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鄉的劉鄉長有兩個愛好。 一個是喜歡喝兩杯酒;二是喜歡書法。 整個蓮花鄉孺婦皆知。
劉鄉長的毛筆字也的確寫得不錯, 勁骨豐肌, 特別是他摹臨顏真卿的書法, 渾厚飽滿, 頗見功底。
因此, 向劉鄉長求字的人很多, 有企業的, 有單位的, 也有個體戶。 但劉鄉長有三個習慣。 一是從不在家中為人寫字, 要寫就到對方家去寫, 用他的話說:寫字只是愛好, 興趣而已, 在自己家中為人寫字容易讓人誤解有黑交易, 褻瀆了文字;二是每次出門寫字必帶秘書一塊去, 由秘書帶紙筆墨。 按他的意思是二人為公, 保守清白,
不過, 劉鄉長從沒醉倒過, 他喝到三分酒量, 就不再喝了, 吩咐秘書研墨鋪紙。 這時, 秘書趕忙從隨身的包裡拿出紙墨鋪上桌子。 劉鄉長便帶著三分醉意揮毫潑墨。 圍在一旁觀看的人不時地鼓掌同呼:“好字, 好字。 ”
劉鄉長在大家的歡呼聲中寫好了字, 有幾分得意地邊放下筆邊笑著說:“我這也只是愛好而己, 給大家助助興, 見笑了, 多指正。 ”說著就坐在一旁品起茶來, 秘書馬上過去收起筆墨。
劉鄉長大談了一陣書法之後便起身告辭。
每天來請劉鄉長寫字的人絡繹不絕, 不是商場新開業, 請劉鄉長寫牌子, 便是酒店整修, 找他題字, 就連個體戶寫個小店名之類, 也來請劉鄉長。 而劉鄉長每請必至, 從來沒有門位之別,
一日, 秘書對劉鄉長說:“鄉長, 往後下去再不用帶那些‘墨寶’了, 我們鄉里門牌全是你的字了。 ”
“怎麼能不帶呢?還要多帶些。 我們是人民的公僕, 要好好為人民服務。 今年我們可以下去為他們寫春聯麼。 ”劉鄉長狡黠地對秘書笑著說。
“對, 還是鄉長的思路開闊, 這春聯一年一個樣, 每年都有寫的。 ”
春節前, 蓮花鄉所在的縣報上發表了一則新聞:劉鄉長到企業為工人寫春聯。
春節一過, 縣紀委收到了一封群眾舉報信, 反映劉鄉長利用職務為企業寫門牌、對聯收取高額潤筆費。
縣紀委非常重視, 組成了調查專班進行調查。
經過半個月的調查, 調查組掌握了一些情況之後, 就找劉鄉長談話, 希望他能夠主動承認錯誤。 劉鄉長就是死活不承認。 說自己為人寫字從未收取過一分錢, 也沒有用過對方一張紙一滴墨, 清清白白。
調查組便問他那紙筆墨是誰的?
“秘書買的”。 劉鄉長答應得理直氣壯, “不信可以問秘書。 ”
“你一定知道秘書是那裡買的吧。 ”調查組的人問。
“這就不清楚了, 一張紙麼, 我也就沒嚴格要求秘書了。 ”
“這紙可比金子貴, 一千元一張。 全部是秘書在你妻子的店裡買的。 ”
“有這事?我一點都不知道。 唉, 我太相信他們了, 他們竟然瞞著我做出這等事。 我有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