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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批准亞麻籽為普通食品原料

專家:企業標注應規範功能聲稱

本報訊 近日, 國家衛計委發佈《關於通報亞麻籽適用標準的函》, 確認直接食用的亞麻籽適用《安全國家標準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 同時, 宜在標籤標示“熟制後食用”等類似消費提示。

針對亞麻籽被批准為普通食品原料這一情況, 記者採訪了食品工程博士、食品行業科普作者雲無心。 他表示, 之前國內沒有批准亞麻籽產品, 但也沒有對市場在銷售產品進行處理。 嚴格來說, 在國家衛計委批文發佈之前所售賣的亞麻籽產品都屬違規。 批文發佈之後, 亞麻籽可被當作普通食品原料用於直接食用或者添加在食品中。

另外, 其營養成分中的歐米伽3不飽和脂肪酸為人體所不能自身合成的必需脂肪酸, 對人體健康有積極作用, 但消費者應當警惕一些商家誇大亞麻籽油中的歐米伽3不飽和脂肪酸的功效。 雲無心表示, 亞麻酸與DHA、EPA相差很大, 並不具有DHA和EPA的作用, 轉化為DHA和EPA的效率也非常低。 除了高膳食纖維, 關於亞麻籽的“生物活性物質”的作用基本上也來自於演繹, 並沒有足夠的科學依據。

科信食品與營養資訊交流中心技術部副主任、科普作者阮光鋒也表示, 網上關於亞麻籽的很多功能聲稱如保護心血管、治療心臟病等都沒有足夠的實驗依據, 建議企業在標注亞麻籽相關產品時按規定標示,

不要濫用功能聲稱。 同時, 建議消費者不要輕信某種食品的“養生神話”, 種類多樣、全面均衡才是飲食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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