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月15日接到公司股東徐官南、朱衛東、史翔、王亞東、唐衛華、顧美華及張金雄(以下簡稱“七位股東”)的通知, 獲悉上述人員質押給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已辦理了購回解除質押業務, 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2015年6月, 公司股東徐官南、朱衛東、史翔、王亞東、唐衛華、顧美華及張金雄與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定》,
2016年1月29日, 根據《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定》的規定, 股東徐官南、朱衛東、史翔、王亞東、唐衛華及顧美華分別追加質押150,000股、150,000股、150,000股、310,000股、150,000股及150,000股, 股東張金雄現金償還126萬元。
2016年5月24日, 公司實施完畢2015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後(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5股, 詳見公司公告:2016-018), 上述七位股東質押給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數量分別變更為:2,250,000股、2,250,000股、2,250,000股、4,650,000股、2,250,000股、2,250,000股及1,875,000股。
2018年1月12日, 七位股東與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辦理完畢股份購回解除質押手續,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