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仲介風雲

你聽說過朝陽區第六稅務所嗎?

這個稅務機構坐落在姚家園路101號, 再往南600米, 就是川流不息的朝陽區房管局過戶大廳。 除了首都機場外,

朝陽區過戶大廳是你能撞見明星名人的最佳場所。 而每到首都房產交易井噴的年份, 媒體們都要派記者走訪這兩處機構, 以勾勒搶房熱潮下的眾生相。

2013年新國五條出臺前, 如果你淩晨3點趕到第六稅務所, 可能正好趕上稅務所下班。 不過你要是打算排隊辦事, 那能否排進前十名都要看運氣, 因為前邊的人都是前一天下午6點就開始排了。 當然, 前邊那些人不都是房產仲介, 你如果肯交1000塊錢, 他們可以把位置讓給你。

最高峰時, 第六稅務所曾經創下一天辦理596份納稅過戶手續的記錄。 在那些一天一價的光景中, 朝陽六所如同人生悲喜劇的微縮舞臺, 在呐喊和汗水中, 人們爭搶著交納數萬至上百萬不等的金額, 支撐起首都稅收龍頭之區的體量。

不過如今, 你在地圖上再也搜不到第六稅務所。 因為自2016年8月29日起, 第六稅務所就暫停辦公了。 那可是北京房產交易最瘋狂的時段, 朝陽區地稅局為何要關閉曾經立下赫赫戰功的第六稅務所呢?

禍起

2014年8月, 一位名叫李某寶的房產仲介,

接手了兩起房產交易。 而這兩套房產均不滿足“滿五唯一”的條件(滿足此條件可大幅避稅), 在那個市場平淡的年份, 李某寶為了促成交易, 向買方提出了一個不可能拒絕的建議。

隨後, 他將9萬元交給朝陽區第六稅務所協稅員劉某然, 兩套房產均以“滿五唯一”條件成功交易。

2016年3月, 李某寶被抓。 而與他一起歸案的, 還有第六稅務所的大批公務人員。 最終, 26名六所前工作人員被立案。 朝陽區紀委稱這一系列窩串案為“嚴重的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件, 其規模、數額以及惡劣影響在近幾年基層紀委查辦案件過程中都極為少見”。

審理結果的確令人咋舌——原審核員蘇某、協稅員楊某自2012年起, 收受房產仲介董某100余萬元,

將10起房產交易做成“滿五唯一”條件, 造成稅收損失共計1589萬餘元;原稅務員景某更是在調查期間外逃阿聯酋, 通過說服教育才回國接受調查;至於上文提及的導火索之一劉某然, 由於剛剛從試用期轉正, 幾乎是整個所裡受賄最少的。 但她和另一位90後姑娘一起, 幫助房產仲介逃掉了1000多萬的稅。

三年間, 六所的26位工作人員, 先後違規辦理交稅業務數百筆, 累計造成稅款流失上億元, 收受賄賂合計1500多萬元。

到2016年, 六所連續三任負責人, 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黨內警告處分, 而六所最終也迎來了關閉的命運。

隨後, 朝陽區紀委將六所的故事拍成了紀錄片《稅蠹——朝陽區地稅局第六稅務所專案》,

並發放至全區各單位。 到2018年初, 通過《北京晚報》對部分案情的披露, 六所的組團腐敗終於被公眾所知。

辦法總比困難多

六所的故事絕非個例。

2016年, 豐台區檢察院也處理了房產交易中心的系列窩案。 這裡的故事比六所就豐富了許多——沒交過土地收益金的經濟適用房, 只需要交一萬塊錢給交易中心收費視窗工作人員, 就可以交易;沒有在京購房資質, 只需要交兩三萬元給仲介公司, 便可以在建委交易系統錄入時, 將戶籍改為北京。 最終, 120餘名無購房資質的購房者, 都獲得了北京購房資格。

而在海澱二所, 短短半個月時間, 鏈家地產的兩位前店長便均因行賄罪被判刑。 他們行賄的對象, 甚至都不是同一批工作人員。

類似的案例也不止發生在北京。 隨便搜索一下即可得知,上海、深圳……可以說由房產仲介引發的行賄案件遍及全國。

地產仲介和賄賂、腐敗之間存在多少關聯?

為試圖搞清楚這個問題,我採訪了某著名地產仲介的資深員工。以下為採訪要點——

1. 存量房交易中存在大量的“疑難雜症”,而其中的大部分問題,都是仲介根本解決不了的。這時候如果想促成交易,就必須要通過“其它手段”,也就是要打通相關機構工作人員。這類單子占總單的10%左右。也就是說從概率上講,大體上仲介每走10個單,其中1個單就是存在賄賂嫌疑的。

2. 這些“疑難雜症”五花八門,比如沒有購房資質、避稅、沒交土地收益金,這都是常見問題了。而複雜一些的,比如征信報告有問題,信用卡幾十次不還,甚至有的乾脆就上了黑名單。按說這類客戶根本不可能批貸,可偏偏就有人能搞定這些事情。

3. 仲介可能會產生業務往來的機構,包括房管局、住建委、地稅局、銀行,都有對應的合作模式。費用往往是因人而異,難有定數。

當然,這些均是一家之言,歡迎從業人士質疑、補充。

共用手套

據統計,僅上海市2015年的商業賄賂案件中,就有31%的涉罪企業是房產公司及房產仲介,占所有企業類型第二高;而在廣州2006~2016年間的行賄罪案件中,有3.5%的行賄方是房產仲介,占所有職業類別第四高。相對應的,在受賄方中,房管部門工作人員也是職業類別第四高。

