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金融強監管大年, 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中, 地方債務風險正是重要風險點之一。 近日, 中國保監會、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持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 支援保險機構安全高效服務實體經濟, 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此前, 保監會印發了《關於保險資金設立股權投資計畫有關事項的通知》, 旨在對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設立股權投資計畫業務加強規範。
□記者 和平
《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援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保險資金運用涉及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政策邊界,
嚴格規範明股實債類或者涉及可能導致地方政府或有債務的產品, 對於股權投資計畫的影響較大, 未來股權投資計畫如何發展是行業內上需要明確和探討的方向。 但是, 保險資金支援實體經濟的大方向不變, 未來會更加強調資金運用的安全性。 據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的資料統計, 截至2017年10月底, 累計發起設立債權投資計畫和股權投資計畫781項, 合計備案(註冊)規模19523.10億元, 其中債權投資計畫占絕大比重。
完善風控體系 保險機構不得違規舉債
《指導意見》提出要鼓勵保險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投資。
要規範投資融資平臺公司行為。 要求保險機構充分評估地方財政可承受力, 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違規新增地方政府債務。 地方政府要依規推進財政及舉債資訊公開, 保障保險機構知情權。
《指導意見》還要求審慎合規開展創新業務。 明確保險機構不得通過股權投資計畫等創新方式違規形成地方債務。
另外, 要著力強化行業風險管理。 要求保險業相關行業組織發揮平臺作用, 加強對地方債務風險的監測。 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建立跨部門聯合監測和防控機制, 加強資訊共用, 支援保險機構完善風險管理體系。
打破剛性兌付 地方債風險不容忽視
近年來, 保險資金以各類債權、股權投資計畫等另類投資的形式服務實體經濟, 參與國家區域發展戰略、PPP專案以及許多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建設。 險資另類投資的重要融資主體是地方投融資平臺, 其背後很大程度上是各級地方政府。 其中一些險資的另類投資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新增地方政府債務,
今年伊始, 中融信託“中融-嘉潤3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畫”和“中融-嘉潤30號集合資金信託計畫”兩個產品就被曝出面臨資金困境, 二度延期兌付, 引起業界關注。 借款人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未能按時償還全部信託貸款本息, 並於2017年12月27日向中融信託出具《溝通協商函》, 承諾於2018年1月10日將貸款本息償還完畢。 2018年1月10日, 雲南省國有資本未能償還信託貸款, 並第二次申請延期。 償清了15億元的信託本息後, 雲南國有資本在2018年仍面臨著94億元的債務。
打破剛性兌付在金融行業已經提出多年, 但一般投資者仍堅信政府背景的發行承銷機構或者專案。
聯訊證券研究員認為, 2015年以後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務都有風險, 這部分債務財力比較弱、對舉債依賴比較大的地區, 比如內蒙古、山西、雲南和貴州等, 另一個是當地融資平臺特別多的地區, 比如江蘇, 疊加符合這兩點的地區風險更大。
據財政部近日公佈的2017年12月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債務餘額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164706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之內。
為了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我國對地方政府債務採取限額管理,2017年確定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是188174.3億元,2017年底地方政府債務餘額距離上限還有約2.4萬億元。與2016年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相比,2017年債務增長7.5%,這一增速低於前11個月的財政收入增速,處於合理區間。
強調資金運用安全性 支援實體經濟
針對融資平臺的投資,《指導意見》指出,保險機構要充分評估地方財政可承受力,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違規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地方政府要依規推進財政及舉債資訊公開,保障保險機構知情權。
近年來我國的保險資產管理業務經歷了快速發展,保險資金通過各種產品投向實體經濟,為融資主體解決融資需求,支持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從保險債權投資計畫的註冊數量和註冊規模來看,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10月,債權投資計畫的註冊規模分別為2047.13億元、2479.39億元和3355.93億元,2017年增幅迅速。從註冊支數上來看,2017年註冊只數217只,較2016年註冊的152只有明顯提升。
從融資主體的性質來看,分為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和產業類企業,由於交易對手涉及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因此受政策影響較大,尤其是在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角度,因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的帶來的地方或有債務較高,加上保險資金對於資金的安全性要求較高,因此在防風險的基調下,保險資金投向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成為當前監管的重中之重
2017年下半年以來,我國整體金融政策更加嚴厲,從7月的全國金融會議,到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均將金融防風險置於重要的高度位置,資產管理行業受到較大衝擊。2018年年初金融政策更是頻繁出臺,以徹底整治金融業亂象。2018年1月18日,保監會聯合財政部發佈的《指導意見》,從資金端和資產端聯合對保險資金的投向進行監管,保險資金運用更加嚴格。
