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進行中, 為方便大家填寫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適用查帳徵收), 小編對申報表的填寫事項進行了整理,
首先納稅人要注意網上申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表時, 本月申報的是四季度財務報表, 與年報財務報表所屬日期相重, 所以沒有嚴格限定季報前必須填寫財務會計報表, 但大企業和千戶集團企業本季度仍應填寫財務會計報表。
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目前最新的為“2015年版”, 有3個附表。 一般企業只填主表, 有相關事項的才需要填寫附表, 下面是主表的簡單填寫說明。
填表注意事項
一、預繳納稅申報表(主表)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有三種方式: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第1行)
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額預繳(第18行)
按照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第25行)
預繳方法一經確定, 該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目前大部分企業都用按實際利潤預繳法, 小編重點講解一下:
第2行:“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第3行:“營業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第4行:利潤總額應是財務報表上的利潤總額, 直接按照利潤表填寫即可。
表中的利潤總額與第二行營業收入、第三行營業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關係。 不等於營業收入-營業成本, 這要清楚。
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季報時可以彌補虧損)
第9行:實際利潤額=利潤總額「會計報表的利潤總額」+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徵稅收入和稅基減免應納稅所得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調減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小型微利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規定,
(一)什麼是“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高至50萬元), 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 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高至50萬元), 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 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主表“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打勾的規則
1、2016年度符合且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的企業,
2、2016年度不符合且未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或選擇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或2017年度新成立的企業, 可在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後, 自行在“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欄次勾選“是”或者“否”。
(三)小微企業如何填報附表3?
選擇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的企業, 只需通過填寫附表3即完成備案, 無需另行完成備案操作。
企業在填寫附表3時, 第2行的計算規則為:主表第9行或第20行*(25%-50%*20%), 即主表第9行或第20行*15%。 本期數和累計金額應分別計算填寫, 同時填報第3行“減半徵稅”。
網上申報系統附表3中第2行、第3行的累計金額,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1號)規定自動計算填列。
案例1:某企業2017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第一季度累計實際利潤額為0元,第二季度累計實際利潤額為100000元,則二季度申報表填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9
實際利潤額(4行+5行-6行-7行-8行)
100000
100000
10
稅率(25%)
25%
25%
11
應納所得稅額(9行×10行)
25000
25000
12
減:減免所得稅額(請填附表3)
15000
15000
13
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
——
14
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
15
應補(退)所得稅額(11行-12行-13行-14行)
——
10000
16
減: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
17
本月(季)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
——10000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是 □√
否 □
附表3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1
合計(2行+4行+5行+6行)
15000
15000
2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15000
15000
3
其中:減半徵稅
15000
15000
案例2:案例1某企業2017年第三季度虧損150000元,則三季度申報表填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9
實際利潤額(4行+5行-6行-7行-8行)
-150000
-50000
10
稅率(25%)
25%
25%
11
應納所得稅額(9行×10行)
0
0
12
減:減免所得稅額(請填附表3)
-15000
0
13
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
——
14
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
15
應補(退)所得稅額(11行-12行-13行-14行)
——
0
16
減: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
17
本月(季)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
——0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是 □√
否 □
附表3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1
合計(2行+4行+5行+6行)
-15000
0
2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15000
0
3
其中:減半徵稅
-15000
0
三、跨省總分支機搆季度申報
(一)總機構如何填報?
總機構的申報總機構主表填表方法前半部分與一般企業一樣,先計算當季度匯總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唯一區別在於最終繳納時,以填寫主表28-31行中的資料為准。即在計算填寫第15行(或24行或26行)後,直接按比例填寫第28-31行。
(二)分支機搆如何填報?
分支機搆直接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搆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內容填寫第30行、32行和33行。
案例1:某企業2017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第一季度累計實際利潤額為0元,第二季度累計實際利潤額為100000元,則二季度申報表填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9
實際利潤額(4行+5行-6行-7行-8行)
100000
100000
10
稅率(25%)
25%
25%
11
應納所得稅額(9行×10行)
25000
25000
12
減:減免所得稅額(請填附表3)
15000
15000
13
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
——
14
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
15
應補(退)所得稅額(11行-12行-13行-14行)
——
10000
16
減: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
17
本月(季)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
——10000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是 □√
否 □
附表3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1
合計(2行+4行+5行+6行)
15000
15000
2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15000
15000
3
其中:減半徵稅
15000
15000
案例2:案例1某企業2017年第三季度虧損150000元,則三季度申報表填寫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9
實際利潤額(4行+5行-6行-7行-8行)
-150000
-50000
10
稅率(25%)
25%
25%
11
應納所得稅額(9行×10行)
0
0
12
減:減免所得稅額(請填附表3)
-15000
0
13
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
——
14
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
15
應補(退)所得稅額(11行-12行-13行-14行)
——
0
16
減: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
17
本月(季)實際應補(退)所得稅額
——0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
是 □√
否 □
附表3減免所得稅額明細表
行次
項 目
本期金額
累計金額
1
合計(2行+4行+5行+6行)
-15000
0
2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15000
0
3
其中:減半徵稅
-15000
0
三、跨省總分支機搆季度申報
(一)總機構如何填報?
總機構的申報總機構主表填表方法前半部分與一般企業一樣,先計算當季度匯總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唯一區別在於最終繳納時,以填寫主表28-31行中的資料為准。即在計算填寫第15行(或24行或26行)後,直接按比例填寫第28-31行。
(二)分支機搆如何填報?
分支機搆直接根據《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搆所得稅分配表(2015年版)》內容填寫第30行、32行和33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