,570股正源股份流通股股份轉讓給正源地產, 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3.7%, 轉讓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變更為正源地產。 但遲至2016年10月21日, 正源地產與國棟集團才分別披露詳式和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在協議簽署之日的3日內編制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
同時, 正源地產還披露, 其在未來12個月內無處置其已擁有的上市公司權益的計畫, 且權益變動的資金來源不存在因本次收購而進行專項借貸的情形。 2017年1月12日, 正源地產即將其持有的全部正源股份的股份進行質押。 根據正源股份2017年1月17日披露的《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復的公告》, 正源地產在2016年10月31日即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大連渤源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簽訂委託貸款合同, 約定委託貸款資金的用途為並購公司23.70%股權, 並約定正源地產在3個月內將其取得的358,060,570股公司股份質押給渤海銀行。 正源地產資訊披露不準確、前後不一致, 情節嚴重。
對此, 上交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決定對正源股份、國棟集團、正源地產、正源地產實際控制人富彥斌、時任正源股份董事長王春鳴、時任正源股份董事會秘書曾莉予以通報批評。 同時, 將上述紀律處分通報中國證監會, 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正源股份官網顯示, 公司於2001年5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代碼:600321。 業務板塊有金融投資、貿易物流、板材木業、開發建設、酒店經營。 正源股份2017奶奶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6.78億元, 同比增加56.69%, 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88.73萬元, 同比增加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