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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陽路南人民路西黃金地塊啟動徵收

菏澤城區另一地塊亦啟動徵收;兩地塊補償方案已公佈, 並處於徵求意見中

昨日,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 根據國務院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住建部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和 《菏澤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的規定,
菏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徵收部門已經制定出2018-1、2018-3兩處舊城區改建專案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上看到, 補償方式實行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房屋價值的確定辦法以合法建築面積為依據, 按照被徵收房屋所在區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場價格, 結合被徵收房屋的建築結構、用途、新舊程度、容積率、配套設施、土地等因素, 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值得留意的是, 被徵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

且建築面積低於46平方米的, 按照最低保障建築面積46平方米進行補償。 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 並申請住房保障的, 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人民政府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不再輪候。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且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協定, 被徵收房屋合法建築面積低於100平方米的, 按照100平方米支付臨時安置費。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趙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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