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人心生歡喜是件美麗又浪漫的事情, 兩個人之間相互愛慕, 產生美好的感情, 這種美好的感情進而發展為相互廝守的渴望, 情到濃處自然是想“朝朝暮暮”。 但是“不能在一起”, 相愛不能相守, 當然痛苦。 那就忘掉吧, 想忘又忘不掉, 多了一重痛苦。
喜歡一個人是情不自禁的, 忘記一個人是需要消耗能量的, 忘記一個喜歡的人更不容易, 或許當你允許自己不去忘記、讓他存在於記憶中, 提醒自己喜歡是有理由的、忘記是更有理由的, 且是有智慧和勇氣的, 你會首先強大自己的內心, 成為一個有勇氣、敢愛敢恨的人、成為一個有故事有閱歷的人、成為一個允許自己犯錯、更允許自己改變的人。 長大需要經歷一些事情, 成為一個豐富而有內涵的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讓自己過得幸福、快樂, 希望你有能力讓自己擺脫痛苦, 幸福生活。
在一起, 在同一屋簷下的, 不一定是喜歡的。 家庭就像圍城, 只有自己去感受, 才能體味到裡面的酸甜苦辣;家庭就是一張合法的船票, 大海裡的碧波蕩漾或者波濤洶湧自己把握。 選擇了婚姻, 就選擇了命運的風帆, 面對家庭的柴米油鹽鍋碗瓢盆,
忘不掉一個人只有兩種原因:新歡不夠好, 時間不夠長。
愛而不得, 是很折磨人的一種感受。 人生就是要面臨這許許多多的悲歡離合。 多情總被無情惱, 何時才得樂逍遙?
為什麼一定要忘了那個人呢?接受你們不能在一起的事實就好, 把對TA的愛 擱在記憶的牆角, 有朝一日, 可以坐著搖椅跟自己的愛人慢慢聊這些青蔥歲月。
你的愛越濃烈,你的痛苦就越強烈。人生在世,有好多事情我們窮盡一切也無能為力,有的時候要認命,怪就怪造化弄人。
你的愛越濃烈,你的痛苦就越強烈。人生在世,有好多事情我們窮盡一切也無能為力,有的時候要認命,怪就怪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