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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華平:《呂氏春秋》與先秦諸子思想的關係

《呂氏春秋》並不屬於儒、道、墨、名、法、農、陰陽、縱橫、小說諸家中的任何一家, 而只能歸入先秦諸子中的雜家。

《呂氏春秋》, 從《漢書·藝文志》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歷代目錄著作都將之隸屬於“雜家”。 這說明《呂氏春秋》的思想, 符合《漢書·藝文志》對雜家“兼儒、墨, 合名、法”的界定。 但近代以來, 學術界有不少人並不認同這一傳統看法, 或認為《呂氏春秋》的思想同於所謂道家“因陰陽之大順, 采儒、墨之善, 撮名、法之要”的思想特徵, 或認為“《呂氏春秋》之指導思想為陰陽家”。 筆者認為, 全面梳理《呂氏春秋》思想與先秦諸子之學的關係,

對於準確把握其學派歸屬是十分必要的。

《呂氏春秋》與道家、陰陽家

《呂氏春秋》與道家思想有密切的聯繫。 東漢高誘說“此書所尚, 以道德為標的, 以無為為綱紀”, 正指出了這一點。 《呂氏春秋》一書中大量引用老子、莊子、列子、子華子、詹何等人言論, 以闡明其君道應“無得”、“無識”、“無事”, 君人南面之術要在“至智去智, 至仁忘仁, 至德不得”等, 皆是其例。 故近代學者顧實以《呂氏春秋》之中《本生》《重己》《貴生》《情欲》《盡數》《先己》諸篇, 為道家楊朱一派之遺說;而蒙文通則以《呂氏春秋》書中《知度》《慎勢》《貴因》《察今》《順說》《不廣》皆有取于黃老學派中慎到一系學說。 當然, 據筆者研究, 《呂氏春秋》吸收的道家思想, 主要源自道家伊尹學派中的黃老思想, 而對其中老、莊道家的玄虛之“道”,

則朝向客觀實在論進行了改造。

《呂氏春秋》對陰陽家思想也多有吸納。 余嘉錫、陳奇猷認為:《呂氏春秋》中的《十二紀》, 不僅“夏令多言樂, 秋令多言兵”, 似乎有陰陽家之義, 即使是春、冬二《紀》, 亦有“春令言生, 冬令方死耳”之義。 “今觀《呂氏春秋》書, 《十二紀》每紀之首篇, 《八覽》首覽首篇, 《六論》首論首篇, 以及《明理》《精通》《至忠》《見長》《應同》《首時》《召類》等篇, 皆是陰陽家說, 與《史》《漢》所指陰陽家之特點正合。 其《十二紀》, 每紀間以他文四篇, 大抵春令言生, 夏令言長, 秋令言殺, 冬令言死, 蓋配合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之義, 正是司馬談所指陰陽家重四時大順、天道大經之旨。 其他各篇流露陰陽之說者, 比比皆是。 ”當然, 《呂氏春秋》也並不認同陰陽家一切聽命于“天道”或“牽於禁忌,

拘於小數, 舍人事而任鬼神”, 而是明確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 強調人的“修德行”、“知義理”的重要性。

《呂氏春秋》與儒家、墨家

儒、墨二家是先秦諸子中的“顯學”。 《呂氏春秋》思想與先秦儒家的關係十分密切, 以至於《四庫總目提要》有所謂此書“大抵以儒為主”之說。 《呂氏春秋》《夏令》《言樂》諸篇, 發揮儒家《樂論》思想最為突出, 故清人汪中乃疑其為劉向所得, “亦有采及諸子同于河間獻王者。 凡此諸篇, 則六藝之遺文也”。 其他各篇, 如《先己》《尊師》《勸學》及《孝行覽》等, 亦與儒家《學記》《孝經》相表裡。 《呂氏春秋·恃君覽》曰:“凡人之性, 爪牙不足以自守衛, 肌膚不足以扞寒暑, 筋骨不足以從利辟害, 勇敢不足以卻猛禁悍, 然猶且裁萬物,

制禽獸, 服狡蟲, 寒暑燥濕弗能害, 不唯先有其備而以群聚邪?”此正合《荀子·王制》《非相》“明分使群”之義, 為儒家所特有之人類社會起源學說。 儘管《呂氏春秋》並不認為儒家的仁義之術有更多現實可行性, 甚至在許多地方還將儒家的孔子與道家的老子相提並論時, 有意地揚老抑孔, 以顯示其對待儒、道兩家時思想傾向。

《呂氏春秋》一書墨家思想的成分也十分突出, 故清人盧文弨有此書“大約宗墨氏之學, 而緣飾以儒術”之說。 《呂氏春秋》一書中的《重己》《重生》《節喪》《安死》《尊師》《下賢》諸篇, 發揚墨子思想中“節用”、“節葬”、“尚賢”諸義, 固為《呂氏春秋》吸收墨學之顯例。 其他, 如《當染》繼承《墨子》的“所染”思想, 《去私》讚揚墨者钜子的“忍所私以行大義”,

《高義》稱頌子墨子的義不受越王之封, 《上德》肯認墨子之徒死陽城君之義等等, 皆可見《呂氏春秋》一書確實與墨家思想有很深的淵源關係。 儘管我們並不能否認, 在《呂氏春秋》的有些地方, 如在《振亂》《禁塞》《大樂》等篇中, 曾對墨家“非攻”、“偃兵”及“非樂”等觀點有過明確的批駁, 認為對待“攻”、“守”皆應明辨是非, 以“義”為評價標準;而“凡音樂通乎政, 而移風平俗者也”, “非樂”者乃不知音樂“所由出”。

