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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甲18號北京國際大廈A座10層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 董事長丁曉傑先生主持, 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路投票實施細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8人, 出席7人, 公司獨立董事霍文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3人, 出席2人, 公司監事李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會議;

3、公司董事會秘書陳戈先生出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2、關於董事會非獨立董事換屆選舉的議案

3、關於董事會獨立董事換屆選舉的議案

4、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經公司職工大會審議通過, 選舉紀雪梅女士、田小明先生、楊海龍先生為公司職工監事(簡歷附後), 任期三年, 與黃凱先生、王興華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

(三)涉及重大事項, 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四)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中, 議案1為需要特別決議通過的議案, 已經出席會議的全體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郭昕律師、高晨律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召集人資格、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以及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目錄

1、第七十七次(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

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職工監事簡歷

紀雪梅女士簡歷:

紀雪梅, 女, 漢族, 1965年3月生, 1986年8月參加工作, 中南財經大學基建財務與信用專業畢業, 本科學歷, 經濟學學士學位, 高級經濟師, 曾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北海銀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電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歷任副經理、部門總經理助理、部門副總經理等職, 現任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

田小明先生簡歷:

田小明, 男, 漢族, 1976年5月生, 1996年7月參加工作, 200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河北農業大學會計學專業畢業, 在職本科學歷, 審計師、工程師、會計師, 曾就職于中瑞岳華會計師事務所、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歷任審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助理、監事會辦公室主任助理等職, 現任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風險審計部副總經理。

楊海龍先生簡歷:

楊海龍, 男, 漢族, 1983年2月生, 2005年8月參加工作, 200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財政學專業畢業, 在職研究生學歷, 經濟學碩士學位, 會計師, 曾就職于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東亞銀行、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歷任審計專案經理、業務經理、副經理、經理等職, 現任信達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辦公室主任助理、風險審計部總經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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