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金晨與唐人鬧解約的消息傳了出來, 人們才發現, 原來金晨早早就想和唐人解約了, 這已經是她二次上訴唐人想解約敗訴了。
早在2016年金晨就向唐人提出了解約, 在唐人不同於之後就把唐人告上了法庭, 然而一審的時候金晨敗訴, 隨後金晨再次起訴, 結果在最近又敗訴了。
對於金晨想要離開唐人的做法, 網友的看法也是分成了兩級, 有人覺得唐人壓著戲不讓金晨拍,
但是也有人認為, 想要解約可以, 自己掏錢走人沒問題, 這樣又不想給錢又想走人的想法也太天真了, 世上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很明顯, 金晨兩次敗訴原因都是因為唐人確實存在違約行為, 但是並沒有從根本上違約,
特別是值得大家注意的是, 金晨是跳槽進的唐人, 之前經紀公司的違約金還是唐人出的, 如今想要直接跳槽而不付出代價, 明顯想得太好了。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