《呂氏春秋》與名、法、縱橫、小說諸家

對於先秦名家, 《呂氏春秋》主要吸收了其名實相副、形名耦合的“正名”思想, 批評了“辯者”無用的“淫說”。 如《呂氏春秋·正名》篇在批評“可不可而然不然, 是不是而非不非”的同時, 為“東方之辯士”尹文等辯護, 稱其與齊湣王之論為“見刑名異充而聲實異謂也。 ”《去尤》《去宥》二篇發揮名家中宋鈃、尹文一派“接萬物以別宥為始”的觀點,主張以客觀、公平和全面的立場認識事物等等。對於先秦法家,《呂氏春秋》雖也強調“法”的重要性,認為執法應該“信賞必罰”,但更重視法家的“術論”和“勢論”,主要攝取了法家的“術”、“勢”思想。如《呂氏春秋》之《任數》《貴因》《知度》等篇,強調“因”術,說:“三代所寶莫如因,因則無敵。”《慎勢》《分職》等篇則完全汲取法家慎到的“勢論”學說,認為應通過“督名審實”之“術”,來加強君主的“威勢”,使君主實現“無為而治”。但《呂氏春秋》並不贊成法家商鞅一系的嚴刑峻法或毫無仁愛的“徒法”。故《呂氏春秋·無義》一篇中將商鞅作為“無義”的典型加以貶斥。

對於農家、縱橫家、小說家等學派的思想,《呂氏春秋》也有所汲取和繼承。《呂氏春秋》中有《上農》《任地》《辨士》《審時》四篇,專門記載農家學說,保存了大量先秦農業科學的成果;但它對農家思想中“神農之教”一系“君臣並耕而食”的思想,則和《韓非子》一樣,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它認為這樣會嚴重破壞社會的等級制度。《呂氏春秋·振亂》《禁塞》等篇批評弱國站在墨家“非攻”立場上的“救守”行為,而為強國的“攻伐之事”辯護,認為“攻無道而伐不義”,“則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報更》篇把縱橫家張儀作為“以德報人”的典型加以宣揚,更可見其對縱橫家的立場和態度。《呂氏春秋·本味》篇採用商湯與伊尹的故事,以說明“成己”與“成天子”、“具至味”的關係,歷來注家多以為出於“小說家伊尹學派”,則又可見其亦是有取于先秦小說家的。

《呂氏春秋》成書于戰國後期中國社會由分裂走向統一的前夜,當時中國的學術思想也在尋求一種由分而合的方式和途徑。儒家、道家、法家都希望以自己的思想統一天下學術,儒家的《荀子》、道家的《管子》和法家的《韓非子》,就是這三家思想的代表。《呂氏春秋》想在此之外另闢蹊徑,對先秦諸子百家的思想進行整合。因此,它並不屬於儒、道、墨、名、法、農、陰陽、縱橫、小說諸家中的任何一家,而只能歸入先秦諸子中的雜家。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專案“先秦諸子綜合研究”首席專家、暨南大學教授)

”《去尤》《去宥》二篇發揮名家中宋鈃、尹文一派“接萬物以別宥為始”的觀點,主張以客觀、公平和全面的立場認識事物等等。對於先秦法家,《呂氏春秋》雖也強調“法”的重要性,認為執法應該“信賞必罰”,但更重視法家的“術論”和“勢論”,主要攝取了法家的“術”、“勢”思想。如《呂氏春秋》之《任數》《貴因》《知度》等篇,強調“因”術,說:“三代所寶莫如因,因則無敵。”《慎勢》《分職》等篇則完全汲取法家慎到的“勢論”學說,認為應通過“督名審實”之“術”,來加強君主的“威勢”,使君主實現“無為而治”。但《呂氏春秋》並不贊成法家商鞅一系的嚴刑峻法或毫無仁愛的“徒法”。故《呂氏春秋·無義》一篇中將商鞅作為“無義”的典型加以貶斥。

對於農家、縱橫家、小說家等學派的思想,《呂氏春秋》也有所汲取和繼承。《呂氏春秋》中有《上農》《任地》《辨士》《審時》四篇,專門記載農家學說,保存了大量先秦農業科學的成果;但它對農家思想中“神農之教”一系“君臣並耕而食”的思想,則和《韓非子》一樣,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它認為這樣會嚴重破壞社會的等級制度。《呂氏春秋·振亂》《禁塞》等篇批評弱國站在墨家“非攻”立場上的“救守”行為,而為強國的“攻伐之事”辯護,認為“攻無道而伐不義”,“則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報更》篇把縱橫家張儀作為“以德報人”的典型加以宣揚,更可見其對縱橫家的立場和態度。《呂氏春秋·本味》篇採用商湯與伊尹的故事,以說明“成己”與“成天子”、“具至味”的關係,歷來注家多以為出於“小說家伊尹學派”,則又可見其亦是有取于先秦小說家的。

《呂氏春秋》成書于戰國後期中國社會由分裂走向統一的前夜,當時中國的學術思想也在尋求一種由分而合的方式和途徑。儒家、道家、法家都希望以自己的思想統一天下學術,儒家的《荀子》、道家的《管子》和法家的《韓非子》,就是這三家思想的代表。《呂氏春秋》想在此之外另闢蹊徑,對先秦諸子百家的思想進行整合。因此,它並不屬於儒、道、墨、名、法、農、陰陽、縱橫、小說諸家中的任何一家,而只能歸入先秦諸子中的雜家。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專案“先秦諸子綜合研究”首席專家、暨南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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