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政府作為居住用地唯一供應者的情況。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1月15日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說的這句話, 一石激起千層浪。
分析人士認為, 這意味著中國土地供應將出現實質性變化。 政府不再壟斷住房用地, 而房地產開發商也不再是一手住房的唯一提供方。 未來, 其他合法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 也可以成為住房供應方。 而隨著更多房源進入市場, 將有助於抑制地產投機, 滿足住有所居, 緩和部分大城市房價長期上漲的緊張局勢。
非房企自有土地能否開發商品房?
2018年是“房改”20周年。 “中國房地產過去20年的發展歷史, 其實就是國有土地發展歷史。 特別是商品房住宅土地, 來源單一, 地方土地財政依賴房地產, 依賴土地招拍掛。 國有土地招拍掛出讓, 是商品房住宅土地的唯一來源。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說。
據財政部發佈的“2016年財政收支情況”顯示, 2016年, 全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37457億元, 同比增長15.1%。 而2016年全國財政總收入15.9萬億元, 土地收入占財政總收入的比例高達23.5%。
一線城市土地收入則尤為可觀。 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 北京市土地出讓金以2796億元名列榜首, 排名第二的杭州市也超過了2000億元。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告訴記者, 房改20年來, 國有土地出讓金累計規模為35萬億元,
然而, 另一方面, 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卻備受詬病。 有人認為, “土地財政”無疑是高房價的重要推手。
“一些地方土地出讓部門有意無意地調節土地供應節奏, 熱點城市居住用地相對不足, 且土地出讓價格一再走高, 助推房價上漲。 ”張大偉說。
而如何解決這個弊端?張大偉認為, 首先居住用地供應要相對充足, 才能緩解熱點地區樓市供需緊張局勢。
除了地方政府, 居住用地還能從哪兒來?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分析, 還有兩種居住用地提供者:一類是村集體、企業。 農村建設用地(含宅基地)可以入市,
另一類則是園區、工業區、國企手中的大量低效工業用地, 也將開閘, 逐步轉換成住宅用地, 借此緩解大城市住宅用地嚴重不足的矛盾。 這項改革, 也已經“預備”幾年了。
不過, 值得注意的是, 非房地產企業自有土地“作為住宅用地”, 是否意味著可以作為商品房開發用地?能否開發商品房對外銷售?
對此, 專家認為不可過分樂觀。 姜大明部長的表態中強調了兩個前提:“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 因此, 非商品房開發用地建設商品房對外出售的可能性不大。 且無論從現行的法律法規,
“過去很多企業有使用權的土地, 比如商業用地、工業用地, 在符合規劃條件下, 將來有可能可以轉變成出租房, 不是保障房, 更不可能是商品房了。 ”張大偉分析稱。
在1月15日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分組討論中, 浙江省杭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謝建華說:目前, 城市住房用地供應單一, 主要是公開招拍掛出讓。 下一步, 要探索多種方式供應, 如協定出讓、行政劃撥等, 而核心則是要厘清分類, 依據保障類、市場類、長租型進行供應, 要探索住宅多結構形式供應。 而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 將能夠提供更多租賃住房給買不起房子的人居住。
房改前集資建房形式或將再現
政府不再壟斷住房用地,盤活非房地產企業自有土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貫徹中央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住房制度的一項基礎性的土地制度變革。
哪些主體會加入到住宅供應的隊伍中來?
在專家看來,“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還包括集體經濟組織、非開發類的相關企業、個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資公司等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其中,國有企業用地的開發備受關注。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對過去很少被提及用於住宅用地的國有企業工業用地,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場有限的情況下,會積極盤活此類存量土地,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產權房、租賃住房的“四元產品線”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應。
事實上,利用國有企業自有用地建設住宅此前已有先例,但主要是提供保障性住房。
2013年10月,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並提出年底供應2萬套的目標。當年11月,北京市規劃展覽館展出了北京第一批自住房專案的規劃設計方案,7個專案分佈在朝陽、豐台、昌平、海澱,基本都是靠國企自有用地建設。
據瞭解,這些國企自有用地獲准改變土地性質蓋保障房,通常都是以底價成交,企業不會直接獲得土地收益。但盤活資源後,可以從保障房配建的車庫、商業配套等項目中獲取收益。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進一步引導和鼓勵全社會支援參與住房保障工作,其中,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房,加大政策支援力度,目前已建設約12萬套。
“鼓勵國企拿出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房,是增加保障房的供給管道,而非企業自建房為企業內部職工福利分房。”上述負責人表示,這些房源均面向社會符合條件的保障房家庭進行公開配租配售。
分析人士認為,“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新政落地後,預期一線二線城市的大企業,可能也會隨著格力、華為開始“造房行動”。
而類似房改前集資建房的形式或將再現。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表示,今後不一定是房地產開發商拿地建房,比如房改前有過住房合作社形式、再比如單位拿地建房。類似于房改前集資建房的形式,大家先湊錢,公司集合了錢,拿地建房,再以成本價分房。
房價受何影響?
哪類市場受影響最大?
