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企業標注應規範功能聲稱
本報訊 近日, 國家衛計委發佈《關於通報亞麻籽適用標準的函》, 確認直接食用的亞麻籽適用《安全國家標準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 同時, 宜在標籤標示“熟制後食用”等類似消費提示。
針對亞麻籽被批准為普通食品原料這一情況, 記者採訪了食品工程博士、食品行業科普作者雲無心。 他表示, 之前國內沒有批准亞麻籽產品, 但也沒有對市場在銷售產品進行處理。 嚴格來說, 在國家衛計委批文發佈之前所售賣的亞麻籽產品都屬違規。 批文發佈之後, 亞麻籽可被當作普通食品原料用於直接食用或者添加在食品中。
科信食品與營養資訊交流中心技術部副主任、科普作者阮光鋒也表示, 網上關於亞麻籽的很多功能聲稱如保護心血管、治療心臟病等都沒有足夠的實驗依據, 建議企業在標注亞麻籽相關產品時按規定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