可以說,當今社會上除了工程採購專案方和醫藥代表之外,最有辨識度的非公職行賄者,就是房產仲介了。而這些仲介,又充當了更廣泛購房者的“手套”,其事實作用,就是將客戶手中的錢款,以更優惠的價格變成水泥,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是零風險的。至今,我沒有見到一例追繳稅款,或追責購房人的案例。

即便拋開賄賂這樣嚴重的案例。事實上,我們都相互心知肚明,在中國絕大多數的房產交易中,都執行的是陰陽合同。往好聽裡說這是避稅,如果認真追究起來,稅務機構有權就此進行處罰,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部分或全部無效的可能。

也就是說,當某人決定開始參加房產交易的那一刻起,他就難免在有意或無意間,伴隨專業人士參與一場或大或小的騙局。這才是房產仲介行業的真問題。

當然,反過來看。仲介人員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在向全體客戶尋租,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跟隨他們,才得以在中國“順利而不吃虧”地交易房產。最新的尋租案例是,上海一名本地戶籍仲介,為了幫客戶買房已經結了四次婚,每次結婚都能得到數萬元報酬。

拋開無意義的道德詰難,這個現狀究竟是什麼導致的?是限購政策?是稅收政策?還是監管因素?房源資訊機制?職業准入制度?或是都有?

但無論如何,房產仲介作為全體房產交易者的共用手套,已經註定難以收穫體面的職業尊嚴。而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基礎問題,這個行業的品牌與服務品質,也就根本無從談起。再怎麼構建新的產品形式或技術概念,也不過是合謀騙局的換湯不換藥。

(題圖為河南某房產仲介公司員工參加集體活動)

未來面前,你我還都是孩子,還不去下載 虎嗅App 猛嗅創新!

隨便搜索一下即可得知,上海、深圳……可以說由房產仲介引發的行賄案件遍及全國。

地產仲介和賄賂、腐敗之間存在多少關聯?

為試圖搞清楚這個問題,我採訪了某著名地產仲介的資深員工。以下為採訪要點——

1. 存量房交易中存在大量的“疑難雜症”,而其中的大部分問題,都是仲介根本解決不了的。這時候如果想促成交易,就必須要通過“其它手段”,也就是要打通相關機構工作人員。這類單子占總單的10%左右。也就是說從概率上講,大體上仲介每走10個單,其中1個單就是存在賄賂嫌疑的。

2. 這些“疑難雜症”五花八門,比如沒有購房資質、避稅、沒交土地收益金,這都是常見問題了。而複雜一些的,比如征信報告有問題,信用卡幾十次不還,甚至有的乾脆就上了黑名單。按說這類客戶根本不可能批貸,可偏偏就有人能搞定這些事情。

3. 仲介可能會產生業務往來的機構,包括房管局、住建委、地稅局、銀行,都有對應的合作模式。費用往往是因人而異,難有定數。

當然,這些均是一家之言,歡迎從業人士質疑、補充。

共用手套

據統計,僅上海市2015年的商業賄賂案件中,就有31%的涉罪企業是房產公司及房產仲介,占所有企業類型第二高;而在廣州2006~2016年間的行賄罪案件中,有3.5%的行賄方是房產仲介,占所有職業類別第四高。相對應的,在受賄方中,房管部門工作人員也是職業類別第四高。

可以說,當今社會上除了工程採購專案方和醫藥代表之外,最有辨識度的非公職行賄者,就是房產仲介了。而這些仲介,又充當了更廣泛購房者的“手套”,其事實作用,就是將客戶手中的錢款,以更優惠的價格變成水泥,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是零風險的。至今,我沒有見到一例追繳稅款,或追責購房人的案例。

即便拋開賄賂這樣嚴重的案例。事實上,我們都相互心知肚明,在中國絕大多數的房產交易中,都執行的是陰陽合同。往好聽裡說這是避稅,如果認真追究起來,稅務機構有權就此進行處罰,在法律效力上存在部分或全部無效的可能。

也就是說,當某人決定開始參加房產交易的那一刻起,他就難免在有意或無意間,伴隨專業人士參與一場或大或小的騙局。這才是房產仲介行業的真問題。

當然,反過來看。仲介人員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在向全體客戶尋租,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只有跟隨他們,才得以在中國“順利而不吃虧”地交易房產。最新的尋租案例是,上海一名本地戶籍仲介,為了幫客戶買房已經結了四次婚,每次結婚都能得到數萬元報酬。

拋開無意義的道德詰難,這個現狀究竟是什麼導致的?是限購政策?是稅收政策?還是監管因素?房源資訊機制?職業准入制度?或是都有?

但無論如何,房產仲介作為全體房產交易者的共用手套,已經註定難以收穫體面的職業尊嚴。而如果不能解決這個基礎問題,這個行業的品牌與服務品質,也就根本無從談起。再怎麼構建新的產品形式或技術概念,也不過是合謀騙局的換湯不換藥。

(題圖為河南某房產仲介公司員工參加集體活動)

未來面前,你我還都是孩子,還不去下載 虎嗅App 猛嗅創新!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