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檔生效條件:協定于各方簽署之日生效。
2.投資合作協定的履行對公司2017年度的資產總額、淨資產和淨利潤等不構成重大影響。
3.本投資合作協定為公司與越南信義集團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的後續進展, 所載內容為協定各方目前初步達成的合作模式, 進一步合作細節各方將於本《投資合作協定》簽署後與交易各方進行進一步商談,
一、協定簽署的基本情況
(一) 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TIN NGHIA CORPORATION(信義集團, 以下簡稱"TN公司")是一家根據越南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為越南國有股份公司, 成立於1989年, 目前旗下擁有獨資與合資企業24家。
NHON TRACH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簡稱"NIC公司"), 一家根據越南法律成立的公司, 主要股東為TN公司及胡志明市發展股份商業銀行, TN公司目前持有NIC公司51.52%股份。
(二) 《投資合作協定》的簽署
《投資合作協定》(以下簡稱"本協定")由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CFLD INVESTMENT 26 PTE. LTD.(以下簡稱"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與TN公司及NIC公司於2017年3月14日在新加坡簽署。
(三) 簽署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式
本協定的簽署無需經過公司董事會審批。
二、協定主要內容
1.經越南同奈省人民委員會批准, NIC公司可開發Phu Thanh-Long Tan區域(以下簡稱"PTLT區域")及其擴建區和芽莊專案, PTLT區域土地面積為722.97公頃, 擴建區土地面積為86.22公頃, 芽莊專案土地面積為132公頃(以下合稱"項目用地")。
2.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TN公司、NIC公司擬按照本協議通過六家專案開發公司在六年內分六期投資開發專案用地, 即1-6期地塊。
3.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將根據本協定以及後續的股權買賣協議收購由TN公司持有的NIC公司20%股份, 購買總對價由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和TN公司另行協商確定。
4.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與TN公司應促使華夏幸福越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運營公司")與NIC公司簽署運營公司服務協定, 據此, 運營公司將向NIC提供獨家產業新城服務, 包括1-6期地塊的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城市開發推廣及招商引資服務、綜合管理服務、代表NIC公司進行重大交易或投標等, 服務費按照服務實際成本加成15%計算。
5.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和NIC公司就1-6期各期地塊分別合資設立開發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公司"), 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和NIC公司分別持有每家開發公司80%及20%股本(其中華夏幸福新加坡子公司持股80%)。
6.本協定於簽署之日生效, 且應持續有效。
7.本協議受越南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所有爭議應提交越南工商會國際仲裁中心, 按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最終裁決。
三、協議履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越南是公司拓展海外業務最重要的市場之一。 本協定是公司結合本身的業務特點和當地實際情況後, 與合作夥伴探索而得的嶄新合作模式。 協議的簽署代表著公司在越南的產業新城業務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表明公司為實踐"全球產業新城的引領者"的願景又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
2.本協議對公司2017年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四、風險提示
本協議的簽署為公司在越南開展產業新城開發業務的基礎, 但後續合作細節包括但不限於NIC公司股權購買事宜及1-6期土地出資事宜等事項尚待合作各方進一步商討。 公司將積極就合作專案與TN公司及NIC公司開展進一步商談, 後續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及時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式和披露義務, 但合作細節尚具有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檔
《投資合作協定》。
特此公告。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15日
但合作細節尚具有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五、備查檔
《投資合作協定》。
特此公告。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