中誠信國際指出,保險資金未來幾年的投向以民生以及重大工程等政府政策支援的方向為主,當前政策對於地方融資平臺類項目以及融資主體的影響較大,可投資的空間繼續收窄。對於債權類專案,涉及財政資金還款的監管非常嚴格,對於明股實債類或者涉及可能導致地方政府或有債務的產品進行了嚴格的規範,對於股權投資計畫的影響較大,未來股權投資計畫如何發展是行業內上需要明確和探討的方向。但是,保險資金支援實體經濟的大方向不變,未來會更加強調資金運用的安全性。
相關連結
中國保監會、財政部
《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援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相關要點:
禁止類行為:
▲嚴禁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
▲保險機構開展如保險私募基金、股權投資計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融資平臺公司通過支付固定投資回報或約定到期、強制贖回投資本金等方式承諾保障本金和投資收益,不得為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
支持類行為:
▲鼓勵保險資金為關係國計民生的各類基礎設施專案和民生工程提供長期資金支援;
▲鼓勵地方政府和保險機構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支援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合規類行為:
▲以債權途徑向對方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資金的,其自有現金流應當覆蓋全部應還債務本息,並向保險機構主動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且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債務依法不屬於地方政府債務;
▲以非債權類如保險私募基金、股權投資計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資的,要遵循審慎合規原則,投資收益應當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業績或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掛鉤。
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164706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之內。為了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我國對地方政府債務採取限額管理,2017年確定的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是188174.3億元,2017年底地方政府債務餘額距離上限還有約2.4萬億元。與2016年地方政府債務餘額相比,2017年債務增長7.5%,這一增速低於前11個月的財政收入增速,處於合理區間。
強調資金運用安全性 支援實體經濟
針對融資平臺的投資,《指導意見》指出,保險機構要充分評估地方財政可承受力,不得通過融資平臺公司違規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地方政府要依規推進財政及舉債資訊公開,保障保險機構知情權。
近年來我國的保險資產管理業務經歷了快速發展,保險資金通過各種產品投向實體經濟,為融資主體解決融資需求,支持經濟建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從保險債權投資計畫的註冊數量和註冊規模來看,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10月,債權投資計畫的註冊規模分別為2047.13億元、2479.39億元和3355.93億元,2017年增幅迅速。從註冊支數上來看,2017年註冊只數217只,較2016年註冊的152只有明顯提升。
從融資主體的性質來看,分為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和產業類企業,由於交易對手涉及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因此受政策影響較大,尤其是在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角度,因地方融資平臺公司的帶來的地方或有債務較高,加上保險資金對於資金的安全性要求較高,因此在防風險的基調下,保險資金投向地方融資平臺公司成為當前監管的重中之重
2017年下半年以來,我國整體金融政策更加嚴厲,從7月的全國金融會議,到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均將金融防風險置於重要的高度位置,資產管理行業受到較大衝擊。2018年年初金融政策更是頻繁出臺,以徹底整治金融業亂象。2018年1月18日,保監會聯合財政部發佈的《指導意見》,從資金端和資產端聯合對保險資金的投向進行監管,保險資金運用更加嚴格。
中誠信國際指出,保險資金未來幾年的投向以民生以及重大工程等政府政策支援的方向為主,當前政策對於地方融資平臺類項目以及融資主體的影響較大,可投資的空間繼續收窄。對於債權類專案,涉及財政資金還款的監管非常嚴格,對於明股實債類或者涉及可能導致地方政府或有債務的產品進行了嚴格的規範,對於股權投資計畫的影響較大,未來股權投資計畫如何發展是行業內上需要明確和探討的方向。但是,保險資金支援實體經濟的大方向不變,未來會更加強調資金運用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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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財政部
《關於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支援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指導意見》相關要點:
禁止類行為:
▲嚴禁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保。
▲保險機構開展如保險私募基金、股權投資計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融資平臺公司通過支付固定投資回報或約定到期、強制贖回投資本金等方式承諾保障本金和投資收益,不得為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或變相舉債提供任何形式的便利。
支持類行為:
▲鼓勵保險資金為關係國計民生的各類基礎設施專案和民生工程提供長期資金支援;
▲鼓勵地方政府和保險機構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支援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合規類行為:
▲以債權途徑向對方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資金的,其自有現金流應當覆蓋全部應還債務本息,並向保險機構主動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且2015年1月1日起其新增債務依法不屬於地方政府債務;
▲以非債權類如保險私募基金、股權投資計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資的,要遵循審慎合規原則,投資收益應當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業績或股權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