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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定向降准”重在落實到位

此次定向降准, 不僅是對小微企業的一次扶持和支援行動, 也是對商業銀行的一次考核和檢查行動。 在過去相當一段時間, 幾乎所有銀行都明確表示要支援實體經濟、支援小微企業, 也都可以拿出很漂亮的資料來。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 實體企業、小微企業的資金矛盾並沒有得到真正緩解, 融資貴的問題客觀上仍比較突出。 顯然, 各大商業銀行的“重視”仍需進一步落實, 並儘快取得實效。 在這樣的情況下, 只有採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措施和手段, 才能幫助商業銀行做出更大改變, 倒逼商業銀行給小微企業提供實實在在的支援和幫助。

此次降准, 把對小微企業的支援直接用指標的方式確定下來, 毫無疑問是找准了病根、對準了要害。 從以往定向降准的實際情況來看, 儘管政策非常明確, 獲得政策眷顧的銀行也有“認真”執行政策的決心。 但前面灌溉、後面放水的情況時有發生, 一面給小微企業增加信貸資金, 一面又通過其他手段收回資金, 導致小微企業頭頂政策的無限風光, 卻享受不到政策的陽光雨露, 大多銀行小微企業貸款餘額占全部貸款餘額比重不僅沒有增加, 反而因為企業數量分母的擴大而變小。 所以, 如何防止銀行在政策執行中“打折扣”也是需要密切關注的問題。

既然此次定向降准政策, 已經定位于普惠金融,

亦即只能對符合條件的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 以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助學等貸款, 那麼, 政策出臺以後, 小微企業的貸款餘額占全部貸款餘額的比重也將隨之提高。 如果在此後的考核中, 發現哪家金融機構的比重沒有出現變化或者降低了, 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認為是政策走形了, 就應當對其採取針對性的措施, 如扣減經營者薪酬、對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等。

更重要的, 如果此次定向降准政策能夠實施到位, 也是信貸資金“脫虛向實”最好的體現。 因為, 推動資金、資源向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微企業轉移, 決不是喊口號,

而要看行動, 看實實在在的效果, 看實體企業、小微企業的感受。 而且, 在普惠金融的框架下, 不僅與實體企業密切關聯, 還與民生密切相關, 是一盤民生大棋、一盤穩定大棋、一盤和諧大棋、一盤政府公信力大棋。 所以, 決不能再出現打折扣、中間截留、執行變形等方面的問題。 同時希望央行能夠進一步完善政策, 在如何扶持實體經濟、增加實體經濟資金支援方面也制定出臺相關的辦法與措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由於這是一項可操作空間比較大的政策, 對商業銀行提供的回饋資料是否真實、可靠, 監管機構能否客觀、公正地確定商業銀行的考核指標, 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 如果考核資料不真實、不準確, 對政策執行的監督也會產生不利影響。

對這一點必須高度重視, 並形成嚴格的制度規定。 (評論員 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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