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網路電視臺訊2018年1月18日, 禮讓街派出所民警收到線索, 在西山一巷附近有人吸食毒品, 民警立刻趕到現場進行蹲守。 當天下午三點左右, 根據線索所掌握的體貌特徵、穿著打扮的6名嫌疑人逐一出現, 民警隨即將他們帶回派出所, 進行尿檢後結果呈陽性, 確定吸食毒品為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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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訊問, 嫌疑人對吸食毒品的事實供認不諱。 6人分別為張某、祁某、曲某、張某、蘆某、滿某, 40歲左右。 根據相關法律, 對蘆某和滿某進行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後轉社區戒毒三年;對其餘四人進行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後轉入多巴強制隔離戒毒所強制隔離戒毒2年。
普法時間:
吸食毒品不構成犯罪, 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 可以被強制戒毒。 強制戒毒屬於行政責任, 不是刑事責任, 有別於勞改。
吸食、注射毒品的違法行為。 是指用各種方式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