公眾最為關注的是,上述新政施行後,將對房價產生什麼影響。
李宇嘉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分析,從供給側改革角度看,若供給管道多元,供應源頭上形成競爭,將改變獨家供應下的“供地荒”現象,降低供應成本,特別是降低被地價推高的房價。
楊紅旭也認為,這屬於房地產供給側改革,也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緩和部分大城市房價長期上漲的緊張局勢。但他也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改革會遇到各種阻力,推進沒那麼快,不會立即傳遞到房價上去。
哪類市場受影響最大?張大偉認為,政府不再壟斷住房土地供應,對集體土地價值將產生非常大的提升,其中,城市租賃市場影響最大,對於商品房住宅市場來說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包括商品房、保障房、租賃房等,住房不能等同於商品房,目前看,政策更多提及的是租賃住房試點,集體土地用作租賃用地是試點方向。”
事實上,北京、上海等地已開始試點集體租賃住房。2017年8月,國土部明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瀋陽、成都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在試點城市,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張大偉認為,國土部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有利於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13個城市基本都屬於一二線城市,這些城市國有土地供應相對緊張,而部分區域存在城中村等集體土地,如果部分城中村等集體土地進入租賃市場將有利於房源供應,也有利於城中村改造。
根據部署,北京市計畫於2017—2021年的5年內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建設集體租賃住房。張大偉分析稱,1000公頃集體土地,大約可建設30萬~40萬套出租房,“將有效緩解區域租賃市場供需不平衡,住房租金也會下調”。
將能夠提供更多租賃住房給買不起房子的人居住。房改前集資建房形式或將再現
政府不再壟斷住房用地,盤活非房地產企業自有土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貫徹中央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住房制度的一項基礎性的土地制度變革。
哪些主體會加入到住宅供應的隊伍中來?
在專家看來,“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還包括集體經濟組織、非開發類的相關企業、個人以及以持股方式持股的金融投資公司等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其中,國有企業用地的開發備受關注。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對過去很少被提及用於住宅用地的國有企業工業用地,不排除一些大城市在土地增量市場有限的情況下,會積極盤活此類存量土地,為商品房、保障房、共有產權房、租賃住房的“四元產品線”提供更有保障的土地供應。
事實上,利用國有企業自有用地建設住宅此前已有先例,但主要是提供保障性住房。
2013年10月,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並提出年底供應2萬套的目標。當年11月,北京市規劃展覽館展出了北京第一批自住房專案的規劃設計方案,7個專案分佈在朝陽、豐台、昌平、海澱,基本都是靠國企自有用地建設。
據瞭解,這些國企自有用地獲准改變土地性質蓋保障房,通常都是以底價成交,企業不會直接獲得土地收益。但盤活資源後,可以從保障房配建的車庫、商業配套等項目中獲取收益。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進一步引導和鼓勵全社會支援參與住房保障工作,其中,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房,加大政策支援力度,目前已建設約12萬套。
“鼓勵國企拿出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房,是增加保障房的供給管道,而非企業自建房為企業內部職工福利分房。”上述負責人表示,這些房源均面向社會符合條件的保障房家庭進行公開配租配售。
分析人士認為,“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新政落地後,預期一線二線城市的大企業,可能也會隨著格力、華為開始“造房行動”。
而類似房改前集資建房的形式或將再現。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表示,今後不一定是房地產開發商拿地建房,比如房改前有過住房合作社形式、再比如單位拿地建房。類似于房改前集資建房的形式,大家先湊錢,公司集合了錢,拿地建房,再以成本價分房。
房價受何影響?
哪類市場受影響最大?
公眾最為關注的是,上述新政施行後,將對房價產生什麼影響。
李宇嘉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分析,從供給側改革角度看,若供給管道多元,供應源頭上形成競爭,將改變獨家供應下的“供地荒”現象,降低供應成本,特別是降低被地價推高的房價。
楊紅旭也認為,這屬於房地產供給側改革,也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緩和部分大城市房價長期上漲的緊張局勢。但他也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改革會遇到各種阻力,推進沒那麼快,不會立即傳遞到房價上去。
哪類市場受影響最大?張大偉認為,政府不再壟斷住房土地供應,對集體土地價值將產生非常大的提升,其中,城市租賃市場影響最大,對於商品房住宅市場來說也能起到緩解供需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包括商品房、保障房、租賃房等,住房不能等同於商品房,目前看,政策更多提及的是租賃住房試點,集體土地用作租賃用地是試點方向。”
事實上,北京、上海等地已開始試點集體租賃住房。2017年8月,國土部明確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瀋陽、成都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在試點城市,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張大偉認為,國土部鼓勵集體用地建設租賃房,有利於提高用地指標緊張的城市加快租賃房源供應的可能性。13個城市基本都屬於一二線城市,這些城市國有土地供應相對緊張,而部分區域存在城中村等集體土地,如果部分城中村等集體土地進入租賃市場將有利於房源供應,也有利於城中村改造。
根據部署,北京市計畫於2017—2021年的5年內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建設集體租賃住房。張大偉分析稱,1000公頃集體土地,大約可建設30萬~40萬套出租房,“將有效緩解區域租賃市場供需不平衡,住房租金也會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