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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貨集錦!2018最新最全創業利好政策一覽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時代,

創業門檻觸手可及!

國家月臺, 政府背書,

僅2017年,

為支持“雙創” ,

各項減稅超過5000億元!

新的一年,

大批創業利好法律法規相繼落地,

多項財稅減免政策同時實施,

看的見的福利正在襲來,

創客們,

快來接收這些政策紅包吧!

紅包要拿, 相應的政策也要門兒清, 不然, 拿的就不是紅包而是炸彈了!首先, 明晰兩個概念: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小型微利企業:通常指自我雇傭(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員)、個體經營的小企業。

創業之初, 公司規模較小, 多為小微企業或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主也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 具體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一、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 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無論採取查帳徵收還是核定徵收方式, 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季度、月份預繳企業所得稅時, 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無須稅務機關審核批准。

二、增值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免征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的規定, 自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 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增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稅;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不繳納增值稅固然可喜, 但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① 不繳稅不代表不用報稅, 申報工作必須按時進行, 否則就是“稅務逾期”!給企業經營帶來嚴重的後果, 或產生罰款、滯納金, 或無法網上申報納稅, 最嚴重的會影響公司納稅信用等級。

② 不要總是在起征點(9萬邊緣)作廢發票, 次月重開, 這樣很容易被稅局盯上, 老闆們切莫因小失大。

三、信貸融資

《中小企業促進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徵、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 在狠抓現有政策落實的同時, 採取減稅、定向降准等手段, 激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援。

同時, 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強化小微企業融資服務, 截自2017年6月末的資料顯示:小微企業貸款餘額22.6萬億元, 是2012年末的1.95倍, 占全部企業貸款的32%。

1、推動國有大型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在基層落地, 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等貸款增量或餘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准, 並適當給予再貸款支援。

2、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 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 推動省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向市縣延伸, 3年內建成覆蓋省、市、縣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 對符合條件的小微農業企業融資發展予以支援。

3、適度放寬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人有關商業貸款記錄的限制條件, 簡化抵押權續期登記、不良資產處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應用,幫助小微企業及時便捷獲得金融服務。

四、其它稅收優惠減免政策

1、財政部《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範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範圍,由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範圍後,工商註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餘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從2016年2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想瞭解更多創業利好政策,歡迎在後臺留言!

簡化抵押權續期登記、不良資產處置等流程。加快金融大資料、雲計算等技術應用,幫助小微企業及時便捷獲得金融服務。

四、其它稅收優惠減免政策

1、財政部《關於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18號):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範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範圍,由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範圍後,工商註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餘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從2016年2月1日起,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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